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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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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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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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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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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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缴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档案的记载和管理;负责参统离退人员的待遇核定和社会化发放。依据:《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城镇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四险工作进展明显。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账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和长期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截至12月,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926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人员)11182人,分别完成州任务数14911人、11182人的100.10%、100%;清理养老保险往期欠费9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1610人,完成州任务数11594人的100.14%;工伤保险参保23168人,完成州任务数23100人的100.29%;生育保险参保14741人,完成州任务数14681人的100.4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12879万元,完成州任务数11946万元的107.81%,支出10381.3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395万元,完成州任务数353万元的111.90%,支出610.75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169万元,完成州任务数1293万元的90.41%,支出1317.99万元;生育保险费收入943万元,完成州任务数671万元的140.54%,支出933.42万元。
二是认真做好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12月,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至19%,个人缴费率8%不变,参保人数14926人,调整费率后实收12878.73万元,比上年同期(11945.81万元)增长7.81%;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从0.5%下调为0.3%,失业保险参保户数188户,11610人,调整费率后实收失业保险费394.69万元,比上年同期(415.35万元)增长-4.97%;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从1.17%下降至1.10%,参保人数23168人,调整费率后实收1169.42万元,比上年同期(1264.72万元)增长-7.54%。
三是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将对符合条件47户企业4311人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补贴金额为721255.19元。其中,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为29311.34元,受益职工134人;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的共29户,受益职工804人,补贴金额为102928.02元;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的共17户,受益职工3373人,补贴金额为589015.83元。
四是认真做好“两参人员”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自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止,共为484名两参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54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68,8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84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3.50%,主要原因分析: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5,117.95元。其中:基本支出801,150.3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833,967.65元,占总支出的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0.80%,主要原因分析:企业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奖励金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150.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7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困难,首保民生;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3,967.6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0.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增加故奖励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支付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11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0.8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故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外交(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国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教育(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科学技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7,02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617,124.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6,582.0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8,0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及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关支出情况: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21,780.80元,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16,310.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节能环保(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城乡社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农林水(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交通运输(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金融(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住房保障(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其他(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中心2018年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本中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我中心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629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29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本中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执行,所以我中心今年未产生此项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中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我中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中心2018年无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8年无国内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中心2018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故不存在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3362.56元、邮电费1437.44元、工会经费2460.00元、其他交通费42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228.96元,其中,流动资产56,178.96元,固定资产14,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25.5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725.55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02 | 5.62 | 1.40 | 0 | 0 | 0 | 1.40 | 0 | 0 | 0 | 0 |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我中心由上级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2018年我中心不涉及项目支出,故无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18年我中心无项目支出,故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度,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订了《泸西县人社局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人社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8年,我中心财政拨款收入1668843.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比增长3.50%。本年支出1635117.95元。与上年比增长0.80%。其中:基本支出801150.30元,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87830.30元,日常公用经费13320.0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