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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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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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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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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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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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和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承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战时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和泸西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有关人民防空的命令,及时开设指挥所,保障有效指挥;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泸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人防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狠抓推进落实,克服困难,找方法,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一、做好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专项行动工作
做好县城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专项行动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总结2020年集中整治阶段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县城三项专项整治成果,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实现从集中整治向长效机制转变,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加快泸西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泸西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泸西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泸西县垃圾中转站及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泸西县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泸西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泸西县黄草洲湿地公园恢复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干净、宜居、特色的“美丽县城”。
三、全力深化行业管理精细化
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县城地下管线管理,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提高标准、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排水设施普查,编制实施城市排水与防洪建设规划,保障县城地下管线正常安全运行;三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深化园林绿化管理,创建园林小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将城区新竣工项目绿化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探索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泸西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办法》等管理制度,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及云南省园林一体化平台管理系统填报;按照《云南省城市更新指导性意见》修订泸西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五是深化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所涉及到的人、车、物、事进行全过程实时管理,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用数字评估和推动环卫作业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县城人居环境。六是深化供水管理。启动制作县城区供水管线分布图工作,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厂办公楼、二水处理厂和二水处理厂高位水池、三水处理厂高位水池进行防雷监测,对一水处理厂反冲洗污水排放处理,完成二水处理厂监控设备安装工作。七是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3月底前制定完成《泸西县城市管理办法》;及时排查市政路灯、道路、雨污水窨井盖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加大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渣土运输整治力度。
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确保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农村房屋整治工作;未用作经营农村房屋的整治工作安排查计划推进。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为基础,以“4类重点对象”安全保障为根本任务,落实“回头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危房动态管理,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对因自然灾害、房屋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的农村危房,及时开展危房等级认定,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抗震安居工程解决危房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2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2.5万元,其变动情况具体是委托业务费即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增加预算82.1万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处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增加200万元,行政运行减少41.4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减少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41万元,退休费增加7.9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3.2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是:(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98万元,(2121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减少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42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27.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7.27万元(本级财力2007.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2.5万元,其变动情况具体是委托业务费即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增加预算82.1万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处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增加200万元,行政运行减少41.4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减少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41万元,退休费增加7.93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3.2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是:(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增加98万元,(21214)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减少5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7.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2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委托业务费),转入项目支出138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8万元, 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委托业务费),转入项目支出1380万元,二是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处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增加2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1.19万元,与上年减少41.46万元,减少0.1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调出1人。
2.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00万元,与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房管处购买服务补助资金。
3. 2120211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万元,与上年减少7..2万元,减少100%,主要用于购买规划服务委托业务费支出;
4.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80万元,与上年增加82.1万元,增加5%,主要用于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支出1380万元
5.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25万元,与上年增加3.37万元,增加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人,增加相应退休费支出;
5.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3万元,与上年增加3.16万元,增加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6.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万元,与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对该人补缴职业年金;
7.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2万元,与上年增加4.11万元,增长24.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并入医疗保险缴费合并计算所致;
8.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3.35%,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缴费比率计提,因此随之增加所致;
9.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3.29万元,减少14%,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调出1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9万元,较上年(减少)5.41万元,(下降)77.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7.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7.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目前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1580万元,其中: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38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任务目标设定。2、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购买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2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任务目标设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4.44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样(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