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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1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0000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补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省、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研究提出待遇政策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待遇政策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泸西县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单位下设泸西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制20名,实有17人;泸西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全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4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1. 落实保障政策。完成参保413846人,基金收入49404.31万元,全年落实享受待遇1517890人次42491万元,医疗救助73986人2062.49万元,办理《特慢病就医证》6532份,电子医保凭证激活16.8万人;疫情期间为184家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642万元,年度审核门诊、住院处方150余万份,备案及审核药品采购696批次8377万元;签订医保服务协议72份,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2家,追回及拒付医保基金800余万元,行政处罚3起;巩固医保扶贫成果,补助贫困人口参保缴费1069.8万元,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2.46%、90.69%,2020年被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行业部门。

  2.贫困人口全员参保。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落实参保缴费补助政策,严格按规定资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给予定额补助。定期比对扶贫系统和医保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动态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即缴即保管理,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医保数据维护、参保信息标识等,及时将参保信息交换至扶贫部门,做到数据信息保持一致,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3.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自觉诚信经营、拒绝涨价、回馈社会,坚决杜绝疫情防控用品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品费用专项检查,确保防控药品、用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家,筛查数据2172条。

  4健全完善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基金管理等制度,切实规范经办行为,堵塞经办漏洞,严防基金支付风险。健全日常稽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印发《泸西县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制度(试行)》,强化对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5. 抓实参保扩面,有序推进全民参保。通过召开征缴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进行参保缴费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健康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引导其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推行网上缴费、手机APP等便民缴费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征缴效率。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6. 筑牢监管防线,有力守牢基金安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提醒谈话,促使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敬畏法律法规,不越政策红线。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并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制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整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协议内容,严格协议处理。加大医药机构内部用药处方、诊疗选择、收费报销等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管理,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骗保行为的产生。强化医保报销审核审查,积极通过智能审核平台、人工审核、现场核对等方式审核审查医保报销。2020年1-11月,签订医保服务协议72份,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12家,审核门诊处方、病历100余万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泸西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泸西县医疗保险信息中心并入局机关核算)。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参公事业编制2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00万元,减少70%,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及医疗救助资金多为上级补助,县本级财政承担较少,较上年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66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1.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86万元(本级财力661.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1516.00万元,减少70%,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及医疗救助资金多为上级补助,县本级财政承担较少,较上年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1.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177.86万元对比,减少1516.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50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城乡医疗救助。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17万元,与上年增加7.46万元,增长2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2.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20万元,与上年增加7.59万元,增长3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增资,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3.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减少2.17万元,减少21%,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

  4.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1.51万元,减少5%,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

  5.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412.28万元,与上年减少20.80万元,减少5%,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及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

  6.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41.2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506.57万元,减少91%,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多为上级补助,县本级财政承担较少,较上年医疗救助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6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483.00万元,与上年减少12.97万元,减少3%,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出本单位。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4.35万元,与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11%,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提高了在职公用经费。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5万元,与上年减少1506.57万元,减少91%,减少的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多为上级补助,县本级财政承担较少,较上年医疗救助预算减少。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加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是2021年提高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4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67万元。

  第二部分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400111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