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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8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3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案件查处。2020年,沪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受立各类森林案件147起,查处145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未破2起),包括失火案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故意损毁财物案2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5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起,滥伐林木案1起;林业行政案件130 起,包括盗伐林木案件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3起,擅自开垦林地案3起,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案3起,毁坏林木案件4起,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2起,滥伐林木案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74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9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11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5起,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8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1起;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5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较好地维护了全县林区治安稳定。

  2.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始终把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将“治庸懒 强担当 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和“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工作融入森林公安工作,围绕目标任务,紧扣“问题靶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倒逼,对标对本,广泛征求收集单位工作改进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查找单位及个人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掩饰,深刻剖析问题成因,确保查找问题精准,并为之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决整改落实;二是抓实集中学习,提升思想认识。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组织党员民警开展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近期脱贫攻坚柏关规定精神、《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泸西县公安局纪律手册》等,确保做到熟悉知晓相关规 定,增强了党员民警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绷紧“纪律弦”,全体民警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三是上好专题廉政党课,5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在局三楼会议室上专题廉政党课,支部书记胡永彬同志作了题为《加强党性修养 加强廉洁奉公》讲授,从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奉公,努力做廉政勤政的带头人及领导干部要强化自身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两大方面并结合实际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党员民警、辅警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得到较大提高,围绕党风廉政内容党员民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谈思想,谈认识,谈收获。组织开展民警家属座谈会及家访谈话,发送《廉政家访信》11封,访谈家属11人,家属表示当好“贤内助”,理解支持民警工作,共建廉政防线;四是将“党员主题日活动”融入“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工作开展,组织参与开展了“无火清明武装巡逻”“保护野生动物健步行”、“世界环境日宣传”、“美丽中国·我在行动”等活动;五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民警职工学习《红河州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违纪违法犯罪,警醒党员民警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心存戒惧,行有所止。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全体民警辅警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的改变提高,为业务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04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2.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12万元(本级财力232.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04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2.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04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科目181.47万元,与上年减少27.66万元,减少13.2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2021年人数减少;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退休人员;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2万元,与上年减少0.43万元,减少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2人;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45万元,与上年增加1.37万元,增长15.0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11.38%,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数减少;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11.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数减少2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87.95万元,与上年减少46.89万元,减少19.96%,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调走2人,2021年人数减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万元,与上年减少1.25万元,减少8.82%,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5万元,与上年增加20.1万元,增加180.26%,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度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纳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6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减少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8次,共计接待1572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压力增大,压缩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32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26.39万元。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