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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47501000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成员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食盐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及社办工业的指导。

  3、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主要农副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指导,积极培植龙头产业,指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密切同农民联系;履行发展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的组织、引导、服务职能,面向社会,在组织、管理、经营上实行开门、开放办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5、发挥供销社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县乡下供销合作社的权益。

  6、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组织指导对县乡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经纪人培养培训工作。

  7、履行社有资产的所有友代表职责,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负责辖区内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建设;二是负责发展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对所属企业、合作社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三是抓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教育培训,负责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统筹兼顾,负责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项目的储备和申报;五是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建立健全和进一步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整合资源,规范经营行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的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社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19,29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5,531.15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64.89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收入合计3,322,723.472元对比增加了396,572.6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及增加了两个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45,486.03元。其中:基本支出3,308,486.03元,占总支出的88.33%;项目支出437,000元,占总支出的11.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3,294,584.55元对比增加了450,901.48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及增加了两个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8,486.03元。与上年3,049,874.55元对比增加了258,611.48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增加了两个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7,000元。与上年244,710元对比增加了192,290元,主要原因分析州社安排的供销社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用于2018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000元;用于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资金307,000元。资金全部划拨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53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上年2,991,359.31元对比增加724,171.84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支出增加和增加了两个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支出,加之去年有303,225.24元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9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死亡抚恤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1,73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60,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对企业的补助;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2元,支出决算为2,200元,完成预算的1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0元,完成预算的12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去年有0.2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里,其实际账面数字是比去年减少了0.18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18元,增长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8元,增长2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去年有0.2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里,其实际账面数字是比去年减少了0.1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来局指导检查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8.7元,与上年44,954.23元对比减少了30,435.53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日常公共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共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535,916.77元,其中,流动资产226,688.77元,固定资产309,2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48,210.3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706.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7,706.44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59

22.67

30.92

   

30.92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2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437,000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437,000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2018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根据泸财产业经费[2018]117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30,000元,用于供销社改造提升,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30,000元。

  2. 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第47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07,000元,用于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工程款,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工程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07,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2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2018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社改造提升,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利润增长了20%,经营服务辐射面扩大,极大地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所需,提升了供销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有效消除了多年存在的安全隐患,又大大减少了修缮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重塑了供销形象。

  2、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城北部的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该项目通过招商引资,与泸西县复烤厂签订合作协议,为其开展烟叶托管业务。按照协议建设要求,该设施已成为泸西烟叶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前期竣工项目已实现年收益81万元。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经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组织对2018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农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能按时上报绩效项目自评材料、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项目 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社设有4个科室1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宣教科、安监科、合作指导科、会统科。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71.55万元,比上年增42.13万元,增12.79%,本年支出374.55万元,比上年增45.09万元,增13.69%。其中:基本支出330.85万元,项目支出43.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26.4万元,公用经费4.45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际,制定了《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评价部署工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经成效:

  (1)泸西县供销社项目工作开展顺利,取得成效显著,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程度等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综合性考核,专项资金款支出绩效评价做到科学、合理,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2)促进了农业发展,实现了助农增收,农业增效,而且为供销社搭建了服务“三农”的桥梁,实现了农民和供销社双赢,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3)对促进当地商品流通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

  存在问题:一是“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不够。基层社改造提升、农村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的资金紧缺,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善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还需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来扶持。 二是形成品牌优势和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带动影响力不大。还应加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改造、整合传统的经营网络,做强做大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等流通网络,开拓农产品进城的流通渠道。

  整改情况:一建议继续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二引导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增强企业影响力;三加强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及业务能力,增强合作社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资金安排 、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配合财政局加强专项资金协调管理,建立严格的项目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和跟踪问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47501111



附件【2018公开表2019121110173495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