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47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03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3、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等工作。
2、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4、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5、公共服务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博物工作。
6、产业资源开发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7、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宣贯培训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综治维稳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8、合作推广科(智慧旅游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承担泸西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文化和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第五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泸西县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
第六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全域旅游的创建。根据《云南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以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旅游产业融合等为主要抓手,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把泸西打造成具有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形成供给完备、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全面提升旅游发展质量,促进泸西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2、加快旅游扶贫步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发展以“休闲度假、参与体验、生态观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十大行动”,即美丽田园创建行动、休闲农业示范园创建行动、农家乐示范村创建行动、秀美乡村景观带打造行动、农事节会品牌推介行动、乡村民俗文化开发行动、乡村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基础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强管理优服务行动、乡村游宣传促销行动,加快创建一批农家乐示范村、农业特色主题园区、休闲农庄,从而从整体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3、加强市场营销。继续与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宣传营销新路子,借助其资源优势加大泸西旅游市场的拓展。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手机报、互联网、电视电台等)来宣传泸西旅游,进一步扩大旅游的影响力;借助年内全国组织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展示会对泸西特色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介;利用社会营销和市场营销的方式,主动寻找市场,有目的地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乃至欧美市场推介泸西旅游,重点打造城子古村旅游策划,提升泸西旅游知名度。
4、繁荣社会文化产业。建立以文化馆为主导,以乡镇文化站为支撑的农村文化网络,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和送戏下乡演出活动,每年组织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50场。加大对各乡镇业余文艺队辅导力度,积极发现和培养农村文艺拔尖人才,每年送文艺辅导下乡镇不少于20次。加大创作投入力度,挖掘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打造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打响“群众大舞台”、“群众广场舞”、“群众歌手大奖赛”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以“群众大舞台”为龙头,抓实“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体系建设,坚持“小规模、大宣传,原生态、创特色”的原则,推动“一乡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有浓郁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力、有生命力的品牌文化活动。
5、做好文物管理保护。积极筹建文博协会,认真做好文庙武庙考棚建筑群、云鹏图书馆申报国保单位的工作;继续开展武庙、文庙三期修缮工作;积极做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历程教育活动”等主题性展览活动。加强各文保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征集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教学科研价值的历史文物、教学科研标本并结合地域特点,补充征集民族民俗和化石藏品,做好特色藏品的征集和研究工作,不断丰富和充实博物馆藏品。
6、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全面完成县域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提升县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
7、全面落实上级重点工作。按照上级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红河州精品自驾旅游线路的规划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8.06%,主要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78.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8.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17万元(本级财力478.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8.06%,主要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8.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5万元,减少8.06%,主要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是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科目328.27万元,与上年减少59.66万元,减少18.1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等。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97万元,与上年增加16.53万元,增长31.20%,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退休人员2人所致;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8万元,与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5.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变动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52万元,与上年增加3.47万元,增长15.4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9.24%,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减少4.59万元,增长21.95%,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变动。
8.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9.10万元,与上年增加2.95万元,增长34.41%,主要用于预留2020年在职人员退休职业年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78.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397.34万元,与上年减少56.3万元,增长14.16%,减少的原因是落实2021年工资政策。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27万元,与上年增加1.21万元,增长4.28%,增长的原因是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6万元,与上年增加16.54万元,增长31.46%,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0次,共计接待约59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无公务用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各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年度绩效目标为: “十四五”期间,围绕“两心两带一环四区”、“两圈”空间布局,全力推进五大龙头项目建设,强化旅游要素支撑,完善旅游设施配套,推进文化旅游融合,以一批重点项目和全域旅游支撑项目促动生态文化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推动形成生态文化圈、旅游度假区、精品景区、特色小镇、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齐头并进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具体目标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以“群众大舞台”为龙头,抓实“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体系建设,坚持“小规模、大宣传,原生态、创特色”的原则,推动“一乡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有浓郁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力、有生命力的品牌文化活动。让免费开放政策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文化服务中受教育、提素质,着力搭建起“文化育民”平台。具体目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6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1万元,增加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总额55.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43万元。
第二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111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开版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