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1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多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爱祖国、爱人民、讲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促进全镇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在过去的一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作了认真的学习,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指引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安全为中心,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依法执教深入实行改革,执行教育行政的各种准则、理论、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师德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高度热情,发扬光大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上下一致,团结协作,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特岗教师21人,遗属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494,8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90,711.06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4,127.54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121,348,766.15对比,增加了12.30%,主要原因分析教师调入和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920,814.65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51,871.87元,占总支出的89.11%;项目支出14,468,942.78元,占总支出的10.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1,847,048.70对比增加了9.09%,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在职及退离休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451,871.87元。与上年105,981,422.75对比增加了11.7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及退离休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68,942.78元。与上年15,865,625.95对比减少了8.8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只报到12月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镇17所小学按相关文件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水电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不挤占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银行代发到家长银行卡中,营养餐严把天数及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48,1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9%。与上年104,654,292.21对比,主要原因分析事业单位在职及退离休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03,678,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工资福利支出102,242,067.66;商品和服务支出7,312,874.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91,587.22;资本性支出:1,601,632.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和会议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94,57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690,441.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3,562.08;死亡抚恤830,574.3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214,82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727,396.58;公务员医疗补助2,487,432.0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维修(护)费10,200.00;会议费6,040.00;劳务费15,3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6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65,360,659.48元,其中,流动资产2,492,374.18元,固定资产62,868,2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5,360,659.4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492,374.1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2,868,2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38元土地名义金额,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509.80平方米,账面原值388,91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1,339,328.6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4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4,536.2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8,2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7,1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1,06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2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15,231,492.94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14,468,942.78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641,257.96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红财教发〔2017〕155号、红财教〔2018〕30号、红财教发〔2018〕112号、泸财预〔2017〕842号、红财教〔2018〕30号、红财教发(2018)58号、泸财〔2018〕16号、泸财教发〔2017〕62号、泸财综经费〔2018〕237号、红财教发〔2017〕154号、红财教发〔2018〕21号、红财教〔2016〕149号文件,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804,521.25,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81,413.03,资本性支出:1,383,008.5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自我评价。
1.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1)、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我们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保障正常开展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为重点,为学校日常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2)、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优化了我镇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学校面貌发生了了巨大变化,办学条件得得到大力改善。(3)、教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随着公用经费支出中对校本教研和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进一步强化,为教师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4)、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随着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学校财务管理的不断规范,群众对于政策知晓度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提高。
2.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资金管理,规范寄宿生生活补助评定发放工作,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让党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广大学生家长得到实惠。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使更多学生能够保证一日三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学生营养状况有所改善,学生身高体重有所增长,贫血率有所下降,对广大农村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辖20所完小,其中:17所村委会完小,1所幼儿园,2所民办学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33,494,838.60元,比上年增12,146,072.45元,增10.01 %,本年支出132,920,814.65元,比上年增11,073,765.95元,增9.09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119,025.85元,比上年增12,609,100.14元,增12.30 %,公用经费支出3,332,846.02元,比上年减少138,651.02元,减3.99%,项目支出14,468,942.78元,比上年减少1,396,683.17元,减8.8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落实各种配套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经成效:
(1)教育教学业务经费得到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划拨后,中枢镇小学教育业务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经费困难状况明显改善,为各项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
存在问题: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民生,很大程度上教育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满足农村学校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农村学校的正常运转。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成立了以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小学校长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中枢镇中心学校主要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业务人员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中心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枢镇中心学校2018年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