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1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8年度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份)》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组织全县检疫对象普查,对全县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负责办理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调运检疫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制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方案;
4、指导全县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个体系建设工作;
5、推进依法防治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进程,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县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实验和推广,举办各类业务技术培训;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泸西县2018年的林业有害生物工作,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局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林业站的配合下,全体森防检疫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认真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检疫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65万亩,其中云南切梢小蠹发生面积0.3万亩,扁叶蜂发生面积0.55万亩,核桃木蠹蛾发生面积0.1万亩,金龟子发生面积0.4万亩,核桃病害发生面积0.2万亩,核桃天牛发生面积0.2万亩,紫茎泽兰发生面积0.5万亩,其它虫害发生面积0.4万亩,发生率3.02%,无公害防治面积2.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面积0.294万亩,成灾率2.77‰,预测林业有害发生面积2.6万亩,实际发生面积2.65万亩,测报准确率为98%;应检种苗产地检疫面积0.007万亩,实检种苗产地检疫面积0.007万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木材13003立方米,苗木340.591万株。
二、 工作主要做法
1、做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
泸西县森防站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各种途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宣传,突出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思想共识。
2、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
年初开始,在全县开展了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调查采取《泸西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中规定的普查方法进行。通过实地调查,基本摸清了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发生面积、危害程度,针对今年核桃病虫害,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和扁叶蜂、圆柏的尺蠖等危害情况,提出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积极做好了农药、器械的准备工作,争取防早、防小、防了。
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和秋季普查工作,普查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泸西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要求开展,普查重点是全县松林面积、贮木场、木材加工场、木材交易市场内调入我县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通信、电力、矿区等工程中使用的松木包装材料。我县于2018年5月4日至6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春季全县共计普查松林面积28.81万亩,查明不明原因死树87株,取样株数13株,调查涉木企业65户、木材1260立方米、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7个。秋季全县共计普查松林面积28.81万亩,查明不明原因死树124株,取样株数17株,调查涉木企业60户、木材1450立方米、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8个。通过两次普查,取样镜检没有发现松材线虫,全系小蠹虫危害致死的松树。调查贮木场、木材加工场、木材交易市场和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经营户,没有从疫区调入的松科植物,我县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的外部症状。
3、 及时准确地开展预测预报工作
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监测网点,制定了《泸西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测预报队伍建设,在各乡镇林业站挑选了1-2名熟悉业务的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测报人员,负责本乡镇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工作,将林业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调查任务落实到专人负责上,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搞好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是监测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调查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发生发展规律,对其未来发生趋势做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完成了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和春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和去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准确及时地发布预报和警报,对泸西县2019年度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作出了预测,上报了趋势预测报告,发布了2期短期预警预报,为适时开展科学防治提供了依据。
(一)防控工作
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有效地做好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编制完成了2018年度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方案包括泸西县松纵梢小蠹、扁叶蜂、核桃病虫害的防治计划、防治措施、组织实施工作、防治经费预算等内容。在永宁乡林益大领沟、九溪山森林公园、蒿子箐、阿鲁癞子沟、大中寨林场玉则米防治云南纵坑切梢小蠹0.3万亩;在旧城镇、金马镇化学防治金龟子0.4万亩;在旧城镇、金马镇、中枢镇人工除治紫茎泽兰0.5万亩;在旧城镇、午街镇、白水镇、板桥河水库防治扁叶蜂0.55万亩,零星化学防治木蠹蛾0.1万亩,核桃病害0.2万亩、核桃天牛0.2万亩;其它虫害化学防治面积0.4万亩。并进行了防治后效果调查,达到了很好的防治效果,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检疫执法工作
1、积极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工作
为严格执行种苗产地检疫制度,确保造林苗木安全,森防站联合县种苗站对今年工程造林苗木进行产地检疫,共检疫川滇桤木340万株、华山松250万株、藏柏170万株、杉木20万株、花椒苗30万株、黄槐20万株,产地检疫种苗面积70亩,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6份,保证了健康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2、加强检疫执法 做好执法专项行动
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做好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森林公安副局长为副组长,森防站、林政科、种苗站、木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组织动员,强调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对专项行动作了安排部署,对各个工作步骤及时间结点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行动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泸西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的、领导机构、部门职责、重点工作、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工作要求。方案的制定对此次专项行动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往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进行深入的查缺补漏,深入除治现场、矿山企业、木材市场、木材加工户、花卉、苗木经营户、林区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光电缆木质盘存放及施工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违反检疫法律法规的业主的情况,共摸底排查木材生产加工经营户80户、种苗花卉生产经营户42户、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经营户12户。基本摸清了本辖区内各业主的情况,明确了整治和执法重点。调查摸底时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检疫法律法规,利用科技宣传周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机会,向广大群众和各木材经营户发放“两个条例”宣传材料和《泸西县森林病虫害检疫监管告知书》,共发放1000余份,争取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经过前期认真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县林业局明确重点主动出击,采取“森检为主,森林公安、种苗站、林政科、木检站等部门配合,全面检查”的方式精心组织联合执法行动。5月初,县森防站联合种苗站开展了种苗检疫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苗木花卉经营户15户、产地检疫种苗花卉218万株,检查涉木企业34户、木材750立方米、木质包装箱7个,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严格了林业苗木及其繁殖材料调运检疫,确保检疫不合格种苗花卉不出圃、不向外调运。
8月4日,县森防站联合森林公安、金马、午街、中枢等林业站对小龙潭、午街、中枢等木材经营市场及广西地区调入松材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行动共出动人员36人、车辆5辆,与相关区域联合检查4次,检查苗木花卉经营户17户、苗木花卉375万株,检查涉木企业34户、木材1500立方米、木质包装箱14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木材经营户进行执法检查,查验调入的木材检疫证书,是否有违法违规调运木材的行为,复检外来松科植物是否携带松褐天牛活体,认真执行产地检疫制度,是否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发放《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检疫监管告知书》,加强对木材经营户的检疫监管及外来松材及其制品的管理。
9月中旬,在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由森防站牵头,联合县林政科、森林公安、木检站、出动人员12人、车辆3辆,开展了以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调运木材及其制品和违规使用包装材料的执法专项行动。行动小组在城区周边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加工、经营、调运木材的经营户和违规使用包装材料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检疫监管告知书。同时多次上路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书,重点查处松木及其制品的调运,确保带疫及其产品不进入我县。通过路检路查,没有发现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共组织联合行动次数3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苗木花卉经营户40户、苗木花卉928万株,检查涉木企业80户、木材1750立方米、木质包装箱24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没有发现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植物检疫案件发生。
通过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不断强化了检疫执法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大及其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对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有效阻击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认真抓好了检疫登记制度、产地检疫制度、凭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换发调运检疫证书制度、复检制度、检疫要求书制疫的落实。检疫执法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得到很大改善,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危害的严重性有了认识,多数业主对检疫法律法规有了认识提高,能主动遵守检疫法律法规。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了联合执法行动长效合作机制,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提升了检疫执法队伍素质,提高了林检执法水平。树立了“服务林业,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宗旨,执法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便民,建立了举报制度,让社会和公众积极参与检疫执法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三)各种报表,材料的上报
按上级要求,森防站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材料,截至目前共上报月报10次,林业有害生物信息13篇,趋势预测报告2篇,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材料3篇,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报告和春季、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各1篇,按要求完成了材料的上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59,668.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668.78元,占总收入的88.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000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40,629.26元。其中:基本支出940,629.2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4月退休1人,以年初预算数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0,62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66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7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4%,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3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95,61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85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5元,下降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9.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857.4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部门资产总额909,422.66元,其中,流动资产159,372.66元,固定资产750,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354.8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2,354.8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XX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