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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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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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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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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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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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做好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
11.做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5.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8.管理全县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设有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3个、派出所9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和机关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学习,围绕赵克志部长立足公安机关职能提出的“五个必须”,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
1.持续严抓队伍管理。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抓手,持续抓好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1238”工作机制的落实。
2.持续细抓公安维护安全、稳定主业。一是以COP15安保为主线,抓好全年维护稳定工作;二是认真总结“一村一警”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华“枫桥经验”的泸西做法;三是围绕经济民生,持续抓好“两打两控”;四是大力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五是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六清”上发力,全力做好涉黑涉恶资产处置工作。
3.持续强抓执法规范。针对“案件评查”中暴露出的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三中心一平台”的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8人,其中:行政编制29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71辆,实有车辆6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3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0,33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2.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2.91万元(本级财力10,332.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32.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3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8,338.44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3.14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05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4.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5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63.48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6.96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8.29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3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8540.07万元;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9万元;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7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9.6万元,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泸西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27.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7.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6.5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因2020年森林警察大队是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交通警察大队是与泸西县公安局同级的一级预算单位,本年预算数据首次汇总上述两个单位,故与上年数据无可比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16,94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9.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465.24万元,在建工程7,505.9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24.73万元。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