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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5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资金评价报告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在旧城镇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涉及全镇所有人口登记工作,围绕国家第七次全国人口工作普查方案,全面了解全镇人口情况,分析判断全镇乡镇人口增长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数据支撑。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圆满完成旧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26日泸财预〔2020〕370号文件下达资金71230元, 2020年12月1日泸财行经费〔2020〕227号文件下达资金77198元, 2020年12月1日泸财行经费〔2020〕181号文件下达资金17028元,共计下达资金165456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12月18日列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打款至普查员指导员和普查员个人账户)165456元。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资金性质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政报帐制,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资金发放严格遵守发放标准,确保“两员”补助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实际审核情况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旧城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旧城镇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旧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旧城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质量

  旧城镇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执行,人口普查数据准确,数据采集完整,普查工作完成及时,当地人口普查100%覆盖,圆满完成了此次普查工作。

  2.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国家管理、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人口普查经费用于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扎实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提供保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旧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旧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监管到位,旧城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普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人口普查条例,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人员作为监管负责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各村各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是普通百姓积极配合。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杜绝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资金(3个项目合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