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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研究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

  3、拟定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

  4、负责大型体育比赛工作,推动大型体育比赛的发展,负责大型体育比赛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协办了2018年全国女子足球U18联赛预赛;

  协办了2018年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U16联赛第一阶段比赛;

  协办了2018年中国女子足球U16全国锦标赛;

  协办了2018年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U14锦标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5,487.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487.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对比减少 53.8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4,804.98元。其中:基本支出314,804.9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对比增加26.42%,主要原因分析:活动增加,工资增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804.98元。与2017年对比增加26.4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增加变动,活动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48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5%。与2017年对比减少 53.8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3,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43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8,655.01元,其中,流动资产14,945.01元,固定资产53,7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49.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9,299.99元,固定资产增加50,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7 1.50 5.37    5.37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研究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拟定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负责大型体育比赛工作,推动大型体育比赛的发展,负责大型体育比赛组织实施和管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5,487.95元。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4,804.9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资金做到专项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充分、材料齐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整体支出资金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综合评价为优秀。取得经验成效:

  成功协办了2018年全国女子足球U18联赛预赛;2018年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U16联赛第一阶段比赛;2018年中国女子足球U16全国锦标赛;2018年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U14锦标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无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2、在项目实施中,对适用于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服务等,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7表、8表为空表原因无收入。公开10表、11表、12表为空表原因是没有项目。(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