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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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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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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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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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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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发展林业做到林业项目推广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科技宣传工作
(1)积极配合县科协开展科技宣传。今年县科协共组织了两次大型的科技宣传活动,分别是2月份在三塘乡举办的“科技三下乡活动”和9月份在永宁举办的“全国科普日活动”,我单位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协调干果站、能源站、种苗站、林权管理办公室、森防站和防火办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现场咨询的方式开展科技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材料、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宣传布袋、小楷本、算术本、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泸西县林木权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农村家用沼气池安全管理、户用沼气池安全挂图、苹果栽培技术、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配置、核桃丰产换接技术等资料15种30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人次。
(2)参加县科学技术协会举办的科技交流大会,并对近年来林业技术发展现状和林业技术成果作交流发言。会上,我单位与来自各行各业的科技工作者分享了近年来的林业科技成果,包括乡土树种在造林树种选择中的广泛应用、育苗技术的创新升级,保水剂在提高造林成活率中的成功运用,薄壳山核桃良种引进推广试验等林业技术。
2、石斛基地试验示范管理
完成基地石斛采收后的浇水、杀菌、病虫害防治、添加基质和催芽工作,对坍塌床面进行全面修整,对温室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5至6月针对石斛叶斑病进行了深度治理,6至9月进行了四次施肥,10月份进行了两次病虫害防治,目前石斛长势良好,等待成熟采收。
3、完成项目情况
9月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下达林业技术推广设备购置项目,经我单位反复研究讨论,本着节约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选择办公设备,达到改善办公条件,提升办公效率和工作效果的目的,上报了办公设备购置实施方案和请示,现在采购手续已办理完成,所有设备下个月就可到位。
4、财务和人事工作
按月完成各类财务报表上报,人员工资审核,配合财政局综合科完成林科所津补贴检查,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完成单位11名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并完整录入系统。
5、脱贫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脱贫工作,对挂联贫困户定期进行挨家挨户走访,向他们宣传脱贫的政策,对他们实施技术指导,困难帮扶,对贫困户档案进行更新整理,反复核对明白卡、测算收入,改善农户家庭环境卫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5,306,496.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0,856.57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4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52.7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本年预算执行中调整收入预算数为530.09万元,调整支出预算数为530.09万元,调整原因为财政拨入332万元种苗管护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306,17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939.66元,占总支出的37.43%;项目支出3,320,239.57元,占总支出的6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51.95%,主要原因分析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完成种苗管护项目经费支出3,320,239.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5,939.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主要原因分析为今年财政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1%。人均支出152764.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0,23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去年我单位没有专项业务工作,也没有项目经费,今年完成上级安排种苗管护项目经费支出3,320,239.5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支出1282.17元,税金支出3018957.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0,856.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增加180.8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增加种苗管护项目经费支出3,320,239.5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0,23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4%。主要用于项目中的办公费支出1282.17元,税金支出3018957.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6384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980元和死亡抚恤支出12333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794.2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753.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08,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919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0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48.65元,完成预算的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8.65元,完成预算的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0元,完成预算的2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车燃油消耗用2017年购买的燃油卡,2018年没有额外的燃油费支出,因2018年接待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也就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778.58元,下降7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81.58元,下降7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97元,下降7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燃油消耗用2017年购买的燃油卡,2018年没有额外的燃油费支出,因2018年接待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也就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8.65元,占78.5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元,占21.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8.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78.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不存在产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421,718.9元,其中,流动资产135,640.9元,固定资产286,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28.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528.1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17 |
13.56 |
28.61 |
0 |
13.0 |
15.61 |
0 |
0 |
0 |
0 |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18.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8.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3320239.57元,其中用于办公费支出1282.17元,占项目支出的0.03%,税金支出3018957.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完成率100%,项目实施带动周边就业,增加社会效益,对税收有积极贡献增加经济效益,促进山川绿化美化增加生态效益,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为后续的其他项目开展做好了铺垫。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按期完成,资金支出规范合理,项目开展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完成了苗木收入税金缴纳,为白水征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支撑。下一步应增强风险防范,提高风险意识,及时监督跟踪问效。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概况
我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在职人员13人,副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7名,助理工程师4名,工勤人员2名。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5,306,496.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0,856.57元,占总收入的99.89%;2018年度支出合计5,306,17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939.66元,占总支出的37.43%;项目支出3,320,239.57元,占总支出的62.57%。
(3)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合理规范资金使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帮助农民掌握科技,促进增收,带动周边就业,促进山川绿化美化,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泸西县林业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林业局预算管理制度》《泸西县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决算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单位领导的与上级领导的协调沟通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从严管理。
(7)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监督跟踪问效不够,风险把控意识不足。加强指导和监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相关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查逐级审批,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