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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000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专家、老工人等“五老”人员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维权教育、监督网吧、科技培训、家庭教育、助困、助医、助学、助残以及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用党的重大理论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中国关工委顾秀莲主任在全国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的批示精神,围绕省委书记陈豪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结合州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13661”、县委“113553”工作思路,对照2018年重点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统一,学以致用,着力用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广大五老的优势和智慧,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扎扎实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联席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泸西县2018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协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000元,邀请爱心人士到村子里为群众义务理发,为挂联村购买了4个垃圾桶,并协调相关人士修缮村间路灯,恢复太阳能路灯9盏,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方便,做实春节慰问、扶贫慰问调研、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四洁六净”系列四大活动,为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春节的祝福,听取他们对扶贫领域改进作风和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APP注册工作,张贴宣传十九大精神贴画,检查支部活动室建设情况,太阳能和节柴灶需求情况,完善明白卡情况,并多次送去洗衣服、洗涤剂、盆、香皂、肥皂等物品,十次带领60岁以下党员、村组干部和挂联群众开展村间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搞好村中道路、家庭和个人卫生,协调水泥20吨硬化了6户挂联群众的入户道路和院子,切实提升人居环境,为7户挂联群众送去衣柜、橱柜、茶几、杯子、碗筷等生活用品,帮忙外出务工人员申请务工补贴1950元,多次买菜到挂联群众家中共同吃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自强、诚信、感党恩”理念,坚决摒弃“等、靠、要”及铺张浪费的思想,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提振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同时,积极参加白水镇益谷村委会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对排查出的山白村残疾户周建昌家庭相关情况进行及时上报,争取到对其房屋加固的项目,并跟踪督促落实到位。为即将到来的省级第三方考评工作打好基础,助力脱贫攻坚。

  第三、贯彻落实省州精神,开展“十百千万”五老关爱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云南省关工委、红河州关工委关于启动“十百千万”行动,实施“五老”关爱工程的相关精神,制定下发《泸西县关工委关于开展“十百千万”五老关爱行动》的通知,对农村青年学科技用科技、致富带头人、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规范,健全“覆盖到边,监护到位,关爱到人”的管理网络,从学校关爱、亲情安慰、心理疏导、校园活动几方面入手,给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娱乐、情感和心理的支持和照顾,使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让“留守儿童”们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爱的交融,和其他孩子一样在爱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结合中枢镇瓦窑社区留守儿童之家离学校比较远、没有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听取中枢镇党委、政府及教育局相关领导的意见,我们把瓦窑社区留守儿童之家搬迁到了中枢镇中枢小学,为学校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提供了便利,也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积累经验,提升了五老关爱品牌。协调爱心企业惠诚服饰有限公司为6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送去60套价值6000元的校服,助力民办学校泸西玄天文武学校开办,切实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该校以解决“问题学生”的不良行为,以培养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阳光青少年为根本宗旨,秉承教育家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教育理念,把“一切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办学的职业道德规范,以素质教育、人性化教育为根本教育核心,以学生的道德情操,行为习惯养成为主要教学目标,以挖掘学生特长,引导学生发挥特长,并在特长中有一技之长为教学目的,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帮助“问题孩子”进行习惯养成,帮助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梦想在爱里“悄然开花”。

  第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积极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普法办等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别于5月31日,9月30日参加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泸西县建设小学新校区、中枢小学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使广大小学生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质,赢得了广大师生和与会代表委员们的一致好评。聘请法制副校长或组织“五老”人员深入各中小学,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做好涉及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组织老协会的“五老”人员对农村、社区的家长和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和“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教育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家长和青少年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增强立德爱国、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大家学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今年5月,在接待有老师反映有个学生家长经常家暴孩子时,积极主动协调派出所、检察院、中枢法庭、相关学校部门人员,成功妥善处理了一起学生被家庭暴力的恶性事件,解决了被家暴的学生监护权问题,并协调昆明市官渡区关工委为该生联系了就读学校,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了学校、家长的高度评价。

  第五、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持之以恒组织“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根据老同志的身体状况,通过检查、劝阻、宣传、教育、协调等方法,采取集体巡查与分散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五老”单独巡查与文体局稽查大队联合巡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监督网吧业主合法经营,劝阻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建议各网吧要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教育,在头脑中明确“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概念,严控18周岁这条分水岭,为网民营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同时鼓励网吧业主通过合法经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一年来,县关工委组织“五老”网吧监督员开展网吧集中监督40次,向县文化执法大队反馈情况4条,与劝离未成年人离开网吧30人次。与县文化执法大队联合检查网吧1次。

  六、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按照“教育与惩罚”、“宽严相济”的原则,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形成“公、检、法、司、学校”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以“抓源头,抓分流,抓帮教”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公安、检察院对触法未成年人的侦查、审讯及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的陪审工作,充当他们的代理家长,防止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开展面对面帮教活动,帮助他们疏导思想困惑、心理压力,教育引导他们正视错误、认真悔改。一年来,参与公安阶段询问8人次,首次询问5人次;参与检察院询问9人次;帮教3人,现无1人出现再次触法,让那些恶习不深、偶尔触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免于监禁,避免了涉罪未成年人因拘禁和收监而失学或失业,失去社会、学校、家庭对他们的正面教育,避免了被监禁后的负面“交叉感染”,同时给了他们改过的机会,降低了触法未成年人对社会的仇恨心理,让他们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接受家庭、学校、社区、派出所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尽快悔过自新,回归正道,促进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对住所地在泸西县辖区内或在本县有相对固定住所的、不满18周岁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了解触法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生活工作情况,社区、村委会态度,形成社会背景调查报告并作出风险评估报告22份。我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未成年人触法案件逐年减少,根据泸西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全县2015年触法未成年人131人,2016年触法未成年人92人,2017年触法未成年人83人,2018年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未成年人16人,未成年人占比例为8.42%,与去年同期(73)人相比下降57人,同比下降78.08%,起诉到检察机关22人,其中6人系2017年触法。

  第七、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在广大青少年中着力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着力抓好党史国史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24个字”(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融入一体,融入学校教育、养成教育、实践教育和文化熏陶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州关工委工作会议精神,5月11日召开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全县青少年中广泛开展 “中华魂”(腾飞的祖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以班会、队会、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进学生头脑,使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相关部门已经按照要求开展了活动,收到小学生征文30篇,中学生25篇,高中生12篇,参加演讲比赛人员小学组28人,中学生组23人,高中组6人。参与我县2018年“新时代好少年”评选与表彰活动,既表彰了先进,也树立了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标杆,通过让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亲身参与,自我思考,自我教育,思想道德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和升华,懂得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几代人的渴盼和追求,青少年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必须从小树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牢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由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我们原计划的 “中华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于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工作结束后再开展。

  第八、重点工作

  (一)5月28日至5月29日,陪同省委办公厅“云南通讯”编辑部常务副主编王庆一行对云南技师学院泸西分院、泸西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云花科技有限公司、中枢镇瓦窑社区就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云南技师学院泸西分院在技能人才培养、预防青少年犯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系列培训丰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枢镇整合资源建设瓦窑社区留守儿童之家,在加强管理、切实发挥作用受到了高度评价,下部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继续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经验上报工作,分别组织多家学校的优秀作文上报至《云岭春光》杂志社,其中4篇文章已经被采用,认真收集提炼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信息47期,被采用25篇,使我县关工委的工作上升了一个台阶,受到了省、州相关部门的肯定,秘书长被推荐参加在杭州举行的专题培训(由于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没有参加)切实提升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人,即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

  车辆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属于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45964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645.95元,占总收入的83.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000元,占总收入的16.3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9.6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动减少收入。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93009.37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19.79元,占总支出的84.1%;项目支出78389.58元,占总支出的1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2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比重降低减少支出。

  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26.8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7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动减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83%。(按照支出实际情况人均为1181元每人每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389.58元。与上年对比适当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触法人员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035.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8%。与上年对比增长5.1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72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7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为293765.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09.5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53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事业单位医疗9687.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43.8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元,完成预算的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元,完成预算的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68元,减少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68元,减少7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其他收入支出,减少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接待批次3次及人次30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主要原因分析: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无。(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92566.57元,其中,流动资产238898.15元,固定资产42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85.7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185.78元,固定资产无增减,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26

23.89

4.21

0

0

0

4.21

0

0

0

0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9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96.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我单位自行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78389.5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78389.58元,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度,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订了《泸西县关工委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关工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84645.95元,占总收入的83.68%,比上年减少了246355.24元,减少7.63%。2018年度支出合计493009.37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19.79元,占总支出的84.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95192.99元,公用经费119426.80元。项目支出78389.58元,占总支出的15.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0774.64元,减少3.7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901111



附件【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2110738564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