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11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统一收购储备,代政府行使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2、负责建立全县土地储备收购制度,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及管理办法,逐步完善“统一收(征)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运作新机制;
3、围绕政府土地储备库建设,负责开展土地征购、收购、收回、储备、招标拍卖资产经营方面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基金的组织、协调、落实,严格确保专项基金的安全使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化解“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压力
一是截止2018年11月20日,组织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土地35宗,面积37.949公顷,其中已成交31宗,收取出让金1.14495亿元;正在发布出让公告3宗,出让土地面积14.1643公顷;流拍1宗,面积3.39公顷。划拨土地23宗,面积36.5023公顷,收取划拨价款530.0645万元。
二是按照省、州安排部署,为进一步细化落实规范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开发和奖励等政策。11月19日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坐落于工业园区工业项目用地1宗,面积1.7305公顷,预估地价15.8万元/亩,此地价跟2017年我县出让工业用地价格18.6万元/亩相比,每亩下降了2.8万元,下降率为15%;跟全州平均工业用地地价21万元/亩相比,下降率为24.76%。
三是加大对土地供后容积率及用途管控,对用途变更及超容积率的10宗用地面积2.4556公顷用地,组织地价评估,追缴土地出让金1300多万元。
四是组织对拟划拨的“泸西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环湖4号、5号路”等23宗及拟挂牌、公开拍卖出让的“泸西县GLX(2018)-06号地块”等10宗用地,面积为152.5713公顷土地开展了供应前的勘测定界。
2、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
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关于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法加快查清整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深化落实“增减挂钩”政策,根据省、州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11月4日下发了《泸西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泸政办发〔2018〕113号)文件;为加强对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联系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是自9月份以来,对自1999年以来,共上报批准的“农转征”报件进行梳理,排查出涉及批而未供报件34件(不涉及批而未征),批准总面积398.216公顷,其中城镇批次(含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用地28件,面积387.7487公顷,独立选址用地6件,面积10.464公顷;已供243.028公顷,批而未供总面积155.188公顷,其中,因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未供土地9.7713公顷,因项目未落实或发生变化未供土地145.4167公顷;涉及城镇批次批而未供面积147.772公顷,独立选址批而未供面积7.416公顷。
三是对批而未供土地按月量化处置,按省、州要求“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批而未供土地消化2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20%以上,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实消除;”我们找准重点、集中发力,优先处置问题相对单纯易解决的项目,以尽快取得成效;首先是10月底对2013年已获批的“低丘缓坡试点项目”用地其中部分地块,具备成熟供地条件的4宗民政部门社会福利用地,面积0.9732公顷组件上报审批,完善用地手续;其次是11月份对2009年已获批的“农转征”城镇批次用地及2013年已获批的“低丘缓坡试点项目”用地其中部分地块,且资料提交齐全,符合供地条件的3宗划拨用地,面积21.207公顷的批而未供土地,在11月20日前完善了用地手续;第三是严格依法依规,计划对2015、2016年已获批的“农转征”城镇批次用地其中部分地块,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2宗、划拨方式消化3宗,面积14.3595公顷。
上述按月量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共12宗,面积36.5297公顷,力争年底全面完成土地供应手续,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达23.55%。
四是国家土地督查成都局2017年认定全州108宗闲置土地,我县涉及7宗,已全部处置到位,具体处置情况为:2017年10月19日对“县城东北片区综合市场建设项目用地”因闲置已依法收回,对因坐标有误,导致疑似闲置的“泸西县科程农业发展项目用地”已上报处置,现工程已完工,待验收的项目有“泸西县午街铺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泸西一中迁建项目”、“泸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现工程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有“烟草公司的仓储用地项目”、“新一中旁24米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五是开展动态监测监管,核实消除疑似闲置土地。5月份省厅通报,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发现我县疑似闲置土地9宗,面积:21.173395公顷,经实地巡查,涉及的9宗疑似闲置土地,受让方均依法依规履行出让合同约定事项,其中3宗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他6宗均在建设中。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涉及疑似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注:本单位编报的是经费差额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16,449.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16,449.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收入比2017年收入数9,256,257.48元增加,主要是财政安排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116,449.69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26,116,449.69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比2017年支出数9,256,257.48元增加,主要是财政安排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16,449.69元。比上年支出数9,256,257.48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安排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详见本说明第四部分第四大点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中第一点项目支出概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2%。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拨款科目与上年相比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补偿费用;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加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加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其中;流动资产无增减,固定资产无增减,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5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26,116,449.69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26,116,449.69元,年末结转结余资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517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1,020,000元,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1,020,000元。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118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432,313.32元,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432,313.32元。
3、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118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870,041.40元,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870,041.40元。
4、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118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7,074,094.97元,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7,074,094.97元。
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551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720,000元,用于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72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自我评价。
该项目支出总额为26,116,449.69元。其中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付土地补偿11,020,0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支付土地补偿3,432,313.32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科目支付安置补助870,041.40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科目支付其他资本性支出7,074,094.97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付土地补偿3,720,000元。
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了土地供应力度,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惠民利民等为目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初确定了绩效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所属 2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经费差额表。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6,116,449.69元,比上年增加16,860,192.21元,增加182.15%,本年支出26,116,449.69元,比上年增加16,860,192.21元,增加182.15%。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116,449.69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等法律法规,主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六项制度》、《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的成效:
(1)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机制。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专款专用,经费审批制度严格,资金拨付使用手续完备,加大了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完成了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任务。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