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1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泸西实际组织制定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战略;编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煤炭资源开发、布局、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县煤炭工作行业管理,统一负责开办煤矿和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宏观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深加工,综合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
(三)综合平衡协调与其它相关行业的配合协作;组织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审查报批;对县内煤炭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立项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行业信息统计,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对全县煤炭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五)培育和开发煤炭集约经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制定煤炭生产、销售、调运计划,并对其进行协调服务。依法收取煤炭生产的有关费用,并上解省、州、县各相关部门。
(六)组织对全县煤矿企业和行业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抓好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行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部门权限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七)平衡协调外部关系,为煤炭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专项行动,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各级对深化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要求,按照《泸西县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工作。一是落实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全县煤矿实行县级领导、有关部门和产煤镇领导包保煤矿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监管人员责任。二是加强停产矿井的管控,对不具备转型升级条件的停产整顿矿井和列入去产能退出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对两类矿井井口进行封停,加宽加高封堵墙,阻断矿车下井通道,封存绞车的措施,阻断生产条件,并派驻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盯守。
2、切实推进去产能工作,加快矿井关闭进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云政发〔2017〕79号)文件要求,结合按照国家煤监局督查组及州委、州人民对泸西煤矿安全和去产能工作指示精神,加快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认真落实《泸西县煤矿秩序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对采区完全与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全重叠和与云南省圭山煤矿采区重叠的矿井,采取关闭一批、引导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打消企业投资人政策观望,对列入去产能关闭退出的矿井采取先期停止供电、限时撤出井下设备、企业妥善安排从业人员、按时组织井口填实关闭等措施推进去产工作。截至11月20日,已断电关闭15对矿井,关闭填实井口61个。15对矿井共计退出产能123万吨、退出产能交易置换117万吨、剩余6万吨产能还未交易。关闭矿井于11月15日至20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工作,已报州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3、保留转型升级一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推进去产能工作,全县目前还有转型升级矿井7对。其中:小团山煤矿二矿二号井已取得21万吨/年设计批复,矿井证照齐全;阿摆田煤矿东瓜箐井确定保留转型升级为15万吨/年、龙潭冲煤矿确定保留转型升级为15万吨/年、小凹子煤矿确定保留转型升级为30万吨/年,这4对矿井虽然被板桥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红线部分压覆,但已经完成联勘联审和采区调整工作,产能置换方案已确认批复,能继续保留转型升级。顺鸿煤矿一号井确定保留转型升级为21万吨/年矿井,该矿已恢复建设,进入二期建设工程,井下大系统和地面工业广场已基本建设完毕,预计今年年底能竣工验收,进入正常生产。者白北沟煤矿确定保留转型升级为15万吨/年矿井,产能置换方案已确认批复,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通过审核,预计今年年底能取得开工备案证明,进入正常建设程序。三金煤矿已列入2020年关闭退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2.泸西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468,38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5,553.14元,占总收入的97.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42,835.68元,占总收入的2.86%。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0,153.97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入煤矿关闭退出项目专款2018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543,992.59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7,992.59元,占总支出的54.08%;项目支出13,106,000元,占总支出的45.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218,833.93元,,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退出项目专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37,992.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6,824.0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0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2,009.8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拨入的煤矿关闭退出补助资金于2018年才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截至2018年,我县已公告关闭15对矿井(红山煤矿、黄草山煤矿、马鞍山煤矿、小团山煤矿二矿四号井、三合煤矿、腾源煤矿、青龙煤矿、小松地煤矿、东源泸西公司东升一号、东源泸西公司云龙一号井、东源泸西公司奋发一号井、东源泸西公司兴鑫二号井、东源泸西公司云龙二号井、东源泸西公司红升一号井、顺达煤矿),15对矿井井口已全部关闭填实,共计关闭井口61口,只保留7对可继续转型升级矿井(小团山煤矿二矿二号井、顺鸿煤矿一号井、阿摆田煤矿东瓜箐井、者白北沟、龙潭冲煤矿、三金煤矿、小凹子煤矿。)发生1起红山煤矿“7·13”顶板安全事故(瞒报),死亡1人,全县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顺鸿煤矿一号井属恢复建设矿井,6对矿井停产整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31,553.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对比增加7,019,817.9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拨入的煤矿关闭退出补助资金于2018年才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0,78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82,628.8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580,296.54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1,400元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3,87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527.6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补贴303,37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857,982.03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9,149.04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82,639.88元,死亡人员抚恤费113,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1,33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72,834.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031.4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41,472.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1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9%。主要用于煤矿关闭退出补贴13,106,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049,55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1%。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支出7,002,575.79元,办公费6,959.40元,工会经费27,470元,生活补助及奖励金9,350.3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交通补助费1,003,202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600元,支出决算为507,470.32元,完成预算的16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368.32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102元,完成预算的356.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县煤炭局于2015年1月起停止煤炭规费的征收。停止煤炭规费的征收后,按照《国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第三条的规定:“取消或停征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98,699.46元,下降3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898.96元,下降4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38.5元,下降7.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368.32元,占78.5%;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02元,占2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368.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368.3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1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1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6,809.56元,减少197,797.49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煤矿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作发生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56,450.36元,其中,流动资产514,696.36元,固定资产241,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6,450.3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4,696.36元,固定资产增加241,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051.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2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760.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