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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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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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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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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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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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永宁乡卫生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内科、儿科、外科(普外)、妇产科、中医推拿理疗科、中医科等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同时,担负着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农村卫生防疫保健工作、农村卫生管理及各项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具体实施。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与主题,实行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年初有计划。按时完成临时任务,上报各种报表。
2、思想道德和行业作风工作
思想道德和意识是医院发展的保障,我院结合创先争优学习活动,树立党员示范岗位、示范科室和个人,加强职工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创造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行业作风是体现我院的整体形象,事关我院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坚持提高整体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从教育做起,从患者满意度做起,从患者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解决行业作风中存在的难关、热点问题,让我院的行业作风迈上一个新台阶。
3、公共卫生工作(含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和重大公共卫生工作)
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服务规范
我乡辖区2018年度人口数人,截至12月底我乡共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26004人份,其中城镇居民1327人,乡村居民24677人;合格档案26004份。
⑵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种19631份,发放记录完善;播放种音像制品累计516小时,播放记录完善;宣传栏10个,更换60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服务1670人次;个性化健康服务16328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48次, 服务人1634次;各种活动记录完善。
⑶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应建证人数2400人,实建证人数2400人;乙肝应种788针次、实种788针次;脊灰应种1196针次、实种1196针次;百白破应种815针次、实种815针次;含麻疹组份疫苗应种607针次、实种607针次;其他疫苗应种2540针次、实种2540针次.
⑷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建册2400人,活产数309人,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310人,满6周岁血红蛋白检测1552人次,满6周岁听性行为筛查309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数2341人,0-36个月儿童系统管理2341人;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0人,先天性甲减筛查0人,听力筛查309人。
⑸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早孕建册293人,接受5次以上随访309人,产后访视310人,建档310人。系统管理293人,住院分娩308人,高危管理160人,高危住院分娩160人。
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
同期65岁及以上户籍人口2403人,接受健康管理1420人,完成年度规范健康体检1420人,体检率40.9%,生活能力评估1420人。
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建档管理1920人,体检1082人,随访1919人次,最近一次随访高血压患者管理达标919人。
⑻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糖尿病建档管理392人,体检314人,随访391人次,最近一次随访糖尿病患者管理达标133人。
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年度新增重型精神障碍患者0人,合计管理183人。体检100人,体检率45.35%,随访181人次。
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发现传染病病例,其中乙肝1例,水痘3 例,手足口病1例。及时作出传染病疫情调查报告处置,及时报告处置率100%。对各临床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未发现漏报法定传染病病例,传染病疫情漏报率为0。年度我乡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⑾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0次;发现职业病0例报告0例;饮水安全(学校饮用水)巡查4次,上报信息0条;学校卫生巡查9次,上报信息0条;发现及报告非法行医4起,报告信息0条,非法采供血0起,报告信息0条。全年共巡查207次,报告信息0条。
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0-36月儿童中医药服务1104人次,65岁及以上中医药服务人数2068人。
⒀三项监测
本年度辖区共上报死亡164人,其中心脑血管50人,肿瘤20人。
⒁结核病患者管理
2018年延续管理15人,2018年度新增结核病患者10人,其中初治7人,复治3人,耐多药0人。延续及新增病人均按要求规范随访管理,乡村医生及卫生院报告0人,全乡共转介15人。
⒂避孕药具及孕前优生服务规范
截至12月底免费放置节育环0人,发放短效避孕药0盒,发放避孕套2000只。孕前优生体检完成118人。发放叶酸110人次。
⒃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全年流入辖区内非户籍人口且居住半年人口数23人,建档23人,其中0-6岁儿童3人,孕产妇1人,老年人0人,高血压3人,糖尿病0人,精神病0人,结核病0人,重点人群均按照国家《规范》纳入管理。
4、临床医疗服务业务工作
2018年临床医疗业务工作总诊疗31826人次; 门诊30919人次,比2017年增加了4519人次;住院907人次,比2017年增加了344人次。新农合减免31826人次,金额1585167.69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辖区内的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 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894,42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2,992.81元,占总收入的65.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561,349.90元,占总收入的32.4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082.32元,占总收入的1.9%。较上年相比增加846722.25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工资标准、201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离岗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特岗医生薪酬及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大),增长率为12.01%。
(1)财政拨款5,182,992.81元,较上年比增507,712.36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国家调整了工资标准、离岗乡村医生补助发放,201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特岗医生薪酬及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大),增长率为10.86%。
(2)事业收入2,372,422.33元,较上年比增加188,927.57元,增长率为7.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床医疗服务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3)其他收入150,082.32元,较上年增加150,082.32元,(清仓盘点药品盈余)增长率为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00,447.07元。其中:基本支出5,527,769.38元,占总支出的75.72%;项目支出1,772,677.63元,占总支出的24.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较上年增长1,093144.1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了工资标准、201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助的药品零差率补助、特岗医生薪酬及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大),增长率为17.61.00%。其中:基本支出5,527,769.38元,较上年增加1,201,467.5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了工资标准、201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岗乡村医生补助发放、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增长率为27.77%,项目支出1,772,677.63元,较上年比增加108,323.3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离岗乡村医生补贴发放,省级艾滋病项目等投入),增长率为5.7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27,769.38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1,201,467.5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了工资标准、2018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岗乡村医生补助发放、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增长率为27.7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3,907.82元,占基本支出的5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85448.56元,占基本支出的41.3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683元,占基本支出的4.33%,资本性支出8,7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2,677.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323.3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离岗乡村医生补贴发放,省级艾滋病项目等投入),增长率为5.75%。项目支出1,772,677.6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81,027.63元(其中: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4,03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09,764.42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00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7,233.21元)占项目支出的83.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570.00元,(其中: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3,57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92%。资本性支出98,080.00元(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9808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9,04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63%。与上年对比增加303,760.7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基本支出173,413.00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586.20元、乡镇卫生院支出2,597,746.5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27,600.00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基本支出96600元、全科特岗医生生活补助元和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支出434,030.00元和离岗乡村医生补助96,970.00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009,764.42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03,655.90元、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2,04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9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3,413.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98,586.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07,40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2%。主要用于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597,746.5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96,6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9,764.4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655.9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2,042.00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7,233.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08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新购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车辆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8,0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0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中国兵装集团捐赠公共卫生下乡服务车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08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080元。其中: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支出98,08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7,480,422.85元,其中,流动资产2,364,256.28元,固定资产5,116,165.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84.0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576.03元,固定资产增加22,6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8.04 236.42 511.61 345.93 18.89 146.79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投入资金1,976,629.21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1,772,677.63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03,951.58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公共卫生服务车项目,根据泸财[2018]6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98080.00元,用于购入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车辆购置,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
2. 公共卫生项目(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红财社发〔2017〕199号、泸财社经费〔2018〕24号、泸财社经费〔2018〕111号、泸财社经费〔2018〕293号, 泸财社发〔2018〕9号,泸财社经费〔2018〕173号,泸财社经费〔2018〕29号, 泸财社经费〔2018〕11号, 泸财社经费〔2018〕309号, 泸财社经费〔2018〕244号, 财政投入1,828.549.21元,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等服务。
3.全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项目,根据泸财社经费〔2018〕310号,财政投入资金50,000.00元,用于支付特岗医生生活补助、卫生院(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乡村医生生活补贴。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共卫生服务车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解决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问题,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项目(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档立卡贫困签约率达10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0%;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第三版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14个大项免费、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各项指标达国家要求。居民满意度≧85%。
全科医生、国家基本药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边远艰苦地区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大众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营造关怀和反对歧视的社会环境,促进重点人群接受HIV检测,推动行为干预工作力度,遏制艾滋病的蔓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重点项目资金制订了《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设有:开设西医门诊,中医综合服务区、发热门诊。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防疫保健科、行政后勤科(包括财务)、六个科室。功能科配有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7,894,42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2,992.81元,占总收入的65.65%;支出合计7,300,447.01元,其中:基本支出5,527,769.38元,占总支出的75.72%;项目支出1,772,677.63元,占总支出的24.2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资产配置及处置管理制度》、《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经成效: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财务科,主要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