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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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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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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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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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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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700000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1名兼任泸西县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下属10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个参公事业编制):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泸西县种苗站、泸西县营林站、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泸西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抓精准扶贫,突出生态补偿脱贫惠民生
坚决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加大投入。投资资金1653万元,组织实施10个建设项目(投资34万元实施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杨梅基地建设项目,投资130万元实施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防止水土流失植树造林项目,投资49万元实施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投资460万元实施白水镇山黑村乡村振兴苗木储备建设项目,投资90万元实施泸西县大中寨国有贫困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实施白水镇红杏村委会、既庶村委会经济林果配套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实施中枢镇西华村委会高产水果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60万元实施永宁乡永宁村大永宁村小组林下养鸡产业项目,投资120万元实施白水镇善导村水源保护地治理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投资360万元实施泸西县经济林果产业基地建设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进一步改善国有林区林分质量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政策。严格落实“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任务。全县共聘用公益林护林员318名,每人每年护林劳务费为6000元;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公开选聘了生态护林员300名,每人每年护林劳务费为8000元;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及陡坡地治理项目现金补助595万元;兑现2020年权属为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445.1万元,涉及农户52404户(84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0045人增收1068458.83元);兑现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06.5万元,涉及342个集体小组87户(个人)。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思路,发展林下经济油用牡丹500余亩、灯盏花3200余亩、白芨600亩、围山培植野生菌2200亩,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促进当地群众就业致富。
2.抓造林绿化,突出践行绿色发展新思路
(1)工程造林任务圆满完成。严格按照“一手抓精准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要求,确保造林工作圆满完成。投入资金 1.1亿元,完成云南省陡坡地治理工程4000亩,退耕还林5000亩,12500亩通道面山绿化任务,占计划任务的100%。
(2)苗木培育质优量足。全县培育川滇桤木、红椿、海南黄花梨等工程造林、观赏苗木400余万株(工程造林苗木294余万株、观赏苗木110余万株)。苗木长势良好,质优量足,能够满足全县造林绿化工程需要。
(3)森林公园总规方案通过国家级批复。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2367.07公顷,于2017年12月27日获国家林业局行政审批准予设立,2018年12月16日完成授牌,2020年4月27日总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经国家林草局批复通过。
(4)积极申报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云南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规划总面积2826.97公顷,目前,可研编制方案已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评审,预计12月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组织大评委进行评审。
3.抓资源管护,突出造管并重护林新举措
(1)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实行县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包保责任制,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督促检查、应急值守、物资储备等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县共计召开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会议93次,县乡(镇)村组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575份,出动车辆124台次480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湿地、天然林区、公益林区、水源林区、城市与通道面山等资源丰富和生态区位重要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排除火灾隐患2起,督查护林员1236人次。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66000余次,发放防火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单、作业本、纸杯275000份,书写、张贴宣传标语86条,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口头宣传1456人次,刷新森林防火宣传碑16块,悬挂宣传彩旗550套,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12次。防火期间,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2)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认真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检疫等各项工作。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预测发生面积4.5万亩,测报准确率98%;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3)加强湿地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一是对全县16棵古树名木建档立卡,与所属单位签定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制;二是组织开展打击滥捕乱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活动;三是全县草原总面积24.93万亩,开展监测样地12个、样方36个,面积3000余亩;四是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发放湿地保护围裙3800个、湿地知识宣传材料6000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五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通过省级评审,4个湿地小区建设稳步推进,湿地保护率达52%。
(4)依法治林维护稳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森林督查及林地“一张图”工作,依法查办各类林业违法案件33起,处理违法行为人3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4余万元,收回林地3.7公顷,有力维护全县林区治安稳定。
(5)规范发证服务工作。依法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230份,采伐蓄积7160立方米;上报审批林地建设项目20个,面积31余公顷,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402余万元;办理木材运输证225份7010立方米,检疫木材7071立方米、苗木花卉156万余株;全县有专业大户13户,农民林业合作社41个,林业企业37个,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规范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8.96万元,减少34.31%,主要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泸西县森林公安划出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659.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9.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9.53万元(本级财力1,659.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58.96万元,减少34.31%,主要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泸西县森林公安划出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9.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1,718.49万元对比,减少58.9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泸西县森林公安划出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是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11万元,与上年减少6.57万元,减少12.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所致;
2.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6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万元,增支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种苗站增加退休人员1名所致;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2万元,增支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4万元,减少13.68%,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退休人员计提职业年金缴费减少所致;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11万元,上年2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万元,减少7.5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所致;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1万元,上年4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5万元,增长40.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缴费标准调整所致;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04万元,上年35.4万元,与上年减少3.36万元,减少9.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所致;
8.213020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支出-行政运行34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12万元,下降37.98%,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泸西县森林公安局划出所致;
9.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事业机构80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6万元,增长11.53%,主要用于事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事业单位所致;
10.2130299农林水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扑火队劳务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扑火队员劳务费纳入预算支出;
11. 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嘉奖,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秀事业人员嘉奖
12.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61万元,93.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7.07万元,减少7.5%,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59.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425.35万元,与上年减少128.35万元,减少8.26%,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9万元,与上年增加71.13万元,增长133.55%,增长的原因一是从2021年扑火队员劳务费纳入预算支出,二是增加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19万元,111.53与上年对比减少2.34万元,减少2.1%,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20201年泸西县森林公安局划出所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万元,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31.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5万元,接待7100人788批次,比2020年预算减少17.1万元,下降32.51%,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7万元,下降28.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遵循上级要求做好厉行节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8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4663.2732万元,分别为:
1.2021年林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556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为556万元,林业贷款资金为19345.4万元,贴息兑现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前;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实现了全县绿化美化,长期为全县生态环境提供了保障性前景;满意度指标:项目的实施全县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36号。
2.2021年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27.59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投保面积为68.95万亩(公益林51.82万亩,商品林17.13万亩),每亩保险费为0.4元;效益指标:加大对商品林的防火保险投入,有效保障森林火灾安全,同时明显改善林农的后顾之忧;满意度指标:林权权益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9%;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3.2021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项目安排金额24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每年森林火灾扑火110余次,火灾面积为68.96万亩,每年投入防火资金24万元;效益指标: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率,保证绿水青山和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满意度指标:全县人民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4.防护林工程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45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完成9000亩防护林建设,成活率大于或等于85%,保存率大于或等于80%,建设期为1年;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建财〔2019〕130号。
5.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490.05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兑现造林面积13500亩,补助标准为363元亩;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建财〔2019〕130号、云南省发展和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发改委投资〔2019〕594号。
6.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520.002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兑现造林面积14000亩,补助标准为371元/亩;效益指标: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增加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建财〔2019〕130号。
7.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项目,项目安排金额3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000亩,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效益指标: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森林资源;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8.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补助经费项目,项目安排金额35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000亩,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效益指标: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森林资源;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9.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林区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72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2021年新建公路12公里;效益指标:有效带动林区旅游业的发展和林业资源开发,为林业防火、防盗提供有力保障;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20年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文件》。
10.2021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经费项目,项目安排金额49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苗木培育面积为20亩,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容器苗1400000株,川滇桤木种子50公斤;效益指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0.25万元,种苗培育群众务工增加收26.95万元,受益全县贫困村55个,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中数498人,项目实施有效治理贫困村水土流失,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生态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共存与发展;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2021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实施方案》。
11.2021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260.01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贫困地区管护总面积352475亩,生态管护人员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中数300人;效益指标: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总收入24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1236人,通过森林资源管护,促进生态环境提质增效,促进生态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
12.天然商品林停伐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164.295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1060亩,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元一亩;效益指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域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天然林停伐泸西县实施方案》。
1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936.5162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护林员劳务费发放人员318人,公益林管护及宣传面积554700亩;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大于或等于0.4%,森林火灾受害率大于或等于0.1%;满意度指标:林权权益人、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7〕215号。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171.81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护林员劳务费发放人员318人,公益林管护及宣传面积554700亩;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大于或等于0.4%,森林火灾受害率大于或等于0.1%;满意度指标:林权权益人、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7〕215号。
1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9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护林员劳务费发放人员318人,公益林管护及宣传面积554700亩;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大于或等于0.4%,森林火灾受害率大于或等于0.1%;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7)215号。
16.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7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11060亩,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元一亩;效益指标:天然林管护资源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持续发挥生态作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天然林停伐泸西县实施方案》。
17.泸西县2021年度森林抚育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10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完成森森抚育10000亩,森林抚育成本100万元;效益指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空气质量;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造林检查文件》。
18.泸西县2021年度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安排金额5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完成低效林改造5000亩,低效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85%;效益指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空气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低效林改造文件》。
我单位对批复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0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9.38万元、印刷费1.3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5万元、差旅费1.8万元、接待费2.47万元、劳务费61.56万元、工会经费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9.7万元,增加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增加了扑火队员劳务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总额4,41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8.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67.4万元。
第二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700111
附件【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xlsx】
附件【泸西县林业和草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