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0600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02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和执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协同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城监察大队内设有八个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将紧紧围绕县住建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不断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加强路灯维护管理等措施,全力推进市容秩序治理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69万元,增长1.92%,主要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4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9.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28万元(本级财力249.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69万元,增长1.92%,主要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44.59万元对比,增加4.6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1.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6万元,与上年增加3.02万元,增加15.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4万元,与上年减少2.04万元,减少41.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原因是填报口径有变动;
3.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2万元,与上年增加3.43万元,增加30.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8万元,与上年减少1.33万元,减少23.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5.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89.45万元,与上年增加1.35万元,增加0.7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63万元,与上年增加0.26万元,增加1.6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9.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晋升、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45.77万元,与上年增加6.72万元,增加2.81%,增加的原因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原因是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无变动。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万元,原因是填报口径有变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县城建监察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低碳出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部门排序等流程,共申报项目0个(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1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2021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我单位对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硬化预算约束,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年度终了或项目实施完毕,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保障项目资金精准、合规、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目前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0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零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49.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02万元。
附件【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