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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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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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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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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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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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因“三定”方案涉密,此部分不公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事业为上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精气神。坚持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坚持突出政治引领,落实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 坚持践行组工干部价值观,在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中不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73,005.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2,523.85元,占总收入的94.4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0,482元,占总收入的5.53%。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明显,主要原因分析为县级财政困难,财政拨款压力较大,收入压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339,725.78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466.78元,占总支出的94.92%;项目支出271,259元,占总支出的5.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明显减少,主要原因为县级财政困难,财政拨付资金减少,可用资金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8,466.7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明显,主要原因为调整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25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明显,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及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未由我部转拨。项目支出为,支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尾款21020元,购买一线考核识别工作电脑及打印机26599元,购买一线办办公座椅23640元,支付县委党校举办脱贫攻坚正常业务培训班60669元,支付县委党校举办十九大精神轮训班费用620669元,划拨8个乡镇举办脱贫攻坚培训班费用10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9,69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6%。与上年对比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4,95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打印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76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120元,完成预算的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120元,完成预算的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8925.32元,下降5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925.32元,下降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8,12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12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8,1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122.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明显,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困难,节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及印刷费、差旅费的报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1,524,504.71元,其中,流动资产191,452.31元,固定资产1,275,6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401.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659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4775.4元,固定资产减少862249元,无形资产减少9566.9元。移交县公务用车平台车辆3辆,账面原值908688元。
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2018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24504.71 |
191452.31 |
1275651 |
0 |
0 |
0 |
1275651 |
0 |
0 |
57401.4 |
0 |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654.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5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85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36.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654.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2个,州级财政投入资金32.63万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32.63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红河州财政局以红财行发〔2018〕105号文件,安排泸西县2018年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4.93万元,用于泸西县“两新”组织党建。
2.2018年,州级划拨泸西县党员教育培训的17.698万元党员教育经费,于2018年12月24日按照各乡镇2017年度农村(社区)党员人数划拨到8个乡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2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两新”党组织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截止2018年底,泸西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76.64%、80.95%。顺利完成56个“两新”组织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2018年,全县民营企业从业人员31617人,同比增长0.43%,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549892万元,占全县GDP的54.6%。
2.党员教育培训项目。2018年,泸西县重点完成对全县普通党员培训教育工作,全年泸西县共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35期,培训农村(社区)党员2467人,培训党组织书记1162人;分级分批对村组干部开展党务基础知识、脱贫攻坚政策、产业培育等全覆盖集中专题轮训,轮训1246人次;实施“双培双带”及村后备力量链式培养计划,在55个贫困村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6名,累计培养“明白人、带头人”562名、村级后备力量261人。持续推广“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模式,多点发力、多元支撑,建成农村综合开发服务社81个,由服务社带领产业大户、散户抱团发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全覆盖,建成种养基地57个,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02个,入社贫困农户获得地租、劳务、分红收入达8000余万元,8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2万元以上。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经州委组织部组织对以上两个项目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论尚未反馈;能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自评材料、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 项目 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承担全县组织、干部、人才等相关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79万元,比上年减310万元,减65%,本年支出534万元,比上年减355万元,减67%。其中:基本支出507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07万元,公用经费203万元等。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较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找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及时划拨。在经费到位后,按照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及时拨付。二是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制度,严禁挪作他用。通过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加强资金的使用。三是严格落实财经纪律。泸西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实行款专用,专人专户管理,确保工作纪律落实,经费使用不出偏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