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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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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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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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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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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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000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a、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b、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c、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力冲刺抓脱贫,脱贫攻坚奋力推进。为圆满完成全镇2018年脱贫任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及“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严格执行贫困户退出6项标准、贫困村出列10项标准,以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的,以实现小康为标准,整合各类资金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
1.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做好动态识别工作。结合2018年新致贫,返贫,新识别,新自然增减的贫困人口,全面清洗贫困对象问题,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基础,确保无错评、无漏评、无错退人口。
2.创新工作方式,推行项目库精准管理。按照“村有施工图、乡有线路图、县有项目库”要求,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查缺补漏,因村因户分析研判,针对产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低保等分项目类别细化实施方案12个,完善后续帮扶措施,做实巩固提升工作。村级施工图严格落实“五步法”:一是分析排查,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二是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集中会商;三是与群众商量;四是村组再会商决定;五是上报审批后公示公告。2.落实危房改造措施,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对标安全稳固要求,做好住房工作,总体要求是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达到公共部分墙体无裂痕、瓦片无空洞或无歪斜、玻璃无破损。工程手续完备,要因户因房施工,户户有“一户一方案”施工图;入住规范达标。做到有餐桌、有碗柜、有灶台、有照明灯,且墙面整洁;卧室有床有衣柜;客厅有整洁的凳子或沙发,正面挂习近平总书记画像。现有危房存量55户,截至11月15日已全部整改完成。3.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脱贫工作精准发力。制定下发《关于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对驻村工作组、扶贫工作队、村组干部脱贫攻坚纪律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各自行为约束。加强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对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表卡册填写不完整以及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干部,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全镇干部齐心协力抓好扶贫工作,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了事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通过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了精准扶贫公平、公正、透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引培并举调结构,产业发展质量提升。镇党委政府把产业发展作为支撑精准扶贫脱贫的主要抓手,在巩固粮烟稳产的基础上,做大做强畜牧、蔬菜等产业。1.引入龙头企业,带动群众调产业。结合旧城人多地少实际,加快土地流转,培育种植大户,带动地方农户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传统粮、畜、烟之外引入夫之邦在松鹤、三河流转土地2000余亩发展大棚蔬菜种植。通过土地流转,群众暨领到地租收入,又通过到蔬菜基地务工,增加务工收入。通过夫之邦的示范带动,2018年,全镇共流转土地3932.97亩,流转入公司、合作社、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新型经济组织贫困户全覆盖等新型农业组织40家。通过龙头企业和涉农大户的示范带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特色产业培植稳步推进。在着力抓好传统主导产业的同时,继续探索农民增收的多元化路子,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花卉产业有新的突破,已发展种植鲜切花100余亩;二是特色种植多点开花,松鹤、三河引种重楼30亩、巴西香菇50余亩;旧城、督布府种植大棚番茄1800余亩;青禾种植优质葡萄200余亩;旧城、黑舍种植韭黄50余亩;引导煤矿企业主动转型,发展食用菌种植10余亩,并带动周围群众。这些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我镇特色种植产业的种群,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3.传统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以畜牧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积极引进、选育和推广良种瘦肉型猪等优良品种,健全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同时认真落实补贴政策,促进畜牧养殖业持续发展。
三)抓牢项目强基础,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在克难攻坚中奋力推进项目建设。1.重点项目克难推进。投资8300万元的督布府蔬菜基地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征地任务;投资2.04亿元的三河、青禾、松鹤蔬菜基地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征地任务。2.基础建设提档加速。切实加强以农业灌溉、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农田水利方面:2018年,投资300万余元进行督布府管网改造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已完工;投资67万余元进行镇辖区水毁工程修复,分别在松鹤支沟、青禾支沟、督布府支沟、树勋支沟等沟渠处理险段支砌工程33处,长810余米,其中处理落洞1处;投资484万元进行对旧城镇排灌沟渠工程建设,该项目共计6件,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其中:旧城镇青禾支沟排灌工程,投资61万元,支砌三面光沟渠500米;旧城镇乐业灌沟工程,投资95万元,支砌三面光沟渠1230米;旧城镇督布府飞机场排灌沟工程,投资71万元,支砌三面光沟渠1100米;旧城镇雀梨树排洪沟工程,投资130万元,支砌三面光沟渠620米;旧城镇老寨子排洪沟工程,投资67万元,支砌三面光沟渠1000米。以上沟渠工程完成后,能有效灌溉面积6000余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余亩;清塘子排涝工程,投资60万余元,安装Φ1000砼管450米,支砌三面光沟渠500米,有效排涝500亩。道路交通方面:为创建农村“通达、通畅”平安路,对全镇境内列养的74条,总长203.5公里的农村公路实施全面养护,对道路的排水沟、路肩蒿草、路面垃圾、路边堆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出动机械台班265台次(含垃圾运送车),投入劳动力7600多个,投入养护资金5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0.6万元,自筹23.9万元。积极筹措资金,对农村公路实施新建和改造,青方公路道路硬化长5.7公里,投资350万元;白旧公路小旧龙地段长2.8公里,投资275万元;小旧城至路洒公路长3公里,投资320万元;矿马公路道路长5.5公里,投资540万元;板桥河水库防洪通道长2.5公里,投资210万元;大白乐进村道路改造及新建道路总长7公里,投资560万元;板桥进村道路长1.5公里,投资90万元;阿子田村间路长1公里,投资30万元;三岔河村间路长1公里,投资25万元;安装路长公示牌33块,涉及道路33条,投资36300元。
四)“标本兼治”抓整治,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紧紧围绕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统筹推进、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大力推进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道路绿化亮化、河道综合治理等为主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专项整治行动“治标”。全年全镇累计动用各种机械364多(台)辆,治理占道经营5起,乱摆乱放20起,乱粘乱画32起,乱排乱倒80起,乱搭乱建32起,集中整治26次,清理乡镇建成区等重点区域脏迹73件,卫生死角100余处,河道池塘沟渠污水24处,集中整治出动人数累计4200人次,清理垃圾累计4350余吨,确保了村庄、集镇、公路沿线和河道沿线干净整洁;开展国道、省道、乡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整治,清除道路可视范围内堆放垃圾60余吨,清理村间排水沟内垃圾10余吨,修补破损路面10余处,整治“两违” 2000余平方米;扎实推进“河长清河行动”,清除河道沿线、塘坝岸边垃圾和堆积物,清理打捞河面漂浮物、生活垃圾,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以及向河道乱丢乱倒垃圾、渣土等行为。三年规划实施方案,2018年下达我镇任务数1374户,截止11月16日完成580户卫生厕所改造或新建完成率42.2﹪。以长效机制“治本”。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旧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以乡村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为标准,建立奖惩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村民自建、自管主体作用,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内环境卫生管理进行明确约束,引导群众革除陋习。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做好投资300万进行污水处理及垃圾收运的黑舍传统村落项目,目前已进行施工中;完成投资100万元新哨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经进行施工中;积极推进矿厂、旧城两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共投资400万元;实施阿子田临时安置点建设工程,改善受灾村民居住环境,该项目预计投资300余万元。投资70万元进行三河、青禾村间道路建设。通过“标本兼治”,革除陋习,全镇群众素质普遍提高,参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积极性明显增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强化保障促和谐,幸福指数不断提高。顺应群众期待,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1.民生保障更加有力。2.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突出源头治理,社会大局整体和谐稳定。一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开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呈现平稳发展趋势。二是社会创新管理扎实有效。对14个村民小组56个网格推行农村网格化管六)自加压力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以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1.依法治镇全面落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落实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过程中,共调整服务承诺事项20余项,发布公示信息20余条,通报重点工作10余项。2.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从严控制行政机关机构和人员方面的财政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缩减会议规模,切实降低会议成本。3.机关作风切实转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工作,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6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行政单位,旧城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旧城镇委员会、旧城镇科学技术协会。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旧城镇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所、泸西县旧城镇文化站、泸西县旧城镇乡镇企业管理站、泸西县旧城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泸西县旧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泸西县旧城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泸西县旧城镇畜牧兽医站、泸西县旧城镇林业站、泸西县旧城镇水利管理站、泸西县旧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泸西县旧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统计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2 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173,10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48,155.46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4,944.68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24,180.42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3,734,864.14元)及公用经费变动,其他收入变动主要是水利局拔入防洪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133,004.14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1,949.74元,占总支出的92.14%;项目支出2,211,054.4元,占总支出的7.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551,901.38元,项目支出减少5,387,174.76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变动及项目经费压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21,949.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1,901.3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人均公用经费28,899.65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实有125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1,05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7,174.76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红财发[2017]103号,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2,100,000元; 红财综[2016]120三河居家养老服务建设50,000元支出及项目经费变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项)281,054.4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项)430,000.00元,泸财预[2018]916号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100,000.00元,红财社发[201]796号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00.00元,泸财预[2018]245号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救灾资金)5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103号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900,000.00元,红财外发[2017]29号富民兴边三年计划100,000.00元,红财综发[2017]50号黑舍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款100,000.00元,红财综发[2017]62号矿厂村村级体育设施建设款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60,059.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对比减少5,387,174.76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红财建发〔2017〕103号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2.100.000元及项目减少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36,78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74,427.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890.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7,450.32元,资本性支出798,014.4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1,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0,97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9,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8,86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3,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95,102.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434.6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23,18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8,356.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5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9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636,73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01,835.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1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78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68,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7,23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625.1元,完成预算的2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121.1元,完成预算的5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504元,完成预算的16.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及购置车辆费用减少及三公经费严格控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645.56元,下降1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355.56元,下降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4,290元,下降1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及购置车辆费用减少及三公经费严格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121.1元,占60.46%;公务接待费支出150,504元,占39.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12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12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旧城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50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50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迎检工作公务接待696批次 ,接待人次5556人 ,公务接待费用122,087元;其他的是民政、财政、林业等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14,424.17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5,877.98元)增加30,708,546.1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脱贫攻坚工作迎检各项开支增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8,911.14元,手续费986.48元,电费63,619.63元,邮电费73,030.56元,劳务费320,9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465.9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资产总额36,154,486.75元,其中,流动资产17,742,612.38元,固定资产18,411,87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9,805.1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47,580.21元,固定资产增加567,775.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940.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9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8.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0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1,149,054.40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859,054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90,000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泸财〔2018〕16号路灯安装经费项目,根据泸财〔2018〕16号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00,000.00元,用于路灯安装经费,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00,000.00元; 泸财〔2018〕16号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泸财〔2018〕16号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51,054.40元,用于五小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51,054.40元;泸财〔2018〕16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泸财〔2018〕16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0,000.00元,用于固定炮点架电线费用,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0,000.00元;泸财预〔2018〕67号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项目,根据财预〔2018〕67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428,000.00元,用于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428,000.00元;泸财预〔2018〕245号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24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50,000.00元,用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50,000.00元。
2.红财行〔2018〕79号黑舍村委会基层代表之家建设资金〔设备设置〕项目,根据红财行〔2018〕79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30,000.00元,用于设备设置,结转2019年。目前项目实施全部完工,支付财政资金30,000.00元。
3.泸财综经费〔2018〕390号旧城青禾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项目,根据泸财综经费〔2018〕390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00,000.00元,用于旧城青禾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建设,因为项目周期长结转2019年。目前项目实施全部完工。目前支付财政资金100,000.00元。泸财综经费〔2018〕390号旧城青禾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资金〔儿童之家〕项目,根据泸财综经费〔2018〕390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60,000.00元,用于旧城青禾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因为项目周期长结转2019年。目前项目实施全部完工,目前支付财政资金60,000.00元。红财社发〔2018〕191号旧城镇青禾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18〕19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100,000.00元,用于旧城镇青禾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因为项目周期长结转2019年。目前项目实施全部完工,目前支付财政资金10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对10个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竣工和运营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1.泸财〔2018〕16号五小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旧城镇公路交岔路口五小工程项目实施,安置警示桩450棵,减速带882.1米,警示标牌153块,提升了旧城镇了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
2.泸财〔2018〕16号路灯安装经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大旧龙村小组安装路灯33盏,达到亮化、美化村庄,方便群众夜晚出行,以达到预防减少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
3. 泸财预〔2018〕67号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全镇11个村委会27个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完成。实际受益人口达54491人,受益贫困人口7333人。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全镇群众无固定场所或场所破旧的实际问题,确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学习活动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群众的科技意识,促进群众思想观念及精神面貌的转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起到积极作用。
4.红财建发[2017]103号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情况)。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经上级财政(或者主管部门)组织对泸财〔2018〕16号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泸财〔2018〕16号路灯安装经费项目等10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能按时上报泸财〔2018〕16号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泸财〔2018〕16号路灯安装经费项目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能按时上报绩效项目自评材料、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项目 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旧城镇位于泸西县境西北部,地处东经103°36′—103°45′,北纬24°33′—24°46′之间,地处三州市(红河州、昆明市、曲靖市)、四县(泸西县、石林县、陆良县、师宗县)、六乡镇(金马、午街、圭山、葵山、召夸、雄碧)结合部。镇政府驻地旧城村民委员会旧城村小组,距县城20公里,石泸二级公路、豆泸公路和三(河)舞(街)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是昆明出入泸西的第一站,俗有“泸西北大门”“第一门户”之称。全镇国土面积156平方公里,辖旧城、秧田坝、青禾、督捕抚、黑舍、三河、弯腰树、松鹤、木龙、矿厂、三河11个村民委员会,4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壮、哈尼等民族,境内最高海拔(龙潭冲)2189米,最低海拔(子交村)1790米。全镇年平均降雨量862.5毫米,年平均气温14.8℃,全镇有耕地面积30309亩,其中水田12933亩。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704.82万元,比上年增(减)582.42万元,增(减)-17.72%,本年支出2,813.30万元,比上年增(减)-283.53万元,增(减)-10.4%。其中:基本支出2,592.19万元,项目支出221.11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230.95万元,公用经费361.25万元等等。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旧城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旧城镇合同管理制度》《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等,并严格执行。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旧城镇党委书记程周福为组长,人大主席、镇长、分管财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综合办主任、财政所所长为组员的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
首先、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第二、深入贯彻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 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治理,更有效的实现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健全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管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发展基础,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第三、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各部门、员工要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讲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气氛,促进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找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第二是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第三是强化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同时,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应抽取一定比例的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做好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四是加强宣传,交流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探索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选取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的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本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后,单位负责人要真正确立起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并要通过宣传和动员,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范和条例进行学习,同时将每一项规定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工作部门,以提高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在内部控制中要明确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通过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内部控制的作用。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加强会计人员、内审人员的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补充、拓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的重任。内部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由审计机关负责对全市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于经培训后资质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财务、内审人员,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鼓励审计机关采取“以审代训”、联合审计等多种形式,促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更好地整合部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益。
(三)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财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以外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内审人员并确保其拥有较强的独立性,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使之不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由于内部审计对本单位财务控制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可以准确把握内部会计控制的薄弱环节及容易造成损失的失控点,通过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连续性的跟踪审计监督,帮助有关部门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内部会计控制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 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对一些单位领导随意任用会计人员,或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只有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惩结合,才能激励和鞭策推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干部职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总之,建立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管理,控制风险,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18年总结转392,096元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结转的资金290,000元,现已全部完工验收入合格,已付清工程款;基本支出结转102,096元,余96元的老党员定补待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2296002款项目支出结转50,000元,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2110402款项目支出结转2,100,000元;借风险基金管理中心10,000,000元;项目2018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90,000元,人员经费2018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6元,其他收入2018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2,000元,总结转392,09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111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2110835305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