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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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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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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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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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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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执法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管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紧紧围绕紧紧围绕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大局,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卫生监督稽查及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卫生稽查工作,抽查各科室行政处罚案卷 份,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卫生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做到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受理许可无差错。截至11月,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62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7件、医疗机构许可153件、医疗机构注销登记7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9件、医师执业注册166件、护士注册511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7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2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76件。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
根据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要求,按时完成上半年双随机抽检任务。其中,公共场所任务数27户,关闭3家,完成率97%;饮用水卫生任务数4户,完成率100%;放射卫生任务数3户,完成率100%;学校卫生任务数27户,完成率100%;计划生育任务数2户,完成率100%,医疗卫生任务数5家,完成率100%;传染病防治任务数7户,完成率100%。
3、立足监督执法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1)、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点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院感染等专项行动。截至12月,全县共有医疗机构共有140户,出动执法车辆108台次,执法人员374人次,监督检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288户次,注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个体诊所7户,查处违法行为72起(其中无证行医39起,医疗机构违法案件32起),结案71起,罚款188584元,移送非法行医案件6起,没收违法所得27716元。
(2)、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85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418户次,警告5件,责令整改3户,无证照经营12户,通过专项检查,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一是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上级部门相关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重点对辖区内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单位及学校直饮水进行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监督检查集中供水单位11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执法人员22人次,共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2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记录不完善、生产所用洗剂不符合要求、消毒后的餐具无消毒日期 、无生产过程记录制度、质量检验室原始记录不全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对学校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传染病防治预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晨检、疫情报告、消毒、缺课登记、卫生知识宣传等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预防接种落实情况、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等,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车辆52台次,执法人员120人次,监督检查学校108户,责令整改5户,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4)、深入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切实加强放射诊疗监管,对全县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的“一证两档”工作落实情况及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截至12月,共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8户,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放射诊疗机构3户予以注销。
(5)、加大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强化计划生育监督,全力维护基本国策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全县有计划生育被监督单位15家,截至11月,共监督检查15家,出动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38人次,监督覆盖率100 % 。
(7)、大力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是组建县城区协管站,在原有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不减的基础上,2018年4月组建泸西县建城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招聘5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的有力补充,在监督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截至12月,共出动电动车辆300台次,出动协管员600余人,巡查1309户次,报告信息1157条。二是配备执法装备:购买计算机5台、手执终端机3台、蓝牙打印机2台、电动摩托车3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50,633.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490.95元,占总收入的96.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6,143元,占总收入的3.08%。与上年对比增加612773.41元,增长39.85%,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58,583.4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859.45元,占总支出的81.6%;项目支出378,723.95元,占总支出的1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5,143.36元,增长29.64%,主要当然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9,859.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8,299.41元,增长12.62%,主要原是因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7%。人均公用支出达19642.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723.95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了357,953.95元,增长6463.67%,主要原是因是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增加投入,双随机抽检项目工作投入力度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0,9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1%。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了560,143.36元,增长37.83%,主要原是因是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增加投入,双随机抽检项目工作投入力度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费支出39926.6元,住房安家费1800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889.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3,4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9%。主要工资福利支出1,273,812.73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08,513.37元,其中:办公费26,892.63元、水费1,847元、电费8,053.37元、邮电费6,479.43元、差旅费15,842元、培训费6,380元、公务接待费1,569元、劳务费173,609.94元、工会经费4,100元、其他交通费98,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4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0元,其中生活补助1,8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元;资本性支出119,136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80,000元(监督综合楼建设3,092,027.35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4,1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9元,完成预算的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9元,完成预算的5.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采取了县级财政压缩工作经费、单位采取控制接待支出等措施。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721元,下降-8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3,721元,下降-89.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县级财政压缩工作经费、单位采取控制接待支出等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56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核、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519.42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了182,511.51元,增长570.2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992.63元、水费1,847元、电费8,053.37元、邮电费5,199元、差旅费9,252元、公务接待费500元、劳务费28,800元、工会经费4,100元、其他交通费98,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774.9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3,468,730.76元,其中,流动资产4,355,344.04元,固定资产8,216,906.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96,479.9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2,486,001.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4,307,795.54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7,281,725.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896,479.99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513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6,95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46.87 435.53 821.69 752.51 0 0 69.18 0 0 89.65 0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5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518,323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378,723.95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39,599.05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红财社[2016]178号,财政投入资金3,480元,红财社发[2017]199号,财政投入资金206,293元,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支出。支出项目资金184,789.94元,结转(结余)资金24,983.06元。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18]66号、财政投入资金10,000元,红财社发[2017]87号、财政投入资金10,000元,红财社发[2016]249号、财政投入资金29,550元,红财社发[2018]135号、财政投入资金111,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监管)、卫生监督抽检经费相关支出。支出项目资金45,934.01元,结转(结余)资金114,615.99元。
3、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经费,根据红财社[2016]211号、财政投入资金55,000元,红财社发[2017]201号、财政投入资金10,000元,主要用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支出项目工作及资金同步完成,支付资金65,000元。
4、综合楼附属工程款:泸财预[2018]77号、财政投入资金80000元,用于支付监督局拖欠的附属工程款。支出项目工作及资金同步完成,支付资金80,000元。
5、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根据红财社发[2017]102号、财政投入资金3000元,主要用于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监管相关支出。支出项目工作及资金同步完成,支付资金3,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2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提升了广居民的健康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从而增强了居民的自我健康意识和对疾病的防范意识。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公共场所进一步规范经营,医疗服务能力得到稳步发展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经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能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自评材料、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我单位编制人员1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名。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执法1科、执法2科、执法3科、协管员办公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根据《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管理办法》和《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084490.95元,比上年增加548712.41元,增长了35.73%,。本年支出2058583.4元,比上年增加561253.3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7.48%,其中:基本支出1679859.45元,项目支出378723.9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务制度》、《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管理制度》、《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行政事业类项目实施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找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