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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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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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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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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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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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0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名、撤销,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有:书记1名,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2名(副科级,不含兼职);兼职副书记1名(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科和泸西县机关党建管理中心(事业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力提升,在2021的工作中,围绕抓好党建促发展,发挥作用推动发展,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突出责任落实,党的建设责任在压实
一是责任落实更加规范化。加强完善和应用好《县直机关工委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运用,对所辖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管长、管常、管总、管具体,运用量化的指标考核,持续改进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推进。二是全力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用力抓好党组织书记述、党员评议、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下属的各党委、总支的年度述职等试行工委委员列席制度,指导各党委、党总支开展好年度述职、党员评议工作,全面落实党组织述职、党员评议制度。三是条例原则再压紧落实。全面落实《泸西县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 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重点任务清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条例和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原则办事,做到规范统筹。
2. 突出规范建设,党的组织力再提升
围绕抓好党建促发展,发挥作用推动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引领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是机关示范标准化。根据“五强五带头五过硬”的根本要求和目标,认真开展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让机关党建真正做到“走在前,做表率”,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把机关部门建设成为党的政治部门,按照要求完成2020年模范机关创建部门的检查验收,命名一批泸西县模范机关。二是组织管理精细化。全面梳理规范机关党工委党组织关系,分领域类别,全面理顺规范各领域党建,特别是对离退休党支部“不管不问”、离退休党员服务不到位、“智慧党建”推动不便等问题通过采取在职党员帮带、年轻“退休党员”培训等措施办法,全面改善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基础工作全夯实。重点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开展“五个环节五报备”,全覆盖审查党员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对关键动作、重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前置党员政审,提高发展质量。配强选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加大培养储备,对各单位的党务工作者,要求形成明确的任命文件并报备,把党务干部队伍纳入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同时,全面规范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支部规范化建设验收的收官工作和持续巩固提升工作。
3. 突出示范引领,党的建设质量再提升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县委中心工作,助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注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围绕机关党建助推产业党建,机关党员带头示范落实,服务社区大党委等中心工作,让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全面发挥,以“大学习、大提升、大落实”为依托,做到“艰苦岗位有党员、业务精兵是党员、积极奉献是党员”。二是品牌创建、典型引领推动。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个作用,2021年,在工委所属的机关、国企、“两新”等各类别有计划的创建不少于5家单位的党建品牌,通过建强队伍,严格党员管理、发挥作用,融合单位业务、全县中心工作,打造创建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示范点,形成头雁效应,推动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08万元,增长9.08%,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16万元(本级财力181.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08万元,增长9.08%,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与上年相比增加3.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增加4.1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是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120.91万元,与上年增加1.55万元,增长1.3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11.17万元,保运转支出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安排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3万元,与上年增加3.33万元,增长16.9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员发放退休工资增加所致;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7万元,与上年增加2.53万元,增加25.2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4.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4.10万元,与上年增加4.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预留2020年在职人员退休职业年金缴费;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1万元,与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41.3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1.20万元,增加38.83%,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5万元,与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1.1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计提基数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47.54万元,与上年增加8.57万元,增长6.17%,增长的原因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96万元,与上年增加1.39万元,增加18.36%,增加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人员公用经费预算。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6万元,与上年增加3.92万元,增长20.06%,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增1人及遗属补助标准提高所致。
4.310资本性支出1.2万元,与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1年计划购买电脑2台。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350人次。减少原因是县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由原来按本单位编制人数2000元/人,增加至5000元/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11.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71万元。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