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统战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 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政策,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负责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了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对台有关工作指示的情况,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合会、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以维护稳定为基础,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派出1名干部到县创建办支持工作,深入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宣传讲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作出表率。二是实行“一网两单”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小组四级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机制,出台《泸西县宗教工作网格化实施方案》,牵头成立泸西县“一网两单”工作领导小组,划拨8万元“一网两单”工作经费到全县8个乡镇,全县划分42个网格,明确42名网格员,将依法批准开放的31家宗教活动场所和挂靠登记的4个基督教活动点依法纳入规范管理范围。三是做好宗教场所假期班有关工作。出台《泸西县2018年暑期“圆梦蒲公英·公益活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由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筹资15万元,于7月22日至8月20日在全县涉及宗教活动的中小学校免费开办各类兴趣班、提高班,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圆梦蒲公英·公益活动进校园”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四是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结合实际,在“四进”清真寺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活动的基础上,制定《泸西县国旗国歌、党报党刊、科学文化、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投入16万元资金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9月25日,全县31家宗教场所全部实现了“五进”,该项活动的顺利完成得到了州委统战部、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五是配合做好“三元地区”非法经营烟草整治工作。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烟草公司等多个部门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深入白水镇红杏、桃园、巨木等“三元地区”,与党员、村组干部、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座谈,组织村民代表、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召开政策宣讲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8月31日,云南省泸西县“三元地区”非法经营烟叶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在泸西召开,国家烟草专卖局、省委、州委对泸西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六是积极筹备好红河州伊斯兰教第四届“卧尔兹”演讲比赛。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3次筹备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划拨3万元工作经费,并做好协调、服务、安保等工作,对外展示泸西良好形象。3月6日至8日,红河州伊斯兰教第四届“卧尔兹”演讲比赛的顺利在泸西举办。七是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建设。2018年3月,泸西县白水镇巨木村委会松树地2户回族群众,因电线老化房屋被烧,县委统战部积极动员县伊斯兰教协会号召全县18家清真寺为2户回族群众捐款4万元重建新房。5月10日,泸西县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三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县委统战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指导。八是做好斋月期间有关工作。5月29日至31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施佳辰率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深入全县清真寺开展斋月走访慰问活动,实地查看各宗教场所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情况,嘱咐清真寺管委会做好斋月期间各项工作,并为全县18家清真寺送去3.6万元慰问金,进一步维护了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以服务发展为中心,全力促进“两个健康”

  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非公经济领域工作。 2月13日,组织召开2018年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春座谈会,60余名非公经济人士与县委主要领导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坐一堂,现场面对面座谈交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增强发展信心,引导他们积极服务泸西发展大局。4月25日,组织召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座谈会,邀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室主任及业务科室负责人10余人参加座谈,集中智慧分析研究全县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问题。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经县工商联(商会)牵线搭桥,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扶贫事业顺利推进,在“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节日慰问、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共计投入资金360余万元。8月24日,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2018年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会在泸西县召开,标志着泸西县“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三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5月18日,组织工商界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让工商界政协委员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及项目发展的前景、泸西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引导他们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四是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工作。5月31日,召开“百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联系服务百个企业(项目)”工作动员会议,出台《泸西县开展“百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联系服务百个企业(项目)”工作方案》,动员100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联系服务100个企业(项目),压实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责任,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联系服务好企业(项目)。

  (三)以凝心聚力为导向,深化海外联络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泸西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根据5月30日州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州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红办发〔2018〕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家调整为33家。二是尽心尽力帮助台胞。针对台胞黄秀珍一家房屋拆旧换新资金紧缺的实际问题,1月2日,县委统战部补助5000元进行厨房改造、场院平整和外墙粉刷。针对台胞黄秀珍之子上大学资金困难的问题,2月24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台办协调争取非公经济人士李顺民,每年资助1万元帮助读完今后3年的大学。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关爱抗战老兵。2月4日,县委统战部、县台办携手爱心人士红藤轩家具负责人李云龙组成泸西关爱抗战老兵志愿团队,深入全县16位健在的抗战老兵家中,开展关爱抗战老兵暖冬行动,为抗战老兵们送去大米、食用油、暖冬礼包和藤椅16份。9月13日,协助州台办完成抗战老兵中秋慰问活动,为14名健在抗战老兵送去月饼、大米、食用油等价值7000余元的慰问品,为泸西唯一健在的黄埔军校同学97岁高龄的马锦华送去5700元的黄埔同学生活困难补助。四是强化沟通联络。加强与县招商局等经济部门的工作对接,利用与省、州对台工作机构业务接洽机会,通过主动汇报、信息发布、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泸西、推介泸西。年内共发布对台工作信息5条,发放泸西投资指南等宣传资料20余份,宣传视频资料1部,积极配合经济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

  (四)以强基固本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用好用活“党的组织生活”、“云岭先锋”APP,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专题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建、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政策知识,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领导干部在线学法、民族团结政策法规等考试测评,检验干部职工对政策的把握和理解能力。同时,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二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6月11日,组织召开2018年泸西县委统战工作会议,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州统战部长会议及州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统战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三是牵头做好泸西中华职业教育社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泸西中华职业教育社换届选举工作,遵照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9月7日,泸西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泸西中华职业教育社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四是加强信息宣传。截止11月22日,共编辑《泸西统战信息》44期,通过“泸西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发乎信息66条,被中央统战部门户网“云南省统战工作”宣传月采用信息1条,“云南统一战线”网站采用21条,“云南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采用9条,“红河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采用37条。

  (五)以融入大局为要务,扛起脱贫攻坚政治重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2018年以来先后56次到贫困村开展工作,8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组织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培训、测试,下派1名干部到中枢镇西华村委会担任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并安排经费1万元到村支持工作。同时,在经费及其困难的情况下,针对中枢镇西华村委会路纳租村小组新建党员活动室资金短缺的问题,安排1万元资金进行补助;针对西华村委会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及时划拨1.8万元帮助解决。二是深化感情联络。2018年春节前夕为挂联贫困户每户送去1袋25公斤大米和1桶食用油,价值0.5万元;为贫困户送去价值0.09万元的扫帚和搓子,并亲自帮助他们打扫卫生、收拾房屋,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为2名因病去世的贫困户家属送去慰问金0.14万元,联系保险公司每人理赔0.2万元;6名挂联干部出资近2万元为贫困户补齐沙发、衣柜、茶几、四件套、板凳等生活必需用品,有效改善贫困户生活条件。同时,每名挂联干部均与贫困户一起“搭伙食”,饭桌上拉家常、话理想,吃了一顿饭,暖了一片心。三是抓好问题整改。以上级督查考评反馈问题为导向,结合自身查摆问题,一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利用周末、节假日或者晚上的时间,入户走访21户贫困户和204户非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加强与行业部门和镇、村两级的沟通协商,针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存在的问题同等对待、同步解决,共排查出各类问题37项,涉及9户贫困户、18户非贫困户。截止11月22日,上述问题已全部得到有效解决,全部实现了“清零”。同时,按照上级检查考评要求,认真完善档案资料、更新数据信息,为迎接上级检查考评提供充足有力的档案资料和举证材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86,61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619.15元,占总收入的95.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000元,占总收入的4.48%。与上年2017年对比收入数2666130.79元,减少879511.64元,减幅33%。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预算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1,92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920.25元,占总支出的92.9%;项目支出140,000元,占总支出的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2017年对比支出2728191.64元,减少756271.39元,减幅27.72%。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预算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920.25元。与上年2017年2298191.64对比减少466271.39元,减幅20.28%。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000元。与上年2017年430000元对比减少290000元,减幅67.44%。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6,61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4%。与上年对比1686130.79元增加10488.3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7,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7%。主要用于统战事务(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957925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0元,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4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情况: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3675.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803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21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38502.3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6713.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69.91元,完成预算的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669.91元,完成预算的1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9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1,669.9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669.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669.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630元,与上年176372.2对比增加24257.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10949.57元,水费2693.61元,电费117.81元, 邮电费209.8元,差旅费5962元,会议费1756元,公务接待费31669.91元,工会经费3280元, 其他交通费用625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441.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261,721.11元,其中,流动资产23,347.11元,固定资产238,3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255.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3,301.1元,固定资产增加19,0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015204188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