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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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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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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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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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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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权益记录和管理。
4.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社会化管理。
5.负责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实有在职人员为9名,退休人员为6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社保中心以落实社会保险改革任务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重点,着力强扩面、保发放、防风险、优服务,降费减负直达市场主体,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安全阀、减震网、稳定器功能作用。在局领导的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1、抓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州级目标。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464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职工人数(不含退休人员)12541人,比上年增加886人,分别完成州任务数11755人、106.69%;保险费收入11720.88万元,支出11309.60万元;待遇享受人员3810人,社会化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4111元,发放率100%。
(2)失业保险参保9997人,比上年增加1077人,完成州任务数8663人的115.4%;保险费收入612.59万元,支出1405.37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68户,完成州任务数58人的289.6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406人,完成州任务数4515人的141.88%;发放金额239.85万元,完成州任务数288万元的88.33%;
(3)工伤保险参保24896人,比上年增加1646人,完成州任务数23375人的106.5%。截止2019年12月,工伤保险收入748.54万元,支出949.48万元。
2、主要做法
(1)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为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年初,根据州人社局制定下发的《2020年社会保险工作要点》、《2020年目标分解计划》、等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突出重点,制定和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
以建立社保扩面长效机制为中心,全面巩固社保扩面工作成果,难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着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早参保、勤续保。联动部门继续对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依法制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州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抓好扩面工作的同时,配合地税部门加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截止11月底新增参保586人,其中,企业新增参保236人,其他从业人员350人。
(3)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内控制度,规范和完善“两定”管理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严把工伤事故认定材料初审关,坚决查处各种套取、冒领、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各项基金均符合列支渠道和支出范围,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a、加强养老保险欠费的清理回收。截止11月已清欠养老保险欠费74.49万元。重点围绕企业经营状况、缴费能力、欠费原因等方面进行全面稽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清理回收欠费工作。
b、完成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了进行认证。通过认证,全面掌握了离退休人员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生存情况,有效防止了养老金冒领现象,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1-11月追回冒领养老保险金为11.8万元。
(4)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截止11月,共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567人,其中,转入330人,转出237人。
(5)认真做好“退役仕兵”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符合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退役仕兵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截止11共申报201人,经审核符合补缴并已办理133人。
(6)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减税降费减免社保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a、减税降费减免:1至12月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1257.86万元;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474.61万元;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71.81万元。
b、阶段性减免:1至12月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免2441.96万元,退2月已缴保费169户,退费参保人数3273人,退费金额202.55万元;失业保险减免135.36万元,退费参保人数6732人,退费金额14.68万元;工伤保险减免385.89万元,退2月已缴保费191户,退费参保人数9223人,退费金额27.95万元。
c、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有困难的4家企业,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至2020年12月20日内进行补缴;
(7)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三类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87号)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全州十三市县稳岗补贴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164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的共168户,受益职工6406人,补贴金额为239.85万元。
(8)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失业金及临时物价补贴政策。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截止11月,共发放失业金884.62万元,涉及失业人员9156人次数;二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今,对8661人次领取失业金人员进行了临时价格补贴,补贴金额62.35万元。
(9)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做好工伤笔录和待遇支付管理。
a、充分利用典型工伤事故,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参保。如:2020年12月30日,联合监察科室到7家粉尘企业进行宣传,并发放告知书。
b、做好工伤笔录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事故调查、待遇审核工作从严从细,防止基金流失。由于工作人员少,不能每起工伤事故都做到现场调查。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截止12月,共做工伤笔录107起;享受伤残待遇人数159人,认定为因工死亡人数4人,共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26.95万元,丧葬补助金19.06万元;供养亲属人数32人,共支付67.04万元。
(10)抓好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0 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畅通领、安全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抽调工作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申领指南,引导失业人员申领。经过5个月的加班加点核实,截止12月,共申请失业补助人数6148人,经审核符合领取人员为5710人,目前已放发2701人,放发金1172.21万元,2021年1月已录入系统待发放3009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比增加61.64万元,增长22.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4.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4.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45万元(本级财力334.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比增加6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4.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45万元,与上年比增加6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比增加61.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行政运行科目136.66万元,与上年比增加5.12万元,增长3.8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124.87万元,保运转支出11.79万元。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65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36万元,增长1.8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资。
3.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4.1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32万元,增长2.32%,主要用于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增资。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3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66万元,增长35.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5.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8.01万元,与上年比增加48.01万元,增长60.01%,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31万元,与上年比增加3.18万元,增长51.8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计提基数增加。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7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10万元,增长34.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补助计提基数增加。
8.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8.52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25万元,增长3.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4.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61.6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1)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2)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0.9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6.86%,主要增加原因是:增资。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万元,与上年比增加2.98万元,增长32.50%,主要增加原因是:职工公用经费增加。
9.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4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48.33万元,增长42.74%,主要增加原因是:企业独子费领取人员增加,人均领取独子费金额增加 。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我中心政府采购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统一完成。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预算,故无此项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万元,增长32.50%,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国有资产总额1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20万元,其他应收款13.12万元),固定资产0.21万元(均为通用设备)。
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