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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5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投入5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面积630㎡的铝瓦大棚屋面仓储及加工大棚(含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地面硬化、水电安装和排水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调整项目区产业结构,改变桑蚕产业“小、散、乱”的现状,帮助项目区贫困户掌握桑条种植技术,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建设面积630㎡的铝瓦大棚屋面仓储及加工大棚(含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地面硬化、水电安装和排水设施),使桑条加工成为木龙村委会长期稳定的产业,切实解决村集体经济“空白”问题,村集体经济年收益3.5万元以上,农户收入持续提升,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21户449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由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从镇属相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绩效目标跟踪工作队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各项绩效目标顺利实施。

  2.组织实施。

  财政积极筹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绩效目标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绩效从目标申报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完成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全程监督指导,对存在偏差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由财政所专职人员负责绩效目标日常事务工作,并对绩效目标的进度及时跟进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上报。

  3.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开组〔2020〕76号文件安排,2020年9月28日收到2020年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兑付150000.00元,2020年10月28日兑付300000.00元,2020年11月16日兑付47434.85元。截止2020年11月16日,该项目共计支付497434.85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项目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云贵    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黄  冲    旧城镇纪委书记

  成  员:张  霄    旧城镇财政所所长

  李  超    旧城镇纪委工作人员

  杨友东    旧城镇农经站站长

  李秀娟    旧城镇扶贫专干

  办公室设在旧城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实施好泸西县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朱春燕    旧城镇党委书记

  张云贵    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马  秀    旧城镇党委副书记

  胡东良    旧城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利平    旧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鹰翱    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谭  威    旧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双福    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梁  波    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霄    旧城镇财政所所长

  李  博    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孙尚智    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二所    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

  组  长:李鹰翱  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东良  旧城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李  博  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双福  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梁  波  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尚智  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俞老友  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二所  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该项目建设中,实施工程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开展建设,控制好建设成本,节约工程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内容。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并了解受益村相关代表,一致认为工程建设质量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严格按照预期绩效目标实施完成,达到了预期工程建设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完成进度100%。该项目新建复合双层彩钢瓦大棚762.3㎡,场地硬化295.86m³,开挖土方961.42m³(含土方外运5km),粗砂回填758.76m³,M7.5浆砌砖62.81m³,M7.5砂浆抹面360.96㎡,铝合金窗制安36㎡,三级过滤池1座。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逐步吸收外出务工返镇的农民工创业就业,为当地农户实现奔小康和带动当地财税收入作出贡献,通过将桑条加工厂委托经营,每年村集体可实现收入不低于3.5万元,同时,通过该项目可辐射带动项目区周边农户发展种桑养蚕,能有效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创建绿色村庄,而桑叶除了养蚕外,还用于牲畜养殖,为农户拓宽增收渠道,覆盖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1户449人。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镇积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管,以资金使用效益为重要评价手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9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3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绩效评价结果采取“四个相结合”加以应用,即: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与通报、报告和公开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真正坝种桑养蚕产业打造成木龙村委会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兴产业,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村委会每年村集体可实现收入不低于3.5万元。客观公正的对2020年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