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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60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2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500000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绩效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即: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和政治处,派出机构8个乡镇司法所和泸西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2.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协调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交流。

  3.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4.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5.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律师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6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091.56万元相比减少130.91万元,减少率11.99%,主要减少原因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项目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60.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60.65万元(本级财力 960.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91.56万元相比减少130.9万元,减少率11.99%,主要减少原因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项目减少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0.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65万元,与上年927.01万元对比增加33.64万元,增长率3.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事务-行政运行科目709.3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690.54万元增加18.79万元,增加率2.7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658.4万元,保运转支出5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调入职工1人以及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2.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9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5.24万元减少11.33万元,减少率15.06%,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分开核算,所以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

  3.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1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减少11.3万元,增加率100%,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分开核算,所以导致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4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57.22万元增加9.24万元,增加率16.1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4.4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4.36万元增加10.08万元,增长率29.3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1人以及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7.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4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7.52万元减少0.06万元,减少率0.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计提基数减少所致;

  8.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7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5.68万元增加2.07万元,增长率4.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1人以及在职人员增资增长所致。

  (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809.56万元,与上年793.62万元增加15.94万元,增长率2.01%,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职工1人以及在职人员增资增长所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2.01万元,与上年52.78万元减少0.77万元,减少率1.46%,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和劳务费减少所致;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09万元,与上年74.16万元,增加24.93万元,增加率33.62%,增加的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工资增长所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54.31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万元,较上年45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4.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6.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实行来涵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万元,较上年30万元减少1万元,减少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主要原因:基层司法办案执法执勤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等支出减少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办案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01万元,与上年52.78万元对比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和劳务费减少所致;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泸西县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126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09.28万元,在建工程205.3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91万元。

  第二部分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

  1.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2. 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500111



附件【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泸西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