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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5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旧城村委会瓦舍民

  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围绕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994米,砼路面平均宽5米,厚0.2米;硬化村内道路203米,平均宽3.5米;安装路灯10盏。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建道路994米,砼路面平均宽5米,厚0.2米;硬化村内道路203米,平均宽3.5米;安装路灯10盏。项目惠及瓦舍村139户63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71人),通过建设该项目,有效提高项目区群众出行条件,有助于改善贫困区人口及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项目地社会、经济、人居环境发展进程,优化贫困户增收条件,使项目区发展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由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从镇属相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绩效目标跟踪工作队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各项绩效目标顺利实施。

  2.组织实施。

  财政积极筹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绩效目标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绩效从目标申报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完成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全程监督指导,对存在偏差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由财政所专职人员负责绩效目标日常事务工作,并对绩效目标的进度及时跟进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上报。

  3.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开组〔2020〕12号文件安排,2020年3月12日收到2020年泸西县旧城镇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6月12日兑付300000.00元,2020年6月29日兑付450000.00元,2020年9月28日兑付150000.00元,2020年10月29日兑付100000.00元。截止2020年10月29日,该项目共计支付工程款1000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资金能安全运作,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同时,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项目资金专账和财务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原始记录,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送项目财务报表。同时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手续,工程资金经项目办主任核定工程质量后签字,再上报镇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财务人员按时拨付,保证了资金按时投到项目建设中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规划服务中心,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组  长:张云贵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鹰翱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霄    旧城镇财政所所长

  尚维侯    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梅春洪    旧城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赵文华    旧城村委会村委会瓦舍小组党支部书记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执行,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该项目建设中,实施工程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开展建设,控制好建设成本,节约工程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内容。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并了解受益村相关代表,一致认为工程建设质量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严格按照预期绩效目标实施完成,达到了预期工程建设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新建道路994米,砼路面平均宽5米,厚0.2米,硬化村内道路203米,平均宽3.5米,安装路灯10盏,浇筑C20砼1209.2m³,粗砂垫层397.6 m³,砌筑M7.5浆砌块石(含土方开挖)1298m³,土方回填1391.6m³,路基碾压3976㎡。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区交通基础设施得以进一步完善,项目区配套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解决631人的出行困难问题,完善交通道路路网,加快了项目区运输农副产品及其它农用物资的运输速度,减少运输成本,改变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有利于民族团结,可覆盖项目群众139户631人(全部是彝族),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71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镇积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管,以资金使用效益为重要评价手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9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3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绩效评价结果采取“四个相结合”加以应用,即: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与通报、报告和公开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有助于推动当地番茄种植等特色产业扩大,随着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产业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将在当地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当地农户增收致富。客观公正的对2020年泸西县旧城镇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综合评分得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附件【2020年旧城镇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