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交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1
-
时效性有效
2018年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我县泸弥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泸弥高速公路24.12公里和全县农村公路1969.695公里(其中:县道17条565.624公里,乡道312条1235.913公里,村道168条168.158公里)的路产、路权维护管理工作,2018年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编制10人,现有在职职工人员11人,路政协管员5人,泸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食堂和办公楼卫生维护临时工2人,没有离退休人员。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制度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是打造路政精兵的重要手段和唯一途径。因此,今年我大队继续把加强队伍制度建设和提高路政执法水平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公路路政人员月度考核办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各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激励职工,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激励人,充分调动全体路政人员的积极性;始终坚持抓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抓业务素质教育不放松,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路政执法队伍活动。大队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经常组织路政人员认真学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路政案件处理、法律文书、路政档案制作、业务交流等学习活动,使全体路政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2、加强公路巡查宣传和路域环境整治,确保路政案件的立案与查处。今年以来,我大队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路域环境治理,维护路产、保护路权,加强路政案件的立案和查处上来,大力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及路域环境整治。在今年3月、8月、9月、11月先后5次重点全县主要县乡道公路占用公路乱堆乱放进行专项路域环境整治,8月专项对圭山煤片区专项治理。共租用装载机200余个台班,运输车辆10台次,清理建筑材料、垃圾等1500余立方。今年三月在全县各乡镇和公路沿线村组积极开展路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采用广播及发放宣传袋、宣传册和宣传单宣传,同时在公路沿线制作墙体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等,增强公路沿线群众对交通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针对公路打场晒粮存在安全隐患,今年四至五月,开展了“整治农村公路打场晒粮”专项行动,发放宣传材料袋及宣传单5000余份,制止清理打场晒粮50余处800余平米;五月路政宣传月和六月法规宣传月我大队联合省管路政大队在县客运站和八个乡镇进行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8月份以来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积极联合省管路政大队、相关乡镇、城管、国土、环保、公安及运政部门对公路沿线沙石场、煤场及运输车辆不覆盖泼洒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公路沿线沙石场、煤场10余处,查处未覆盖泼洒车辆20余辆,教育驾驶员50余人。今年以来,通过大力开展公路巡查和公路环境整治工作,使公路路域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观,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大力加强公路巡查和宣传的同时加强了对路政案件的立案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截止12月初止,我大队共制止防碍公路安全违章建筑3处,30余平米;查处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粪草等150余处,并督促堆放人员及时清理;宣传教育公路沿线群众200余人。今年以来共收回各类赔补费5万余元,其中查处农村公路路政案件8起,高速公路路政案件20起,路政案件立案率100%,查处率达100%,索赔率达100%。确保了泸弥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通车1年多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
3、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旨在抓教育、重防范、堵源头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清廉、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全年未发生因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而引起的上访件;三是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节约型行业建设,加强全员勤俭节约教育;四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帐目规范,群众透明;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及限时服务制。全年,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了交通运输系统的廉洁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0,98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0,884.44元,占总收入的97.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100元,占总收入的2.43%。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用于开支5名路政协管员五险(单位负担部分)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06,405.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548.04元,占总支出的83.37%;项目支出499,857.88元,占总支出的16.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10日泸弥高速公路通行,财政拨款100万元作为泸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运行经费,用于泸弥高速路政管理办公楼标准化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和执法设备。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政协管员开支和泸弥高速公路管理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6,548.04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10日泸弥高速公路通行,财政拨款100万元作为泸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运行经费,用于泸弥高速路政管理办公楼标准化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和执法设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857.88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政协管员开支和泸弥高速公路管理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313.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资金946,704.05元,用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4,28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5%。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1,347,133.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96.8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5,488.9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5,4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66,04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53,130.86元;日常公用经费12,91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75,330.34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864.34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466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2,332.34元,增长23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061.34元,增长28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71元,增加62.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泸弥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泸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864.34元,占87.76%;公务接待费支出21,466元,占12.2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864.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864.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县公务用车平台借用的2台公务用车,在日常路政巡查、查处路政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6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4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农村公路和泸弥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资产总额572,142.39元,其中,流动资产90,989.39元,固定资产481,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768.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44,921.61元,固定资产增加481,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485.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1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6.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2018年县级配套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是按照泸政办发【2013】92号文件要求用于全县1969公路农村公路的路政执法、管理和路产路权维护、路域环境整治、四好农村公路路长牌制作安装等工作。项目投入资金500000元,目前项目完成支付资金499857.88元,结余资金124.12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实施,按照泸政办发【2013】92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100%用于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保证了2018年我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路域环境整洁、美观。2018年我县农村公路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公路”。
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 项目 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详见本报告)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详见本报告)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泸西县交通运输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我大队作为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严格遵守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州路政支队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较好取得经成效: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3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路域环境整治等经费支出。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找差距,配套资金不足。积极协调增取州、县配套经费。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路域环境整治等经费支出。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