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59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7-29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桑苗资金评价报告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扶持旧城镇木龙、板桥、矿厂三个村委会安置区农户开展蚕桑苗种植工作,围绕有栽桑养蚕意愿的农户开展工作,项目涉及三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402户2271亩,帮助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种植桑树,改变产业“小、散、乱”状况,增加农户收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圆满完成旧城镇木龙、板桥、矿厂三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402户2271亩的桑树苗移栽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2月15日泸财〔2020〕16号文件下达资金369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5月18日列支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369000元,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资金性质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报帐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资金发放严格遵守发放标准,确保桑苗补助专款专用、足额补助。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实际审核情况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旧城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旧城镇成立了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旧城镇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蚕桑苗的种植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质量
旧城镇严格按照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实施方案执行,三个村委会17个村小组402户共种植2271亩2952300的桑苗,要求在2020年6月10前栽种完毕,并保证成活率在95以上%。
2.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对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的栽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预计为每户农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全年带动农户增加收入100万元以上,达到农户稳步增收,实现稳固脱贫对增加农户收入绿化村庄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组织对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旧城镇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蚕桑苗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桑树苗栽植质量监管到位,旧城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桑树苗栽植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按桑树苗栽植管理要求和技术人员的安排,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人员作为监管负责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相关各村各寨,做好技术指导和宣传工作,使项目区群众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集镇安置区产业扶持桑苗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