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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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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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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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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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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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000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本表数字为空)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本次下达)(本表数字为空)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另文下达)(本表数字为空)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表(本表数字为空)
第一部分 2021年度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4.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具体为:
1. 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2. 泸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 泸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 泸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5.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 泸西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
7. 泸西县失地农民管理中心。
具体情况(即独立核算部门):人社局机关(其中:泸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泸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泸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泸西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并入局机关核算)。设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由县委组织部1名副部长兼任),副局长4名(副科级)。事业17名。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为1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泸西县失地农民管理中心并入改中心核算),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20名。
与上年对比编制减少原因:将泸西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交由泸西县医疗和保障局管理。故在职在编人员调出,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调出,故编制数减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执行人事制度,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和职称评聘管理;二是做好各类招聘工作,为各单位、各行业补充各类紧缺人才;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和各项工资变动审核审批工作;四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认真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做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事业单位人员应入档资料的催交、归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2.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基地(车间)、高校毕业生见习等各项补贴政策;二是积极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三是搭建多元化的转移就业平台,通过强化中介企业合作、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抓实“党建+智慧用工APP”推广运用等方式全面推进就业工作;四是落实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计划,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五是积极融入和服务泸西产业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3.着力健全完善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宣传工作;加大对用工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缴纳的监督检查,实现依法征缴,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控制基金风险长效机制,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的“适时、全程、动态”监管,确保我县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和谐用工。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完善施工单位实行工资支付保证的相关办法,落实劳动者权益告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继续推进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清单管理,落实新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双公示、保证金缴纳、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多项指标达到100%。切实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提高效率真正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强化劳动仲裁调解机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5.抓好政策接续落实,不断巩固行业扶贫成果。一是解决好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问题,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不因脱贫攻坚“收官”而导致工作“收场”;二是继续实施好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和社保扶贫“三项行动”,突出抓好就业扶贫车间的建管用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组织好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主动融入和服务泸西产业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持续抓好沪滇、粤滇劳务协作,用好专场招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两个法宝”组织贫困劳动力跨省区转移就业;深入推进“党建+智慧用工APP”推广运用工作,全面提升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
6.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从严从实推进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坚持率先垂范,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高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局党组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实际工作行动中践行初心和使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53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退休24人,离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56万元,减少20.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本年度只统计县本级财政负担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36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0.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0.92万元(本级财力1360.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56万元,减少20.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本年度只统计县本级财政负担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0.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56万元,减少20.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本年度只统计县本级财政负担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情况明细如下:
1.2080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611.82万元,与上年减少8.12万元,减少1.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564.07万元,保运转支出4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1人退休,该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改为2080501科目支出所致;
2.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259.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万元,增加4.4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48.74万元,保运转支出1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为调入1人至本单位、财政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所致;
3.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28万元,与上年增加3.34万元,增加3.71%,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91.8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退休所致;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6.87万元,与上年增加3.09万元,增加22.42%,主要用于社保中心支付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1人退休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1人退休所致;
5.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7万元,增加23.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资及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单基数所致;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清算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退休所致;
7.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8.01万元,与上年增加48.01万元,增加60.01%,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原因:因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且独子奖励金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8.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65万元,与上年增加12.2万元,增加40.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后,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所致;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13万元,与上年增加4.58万元,增加31.4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后,调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导致;
10.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1.43万元,增加6.23%,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
11.2130152 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2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万元,减少61.09%,村官参加考试后转为事业行政单位人员后不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等,故保险预算金额减少。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减少0.14%,减少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6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06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4万元,减少1.8%,减少的原因是人员退休及人员调出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4万元,增加40.24%,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公用经费所致;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4万元,增加28.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金增加、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社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泸西县人社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20年对比相同,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泸西县人社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3万元,预计接待522批次,4176人次,比2020年预算减少1.1万元,减少26批次,215人,下降4.91%,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开展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泸西县人社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因我部门无公务用车,故此项无数据。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人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按人员计提产生的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7.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且财政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社部门国有资产总额57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5.13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377.29万元,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37.84万元)。
第二部分 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 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汇总)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600111
附件【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版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