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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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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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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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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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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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及实施方案和细则;
2、制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廉租住房租金的收缴;
4、负责城镇廉租房的分配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登记认定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户;
5、参与配租资格的申请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系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泸西县住房保障站在州住房保障科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年初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责任书,狠抓工作落实,把工作重心从“建”转移到“管”上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全力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工作。
2020年4月28日和11月12日,县住房保障站分别开展了一次非集中性新建空置保障性住房配租工作,共有效解决了179余户610余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2月,按照《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0】1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6万元;2020年9月,按照《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0】26号)精神,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发生了调整变化,最终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万元,2019年剩余租赁补贴资金计198.24万元,故2020年泸西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258.24万元。2020年1至12月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2020年度共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323户27.11万元,超年度计划任务指标23户,剩余租赁补贴资金231.13万元。
(三)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维修维护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泸西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管理办法》(泸政发〔2014〕49号)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我站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2020年共出售保障性住房先后25套279.33万元。
我站定期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1月至今,共投入资金55.20万余元,解决群众反映的房屋漏水、下水道阻塞等报修问题近200余起,确保了保障性住房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小区住户营造了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统筹开展疫情管控和业务工作。
——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多种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截至目前,在城区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共悬挂宣传标语7条,张贴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单104张。同时,大力做好返乡人员排查工作,实行保障性住房小区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
——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疫情期间,推行预约服务办理方式,对咨询政策的窗口申请人,我局在加强业务人员日常管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出入全程佩戴口罩和扫码登记模式的管控措施,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抓两不误。
(五)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我站采取取消承租资格、腾退房屋、重新申请变更租赁性质、补缴租金等多种措施,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共有82余户租赁户因收入、住房条件发生变化退房,因转租(借)原因腾退房屋33户,补缴租金18户,有效促进了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流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3.16万元,增长97.34%,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8万元(本级财力26.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3.16万元,增长97.34%,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6万元,增长97.34%,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中与上年相比增加。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2、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4、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5、2210399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 工资福利支出26.6万元,与上年增加13.12万元,增长97.32%,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与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增加原因是根据工调字[2020]4号文件调入编制人员1名,特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此项无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