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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编制、指导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

  3、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

  4、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土地定级、估价标准;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的统计、确权、分等、登记和发证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编制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6、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县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

  7、管理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土地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

  8、负责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建设项目、经济开发规划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压覆情况进行审查核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矿山设计的审批和审核工作,协调处理采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闭坑管理与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地质保护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县环境保护规划。

  9、负责监测、防治地质灾害;负责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编制完成《泸西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泸西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完成对泸西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工作。

  2、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7个,预审面积为3.9586公顷。组织上报农转征建设项目10个,申请用地总面积563.5812公顷。拟划拨的23宗及拟挂牌、公开拍卖出让10宗用地,面积为152.5713公顷土地开展了供应前的勘测定界。申请上级部门组织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论证。组织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土地35宗,面积37.949公顷,其中已成交31宗,划拨土地23宗,面积36.5023公顷。供应项目用地1宗,面积1.7305公顷,预估地价15.8万元/亩。对用途变更及超容积率的10宗用地面积2.4556公顷用地,组织地价评估,追缴土地出让金1300余万元。审核备案设施农用地38宗,面积309.6098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304.7795公顷、附属设施用地4.8303公顷。

  3、土地整治已验收的项目:泸西县白水镇益谷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于2018年5月通过州国土资源局验收,建设规模 857.35公顷,新增耕地 11.71公顷。待验收项目两个:泸西县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编制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5个,即泸西县白水镇等7个乡镇黑舍等17个村、泸西县中枢等4个镇龙甸等8个村、泸西县旧城镇板桥等3个村、泸西县午街铺等4个乡镇果吉等村、泸西县中枢等6个乡镇大兴等14个村等。项目批准实施后,将全面完成泸西县1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保障。

  4、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我县中心城区存量数据整合汇交。规范化建设的不动产大厅已投入使用。

  5、地质灾害的防治层层落实。编制《泸西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县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灾区域进行全面排查60次,出动人数246人,出动车辆80车次。发放工作明白卡90份、地灾避险明白卡766份。组织地灾监测员培训2次,参加人数174人。在灾情较严重的中枢镇羊格黑村举行县级地灾防灾应急演练,参演人员316余人次,观摩人员67人。永宁乡阿峨村委会新寨、下寨村民小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4月8日进行初验。治理地灾隐患13处。邀请地灾专家开展应急调查4次。共筹集79.4万元对13处地灾点进行治理,消除了59户337人的安全隐患。涉及避险搬迁281户,已搬迁241户。对阿庐古洞地质遗迹保护开发情况实地督查。

  6、组织土地巡查298次,出动1240人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324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6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324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43件。拆除违法建筑86宗,拆除面积49.577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8件(其中撤案13件)。对21个土地违法地块查处:立案查处图斑19个。对矿山私挖盗采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7份,制止违法采矿行为59件,立案查处9起,扣押挖机9台,组织5次煤矿、非煤矿山取缔行动,取缔小黑窑10口,取缔关闭砂石料场2处。启动矿山“打非治违”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于2018年11月6日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投资388万余元,对我县旧城三河煤炭私挖盗采点区域、关闭煤矿区域及重点交通路口设置视频监控点40余处,对煤矿山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查处高速公路违法用地,涉及面积827.2809公顷。查处违法批准项目建设用地2宗,清理历史违法用地74宗。查处仓储类经营性违法用地六个。清理违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13个,违法建筑面积33,849.67平方米,违法建设占地总面积53.8445亩,其中占耕地面积8.94 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 亩。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共宣传环保袋10,000个、围裙5,000个,印制《法制宣传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50,000份,悬挂横幅25余条,办墙报专栏18块,散发宣传材料40,000份,现场解答256人次,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7、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467.91公顷,完成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开展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8、拟定《泸西县白水镇益谷村、午街镇凤午村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开展白水镇山黑村委会和益谷村委会、午街铺镇山林村委会和凤午村委会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招投标工作。

  9、脱贫攻坚工作。全系统85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共挂联全县7个乡镇,16个村委会,216户贫困户。分别向中枢阿平、向阳沙马、三塘方摆、永宁阿朝、旧城板桥5个贫困村派驻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划拨工作经费21.8万元。2018年,在中枢镇阿平村实施防洪排涝项目1个,共投入白水镇山黑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资金122.05万元。其中:山黑村委会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投资2.15万元,德村小组大棚蔬菜水沟配套建设项目,投资45.0万元,建设德村小组大棚蔬菜基地31亩,投资56万元,补助山黑党总支购置办公设备,投资7.0万元,春节、端午节慰问贫困户,投资6.3万元,补助山黑村委会办公经费0.6万元,补助人居环境提升经费5.0万元。完成泸西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共计1092户4383人。协助各乡镇做好搬新拆旧危房旧房等271户,完成泸西县1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报批工作,面积37.0493公顷。完成我县1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数据入库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28,52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30,453.65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8,066.79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收入合计60,755,251.90元,财政拨款收入58,963,636.38元,其他收入1,791,615.52元对比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紧张,拨入经费减少;省厅、州局拨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442,216.84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3,575.55元,占总支出的54.81%;项目支出18,728,641.29元,占总支出的45.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44,508,525.10元,基本支出20,732,894.33元,项目支出23,775,630.77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13,575.55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0,732,894.33元对比增加1,980,681.2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28,641.29元。与上年23,775,630.77元

  对比减少5,046,989.4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工,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经费本年无新增财政拨款,支出使用上年资金结转,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详见本说明第四部分第四大点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中第一点项目支出概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40,049.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4%。与上年支出数33,269,405.48元对比减少2,129,355.83元,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9,9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永宁乡抗洪抢险救灾经费10万元,白水镇德村大棚建设资金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法律顾问费13.5万元,踏勘测量项目款28.5万元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2,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离退休费908,319.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695.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7,59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6,730.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864.0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390,46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0,439,450元,2018年下半年地灾监测员补贴75,000元,协勤人员工资、劳务费639,827.83元,增减挂钩项目方案编制费96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经费360,000元,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服务费1,184,400元,土地卫片执法测绘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评价技术服务费240,200元,白水黑龙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工程量复核测绘费、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咨询费10,882,400元,阿庐古洞地质遗迹保护款929,080元,不动产数据整合服务费883,698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309.03元,完成预算的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15.03元,完成预算的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94元,完成预算的22.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83,547.40元,下降9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238.90元,下降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308.50元,下降93.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5.03元,占25.98%;公务接待费支出17,994元,占7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5.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15.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泸西县至蒙自市及昆明市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检查落实、国土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地灾防治工作督查、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巡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0,841.04元,与上年6,098,382.20元对比减少2,737,541.1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9,508,446.8元。其中,流动资产49,116,297.99元,固定资产18,781,638.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10,51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98,835.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66,811.87元,固定资产减少1,435,819.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增加1,610,510元,无形资产减少106,714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拍卖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0,717元,划转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4辆,账面原值1,507,674元;报废报损资产220项,账面原值768,133.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60元;出租房屋595平方米,账面原值757,758.8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9,794.2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1 2 3 44 55 6 7 8 99 10 11

  合计 11 16950.84 14911.63 1878.16 81071.90 5118.59 687.67 1161.05 60 0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0,452.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1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8,33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22.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2,703.1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1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9,853,945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18,728,641.29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181,069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226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60,000元,用于永宁乡灾害补助、白水镇德村大棚建设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60,000元。

  2、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72号、泸财预[2018]22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2,236,045元,用于不动产登记大厅扩建、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设备采购、国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目前前两项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196,045元;国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根据进度支付财政资金1,040,000元。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7]248号,年初财政拨款结转1,249,000元,用于州级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249,000元;根据红财建发[2018]19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898,800元,用于州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目前项目实施未全部完工,原因是该资金于2018年12月底才到位,项目正分步实施,2018年底结转财政资金898,800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根据红财综[2016]116号文件,年初财政结转资金700,000元,用于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整治项目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700,000元。

  5、土地资源调查项目,根据红国土资[2017]102号文件,年初结转其他资金100,000元,用于耕地评价项目工作经费,目前项目实施未全部完工,原因为工作正在开展中,目前支付其他资金0元;根据红财建发[2018]83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530,300元,用于2018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前工作正在开展,支付财政资金1,184,400元。

  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根据红国土资[2017]102号文件,年初结转其他资金33,049元,用于全省耕地质量项目工作经费补助,目前项目实施未全部完工,原因为工作正在开展中,支付其他资金26,200元;根据泸财建经费[2018]112号、泸财建经费[2018]195号、红财建发[2018]121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213,800元,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土地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工作部分实施,支付财政资金135,200元;

  7、国土整治项目,根据红财建[2017]16号件,年初结转财政资金9,890,000元,用于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2016后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9,890,000元。

  8、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根据泸财[2014]16号文件,年初结转其他资金70.29元,用于县级安排的地灾专项经费,目前项目已实施完工,支付其他资金70.29元;根据红财建[2017]244号文件,年初结转财政资金37,548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目前项目已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7,548元;根据红财建发[2018]175号,财政投入1,400,000元,用于羊格黑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该项目资金于2018年12月底到位,资金未支付。

  9、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根据红国土资[2017]102号文件,年初结转其他资金1,080,000元,用于国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实施未全部完工,原因为正分步实施,支付其他资金0元;根据红财建发[2018]120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5,000元,用于2018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补助资金,目前项目已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5,000元。

  10、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8]101号文件,财政投入3,200,000元,用于泸西阿庐古洞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目前项目正在逐步实施,支付财政资金929,080元。

  11、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7]76号、红财建发[2017]115号、红财建发[2017]117号,年初结转财政资金1,966,098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目前项目实施已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966,09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2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整治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为92.0991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从10.9等提高到9.9等,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40.3076公顷,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38.2922公顷,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78.0916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2.8855公顷,增加粮食产能138148.65公斤,项目区受益人数1276人,人均新增年均纯收入498.27元。

  2、国土整治项目。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为819.3623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从9.8等提高到9.2等,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19.3623公顷,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778.3942公顷,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690.7606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7.588公顷,增加粮食产能726872.5公斤,项目区受益人数8781人,人均新增年均纯收入456.43元。

  两个项目均通过了红河州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竣工验收,达到补充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实现惠民利民等为目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保资金管理规范,工程质量达标,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籍测绘管理科(加挂不动登记局牌子)、矿政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科技信息科、执法监察大队。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对中央和省转移支付项目、重点项目资金制订了《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六项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0,930,453.65元,比上年减少28,033,182.73元,减少47.54%,本年支出41,442,216.84元,比上年减少3,066,308.26元,减少6.89%。其中:基本支出22,713,575.55元,项目支出18,728,641.29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343,653.63元,公用经费9,369,921.9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等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六项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的成效: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机制。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经费审批制度严格,资金拨付使用手续完备,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完成了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等主要指标任务。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挥部,做到分工有序、责权明确,制度健全、管理科学。

  (2)落实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六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并分别与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签订相关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依法按照合同管理项目建设。

  (3)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项目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层层严把工程质量关,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认真进行纠正整改,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工程结束后,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工程量复核,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相关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自检自查和州局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完善。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附件【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