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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1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林科所基本职能为履行公益服务职责,第一,承担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第二,实施林业良种繁殖技术的开发和试验;第三,制定林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好示范区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设有:1个科室,为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林业科技宣传普及工作

  今年全国科普日,我单位参加了县科协在三塘乡柴村开展的主题为“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的科技宣传活动,我单位组织县种苗站、森防站、木材检查站、政策法规科等林草局相关部门负责林业科学知识普及和林业实用技术宣传。活动现场设咨询点,发放苹果栽培技术、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配制、森林法(2019版修订)、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材料、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林业种苗宣传材料、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资料9种1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余人次。及时整理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数据,积极做好科普统计工作。

  6月3日我单位配合政策法规科到中枢镇秀山小广场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活动,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修订的《森林法》,通过宣传,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即将执行的新的森林法以及我县林业和生态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我县森林泸西、生态泸西及高原花园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护。

  二、开展疫情排查工作

  配合县林草局党组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在疫情防控任务最艰巨时期以及北京市连续新增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我单位配合局党组,按照泸西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负责阳光花地小区143户住户疫情排查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部署安排,积极行动,敢于担当,按时完成排查工作及扫码任务。

  三、财务工作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的填报,完成2020年度资产清查、内部控制报告编写、劳动执法年检工作和2021年年初预算,每月按时进行资产月报申报,结转结余资金申报、无债务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和职工工资审核以及各类职工保险的申报缴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四、人事方面

  按照人社局的通知要求,积极完成本单位岗位设置、在职职工正常晋升、档案录入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找补工作。及时完善更新人事信息,对调出人员的工资及相关档案信息配合调出单位做好移交。

  五、2021年工作计划

  1.持续做好林业科技宣传和林业科普统计工作,创新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

  2.申请《永春香槐在石漠化地区造林推广示范林建设》项目。为营林造林提供适宜树种。

  3.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7%,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我单位调出2人,人员经费支出降低,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4万元(本级财力137.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我单位调出2人,人员经费支出降低,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7.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7%,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我单位调出2人,人员经费支出较少,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也不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5.54万元,与上年无增加;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万元,与上年减少1.31万元,减少10.15%,主要原因单位职工调出2人;

  3.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76万元,与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6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4.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减少1.19万元,增加30.59%,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2人所致;

  5、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02.06万元,与上年减少23.63万元,减少18.8%,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2人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2.17万元,减少20.99%,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2人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28.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1.93万元,津贴补贴18.25万元,奖金26.96万元,绩效工资19.6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6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8.17万元。)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其中:办公费1.15万元,印刷费0.36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工会经费0.3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5.42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11%,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预算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1.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总额13.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万元。



附件【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