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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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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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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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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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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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是全日制小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依法教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本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负责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能: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全镇的小学教学及教研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镇小学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财务和基建、资产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白水镇中心学校设有: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3人,退休人员12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及教学质量。针对课程计划、教学改革进行研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
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和教学需要,积极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组织教师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73人。在职实有3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7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5774.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74.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4.01万元(本级财力5774.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74.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7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白水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74.01万元;
其中:
1.205(类)02(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4115.63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减少23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教职工人员调出同比增加和退休人数增加。
2.208(类)05(款)02 (项)2020年预算数为854.56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4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退休人员和支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所致;
3. 210(类)11(款)02、03(项)2021年预算数为448.68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50.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教职工普晋了薪级工资和部分教职工晋升了职务工资。
4. 221(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34.59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减少7.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74.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301工资福利支出5401.08万元,与上年减少102.8万元,减少1.9%,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2万元,与上年减少21.67万元,减少99.77%,减少的原因是学校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2万元,与上年增加25.59万元,增加7.29%。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74.0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77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74.0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77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4.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了120.6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的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在职教师调走人数同比增加,退休人数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5774.01万元,减少了120.65万元,减少2.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师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白水镇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白水镇中心学校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白水镇中心学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白水镇中心学校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此项无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白水镇中心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白水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总额677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15万元,固定资产6597.6万元。以上国有资产数据从2020年部门决算中提取的净值数。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白水镇中心学校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白水镇中心学校2021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180202026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学校系统生成导出公开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