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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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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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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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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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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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担负泸西县境内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机动车的登记管理,泸弥高速公路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和预防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弥泸高速管理交巡警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抓党建引领队建促工作,争创省级优秀基层党组织示范单位。一是抓政治建警引领,筑牢忠诚警魂,坚持对党忠诚本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民主集中统一。二是抓思想武装建设,提升职业素养,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支部岗位练兵。三是抓责任体系构建,形成工作合力,压实支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建第一责任,督促履行共管责任。四是抓纪律作风养成,培育过硬警风,一方面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一方面严肃制度刚性落地。五是抓支部堡垒建设,筑牢党建根基,推动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实施融合考评双积分,打造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六是抓重点工作落地,打造党建品牌,紧紧围绕春运、“两会”、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周末夜查酒驾、深化辅警改革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2.推进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大队党支部以“大、强、广、精、新、优、实”七字箴言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圆满完成教育整顿试点单位的四项任务,教育整顿工作得到州局驻点督导组和县局党委的表扬和肯定。
3.坚持“控大”与“减量”并重,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健全源头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公路安全管控能力水平,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交通安全社会协同共治,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巩固深化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提高城市交通治理水平。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加大城市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力度,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效能。
5.狠抓交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交警铁军。完善交警队伍管理制度,大队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增加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管服务、财务管理等顽瘴痼疾风险点内容,加扣分情况纳入支部星级量化,作为评选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绩效挂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6.96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预算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年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与上年相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9.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9.88万元(本级财力879.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6.9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年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与上年相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预算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年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与上年相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204020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72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06万元,减少18.96%,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12.3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万元,减少2.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补助3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1万元,增长8.5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1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9万元,减少27.2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4万元,减少15.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7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62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75万元,减少17.13%,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3.2万元,减少86.44%,减少的原因上年预算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年年初预算不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与上年相比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00万元,增长724.53%,增长的原因是上年183人劳务派遣人员预算为劳务费,本年预算为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下降8.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无变动原因分析,我部门近两年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4.29%,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4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与去年相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14万元,减少84.51%,主要原因系财政困难,缩减了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2,747.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3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02.6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10.19万元。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