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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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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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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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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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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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000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及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决定的事项。
5.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6.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上州、赴昆、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7.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8.承担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9.承办中共泸西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组织领导,推动信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对全县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信访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信访工作。三是履职担当,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主动包案化解信访问,把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在当地。四是严格考评,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集体越级上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2.抓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总量。一是开展风险评估,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制定出台《泸西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防止因决策、政策、项目失误留下隐患,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四是排查化解矛盾,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3.抓积案化解,遏制信访增量。一是科学分类,及时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对梳理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要求按照“五个一”抓好落实,下决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18年,共交办信访突出问题55件次。二是整合资源,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前提下,积极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下决心解决到昆进京人员信访问题。三是合理救助,促使上访群众息诉罢访。将一批“历史遗留信访问题,适时使用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进行妥善化解,促使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4.抓包保稳控,实现信访稳定。一是整合力量,抓好蹲守盯防和卡点查缉。采取“人盯人、一盯一,多盯一”等措施,包保稳控。二是抽调人员,抓好驻昆驻京应急劝返。每逢敏感时段,成立劝返组,提前赴昆驻京,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劝返机制进行劝返,为劝返赢得时间,使处置更加及时有效。三是创新方式,实践运用推行“信访四法”,同时,加强与铁路、航空等部门的联系,整合信息资源,很好地完成了重大政治活动或敏感节点期间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5.抓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一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处置非访行为。2018年,行政拘留3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警告3人,训诫2人;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引导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二是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2018年,引导113批次210人次上访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反映问题,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34,377.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377.85元,占总收入的98.7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1.22%。与上年对比减少21.28%,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上级专款收入,本年度无上级专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82,759.24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759.2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0.5%,主要原因正常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2,759.2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5%,主要原因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4,377.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96%。与上年对比增长9.3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3,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7,28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0.16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9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15.68%,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办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628,148.57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92.57元,固定资产423,3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016.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04,792.57元,固定资产减少548225.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05.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82.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22.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信访局树立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的责任、目标、绩效导向,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3501111
附件【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2110630274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