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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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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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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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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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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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泸西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 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
8.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协同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 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民政局设有: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下调泸西县救助管理站、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实行低保动态化管理,截至10月31日,全县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971户2641人、农村低保对象6970户11462人,已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77.33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345.2458万元、农村低保3832.0890万元);全县在册城市特困人员307户307人,发放城市特困347.456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92户392人,发放农村特困资金413.1197万元;落实城乡临时救助共救助2165户,保障5470人,发放资金439.5747万元。
2.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发《泸西县敬老院管理规范(试行)》《泸西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管理方案》《泸西县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任务分解》,规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二是完成养老服务系统的数据录入完成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61030人,其中60~79周岁的老年人44840人,80~99周岁的老年人9506人,100周岁以上的18人;全县失能老人3010人,特困人员699人,留守老人470人。三是认真甄别,实行孤儿动态管理。新增社会弃婴6人、孤儿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核减散居孤儿6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人。截止11月25日,泸西县登记备案的孤儿等特困儿童共计144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66人,机构供养儿童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4人,感染艾滋儿童8人。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6件,依法办结收养登记6件。四是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317名,农村留守老人470名,农村留守妇女143名,均已系统录入完毕。
3.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农村低保规范化动态管理情况,借助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在册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4675人,共计发放补助金额354.25万元。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组织开展街面巡查36次,接待和劝导救助127人,护送返乡7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止2020年11月25日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结婚2829对,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离婚962对,补发结婚登记证785对,补发离婚登记证62本,登记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启动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民政职能,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和移交线索核查,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共收到上级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条,已完成核查9条,完成率90%。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收录地名成果2695条,并按要求整理录入成果表,进行图上作业标注修饰,挖掘整理地名文化27条,对20条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圆满完成第二次泸西县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及标准地名图、标准地名志、标准地名词典等地名普查工作成果的转化工作,稳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运用。指导全县12个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完成2个村民小组设立及9个安置点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保障原大队干部和村公所干部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度共发放保障原大队干部和村公所干部基本生活补贴共40.7174万元。
5.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全县在册社会组织164个,其中,社会团体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个。年内,依法登记成立社会团体2个、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业务主管单位8个、到期换证5个、注销30个;依法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共7个,注销1个,到期换证13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积极学习云南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上线相关操作知识,完成管理员配置工作,统筹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根据民政职责,不断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窗口办事水平,提升群众满意率。
6.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初步统计,截止11月26日全县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人员共有198人,其中持证社工数为15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师12名,助理社会工作师3名。
7.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协调、对接,上半年投资844万元的泸西县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投资336万元的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获上级资金支持。目前,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正在做基础开挖工作,泸西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基础已建好,准备建设主体。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了泸西县中心敬老院等2个消防改造项目,向阳乡敬老院等5个提质增效项目,中心敬老院等2个护理型床位改造升级项目;向发改部门上报了红河州泸西县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十四五”项目谋划及金点子行动计划项目和泸西县养老护理院建设项目等11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31万元,减少8%,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上年财政拨款结转1.59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11.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0.86 万元,上年结转1.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0.86万元(本级财力210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31万元,减少8%,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专项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0.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0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31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分析: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了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308.80万元,与上年减少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86.29万元,保运转支出2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在职人员减少1人。
2.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11万元,与上年增加1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了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
3.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20万元,与上年增加3.82万元,增加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70.88万元,保运转支出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缴费基数变化。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5万元,与上年增加7.63万元,增加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整工资,同时调整缴费基数。
5.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3.82万元,与上年减少297.70万元,减少87%,主要用于全县孤儿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2021年度本级财政补助支出按文件比例配套。
6.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21.64万元,与上年减少58.79万元,减少21%,主要用于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2021年度本级财政补助支出减少。
7.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90.88万元,与上年增加149.28万元,增加62%,主要用于泸西县残疾人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残疾人生活补助提标。
8.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3.06万元,与上年减少18.64万元,减少8%,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城市低保支出调整2021年预算。
9.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39.42万元,与上年增加139.35万元,增加46%,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农村低保支出调整2021年预算。
10.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9.62万元,与上年减少4.38万元,减少8%,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临时救助支出调整2021年预算。
11.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8.31万元,与上年减少50.78万元,减少34%,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城市特困支出调整2021年预算。
12.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4.04万元,与上年减少58.93万元,减少34%,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农村特困支出调整2021年预算。
13.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0.30万元,57.57万元,与上年减少7.27万元,减少13%,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小乡干、精简退职人员等的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14.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83万元,与上年增加6.86万元,增加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测算2021年预算数。
1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7万元,增加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公务员医疗支出数测算2021年预算数。
1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94万元,与上年减少0.22万元,减少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住房公积金支出数测算2021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374.08万元,36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增加13.62万元,增加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增加。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增加4.18万元,增加21%,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97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与上年减少193.09万元,减少10%,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20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救助支出数等测算2021年度预算数。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万元,2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厉行节约制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以及执行国家厉行节约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11万元,分别为:
1.春节慰问经费及敬老节慰问经费项目,项目安排金额11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数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2条,质量指标4条;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泸西县民政局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我单位对批复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8万元,增加9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测算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本级)国有资产总额823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44万元,固定资产1227.48万元,在建工程1479.0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5121.51万元。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