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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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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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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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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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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承包土地;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进行调解、仲裁,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3)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负责农村财务审计,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负责村财务公开栏的制定及公开内容的审核;指导监督和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监管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运行状况。
(5)负责农村财务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人才,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6)做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工作,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工作,重点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备案、制定章程制度等指导工作。
(7)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8)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及农村入户调查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是实施“挂包帮、转走访”的第五年,我站连续五年挂联向阳乡法土村委会(既矣坎村小组、木衣村小组)和沙马村委会(大得乐小组、大沙马村小组、山色村小组、所梅乐村小组)共6个村小组,贫困户63户。2018年8月,我站新增挂联非卡户206户(分布在4个村委会7个村小组,分别是向阳乡阿盈里村委会:布租大寨72户、独家30户、三家24户、新寨46户;歹鲁10户;法土村16户;沙马大得乐8户)。一直以来,我们本着从挂联的各个村委会的实际出发,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思路,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当地经济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以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高素质培训为重点,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落实帮扶举措,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指导到位,达到了年度帮扶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成效。
主要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抽调职工8人,参与农科局组成扶贫工作队,深入全县8个乡镇认真开展扶贫凝似户、重点户大排查及全覆盖督促指导和台账管理工作,全面核实贫困户致贫原因,精准制定帮扶措施;二是两次深入永宁乡永宁村、笼册村、法衣村、阿峨村对凝似户、重点户、低收入户 5农户家中,全面调查了解家庭收支状况及生产生活情况,精准制定产业帮扶措施,为下一步精准帮扶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认真开展“党支部十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全覆盖农业综合服务社的财务管理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培训1次29人。业务指导100人次。实现贫困户入股分红70余万元。四是帮助、指导挂联贫困户全面完成信息填报、APP上网工作;五是通过对挂联的建卡户致贫原因、贫困程度、技能特长、就业需求等分析研究,分别制定出了相应帮扶方案。因户购置相应的“五小件物品”75件,其中:茶几35件、衣柜29个、橱柜11件,帮扶干部捐赠捐物折资和其他帮扶投入近2万元。六是深入到挂联村寨、农户家中开展挂联建卡户和非建卡户信息核对254份,政策宣传500多人次,“四洁六净”帮扶254户,走访回访1440余人次,确保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非建卡户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改造。
到目前为止,全站职工21人,挂联建卡户63户,动态调整6户,通过易地搬迁、发展产业、教育和医疗等措施已帮助贫困户脱贫15户,现挂联贫困户48户。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2)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来信来访工作
(a)接待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来信来访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底,我站共收到农村土地经营纠纷来信来访案件2件、1人次(白水镇辖区),一是县农经站和白水镇农经站及时深入既庶村委会山衣村民小组开展联合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已向当事人作了解释说明;二是金马镇新苗村殷炳红与刘飞的承包地纠纷,经到我单位调解,现已调解成功。
(b)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情况
在调处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或难点问题,做到土地纠纷案件情况及时相互通报,对纠纷案件进行讨论,沟通交流,推动纠纷化解。截止2018年10月底,各乡(镇)统计上报的土地纠纷30件,其中:中枢镇6件、午街铺镇7件、金马镇1件、白水镇14件、永宁乡1件、三塘乡1件。现已全部调处解决,其中:乡镇调解12件(中枢镇6件、金马镇1件、白水镇3件、永宁乡1件、三塘乡1件);村级调解18件(午街铺镇7件、白水镇11件)。
(c)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工作
一是2018年5月配合中枢镇纪委做好《关于中枢镇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村小组提取了部分群众60%征地款的情况材料》书面回复。二是2018年6月配合县政法委做好《关于得村村民反映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调查情况》。
(3)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对农村土地纠纷申请仲裁的案件,在收到申请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纠纷情况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在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调解的情况下,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并送达相关材料、法律文书,做好仲裁程序的各项工作。不应受理的依法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截止10月底,我站未接到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案件。
(4)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农业部的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我站及时启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把工程质量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项目资金、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严把资金拨付关,把项目资金管好用好,确保资金有效合理利用。该项目现已完工,经县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5)全力协助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a)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等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
(b)我县于2018年5月25日在白水镇平田村委会召开了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仪式暨工作推进会。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c)为按时按质依法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充实技术力量,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我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据中标测绘单位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截止2018年9月14日,全县8个乡镇已完成调查农户数8万户、实测面积89.78万亩、权属确认面积87.28万亩,权属确认面积完成率(权属确认面积/实测面积)达97.21%,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7690本,颁证率(颁证数/调查农户数)达97.11%。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紧扣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正积极稳妥依法有序进行。
(d)农村土地确权资金情况
我县各级确权补助资金均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专户存储、专人管理,统筹使用。据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财务科统计,截至目前,我县已到位各级农村土地确权资金共21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1万元、省级资金931万元、州级资金74万元、县级资金204万元(其中:2015年95万元、2017年9万元、2018年100万元)。已累计拨付1466.782万元,分别是:①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航飞测绘等费用1249.332万元;②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公司监理费用33.95万元;③全县8个乡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83.5万元,其中:中枢镇27.65万元、午街铺镇21.85万元、金马镇31.75万元、白水镇28.25万元、旧城镇18.8万元、向阳乡19.4万元、三塘乡18.3万元、永宁乡17.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及时下拨,有力保障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e)认真做好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种总结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权简报等材料的撰写及相关报表的上报工作。2018年9月28日,我县以《中共泸西县委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泸呈字[2018]21号)文件,向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上报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现已向省农业农村厅数据汇交中。
3、土地流转工作
(1)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宣传。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培训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农业经营主体等土地流转参与者进开展了广泛的土地流转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2)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一是实行严格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对土地流转规模较大、流转期限较长、租赁后拟发展产业风险较高的项目,建立农地流转审查审核机制,对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主体资质、农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土地用途、风险防范,以及是否符合我县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提出审查审核意见。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流转面积5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审核;流转面积500亩及以上、3000亩以下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审查审核;流转面积3000亩及以上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组织预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二是层层进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准确掌握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具体情况。企业(组织或个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无论面积多少,都必须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备案,流转面积50亩及以上的,还须报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流转面积500亩及以上1000亩以下的,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后,由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同时报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流转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逐级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后,由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同时报州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上限控制制度。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期限,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结合中央再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的政策进行分期租赁;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租赁面积,综合考虑各乡镇人均耕地状况、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既可以确定本辖区内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上限,也可以确定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租赁农地面积的上限。原则上,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首次租赁面积不得超过3000亩,确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批准可进一步扩大租赁规模,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0亩。属于全县性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适当放宽控制标准。
(3)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进程中,为保护租赁农地的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权益,让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权能,2018年,我县在全州率先对依法通过转包、出租、入股及其它流转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开展了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推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截至11月,共向天露公司、宏升公司等农业经营主体颁发《泸西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7本。
(4)开展“乡村振兴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201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主要依托,在我县开展“乡村振兴贷”试点工作,解决全县广大农户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贷款需求。2018年8月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白水镇益谷村举行了“乡村振兴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现场发放了首笔“乡村振兴贷”贷款。“乡村振兴贷”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解决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农户仅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作为抵押,即可申请贷款;另一方面又解决了农户贷款“贵”的问题:年利率为4.785%,在基准利率4.35%基础上仅上浮10%。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解决了燃眉之急。截至11月,“乡村振兴贷”贷款已发放1100万元,预计今年发放5000万元。
(5)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为流转双方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宣传、流转信息、流转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一年来,全县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共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信息50余条,提供流转合同示范文本1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指导合同签订60余件,调处流转纠纷4起。
4、农经统计工作
(1)指导做好农经统计年报工作
泸西县2018年的农经统计年报资料,是对8个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分析审核整理汇总后,经省州审核通过。统计结果显示:201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678040.83万元,比上年增加58336.24万元,增幅达9.41%。总费用302226.56万元,比上年增12192.3万元,增幅达4.2﹪,农民人均所得10760元,比上年增1158元,增幅达12.06%。
(2)协助午街铺镇、白水镇、三塘乡3个乡镇做好60户农户的入户调查统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3,523,7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3,70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3524362.86相比,减少了660.36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有其他收入,2018年没有其他收入及退休人员死亡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3,642,260.53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260.53元,占总支出的94.51%;项目支出200,000元,占总支出的5.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与上年度3448428.76相比,增加了193831.77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18年增加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2,260.53元。与上年3146428.76元相比,增加了295831.77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调整、增加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02000相比减少了10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24585.00元、电费2217.01元、差旅费10736元、会议费2285元、培训费9270元、公务接待费15663.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9.23元、邮电费1697.8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26.36元、办公设备购置74520元、基础设施建设189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1,7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9%。与上年对比:与上年3063362.86元相比,增加了458339.6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2018年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调整,增加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主要用于:电费7005.19元、邮电费1916.79元、物业管理费3560.00元、差旅费10736.00元、会议费2285元、培训费9270元、公务接待费18913.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14.5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87.36元、办公设备购置74520元、基础设施建设189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514.5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0,4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3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元、退休费227280.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6,6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710.70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941.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34,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28.13元,完成预算的2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14.59元,完成预算的9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13.54元,完成预算的17.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文件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严格的管控,与去年的支出相比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逐年减少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6,416.17元,增长22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014.59元,增长9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401.58元,增长1,150.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是由于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在单位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14.59元,占50.1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13.54元,占49.8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14.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14.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 5831.59元、 燃料费9014.59元 、维修费3500元、公务用车其他费用668.41元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13.5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13.5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确权工作中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875,308.55元,其中,流动资产223,422.01元,固定资产1,451,18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88,600元,无形资产112,099.4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6,904.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6,648.03元,固定资产增加20,2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056,399元,无形资产增加107,269.49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
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778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8460.1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7.53 | 22.34 | 145.12 | 87.86 | 26.3 | 30.96 | 108.86 | 11.21 |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17.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37.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200000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200000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頒证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908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200000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頒证,目前项目实施已全部完工,支付财政资金2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1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頒证项目。通过项目实施,(1)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通过确权,实现了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有效杜绝了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自己的承包地,安心进城务工落户,加快了泸西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2)探索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泸西县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使土地加快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从而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了泸西县农业组织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56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面积的35.92%。积极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形式,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于2018年8月8日举行了泸西县“乡村振兴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为部分借款人发放了首笔“乡村振兴贷”贷款,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创出了新路。
(3)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激活了土地权能,为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奠定了必要基础。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资源进行股权量化,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有效促进了农村综合产权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为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奠定基础。
(4)实现了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为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效用,泸西县严格按照农业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实现了入库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登记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5)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规模化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造了条件,同时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全县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的良好局面。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頒证资金项目制订《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项目管理制度》和《泸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上级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单位内设5个组,即: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清偿办。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对项目资金制定《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项目管理制度》《泸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23,702.5元,与上年3524362.86相比,减少了660.36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3,642,260.53元。与上年支出3448428.76相比,增加了193831.77元,基本支3,442,260.53元,占总支出的94.51%;项目支出200,000元,占总支出的5.4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制度了《泸西县农经站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领导牵头,项目相关人员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的成效:
项目经费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找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存在问题: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民生,很大程度上农经工作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满足农经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农经工作的正常运转。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