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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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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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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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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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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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财务收入预算表
3.财务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
6.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1年度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培育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文化意识。加强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等临床用药管理,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降低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率。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防流向社会。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引导患者依法处理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3)、其他
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全科医疗科、中医科、住院部、公共卫生科、医学检验科、X射线诊断科、B超室、药房、财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我院突破往年打针看病的局面,新开展中医、外科手术等项目,完善医院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提高了自身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内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同时加强县乡一体化工程,做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及时送”,提高了就医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564.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4.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25万元(本级财力564.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4.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91万元。
1.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39.10万元,与上年相增加了0.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6万元,与上年增加5.38万元,增加14.0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费率调高;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7月份我单位有一人退休。
4. 2010302卫生健康支出-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404.48万元,与上年增加18.91万元,增长4.9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薪级工资增加;
4. 2100399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15.30万元,与上年减少0.3万元,增加了2%,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名乡村医生。
4.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26万元,与上年增加了6.39万元,增加27.9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所致;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2%,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数增长所致;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1万元,增长0.32%,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6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1. 301工资福利支出548.11万元,与上年增加60.19万元,增长10.98%,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与上年减少3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年预算未包含乡村医生省级、州级补助资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64.2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6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4.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564.25万元,增加20.91万元,增长3.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保险调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万元,于2020年预算数一致。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国有资产1075.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73万元,固定资产833.07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693.79万元,汽车8.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0.70万元,无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1个,2021年项目预算总投资6.5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1个,预算金额合计6.5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6.50万元,其中:特岗项目安排6.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6.5万元/人/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财社发【2019】106号文件。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共有10个空表:
1.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03-3-1为空表,原因为预算退休公用经费时到末级科目。
2.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03-4为空表,原因为年初预留基本支出为0。
3.部门经费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07-3-1为空表,原因为预算退休公用经费时到末级科目。
4.部门经费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07-4为空表,原因为年初预留基本支出为0。
5.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10为空表,原因为2021年未预算采购目标。
6.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1为空表,原因为2021年未预算购买目标。
7.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支出预算表12为空表,原因为我的单位为卫生系统无教育支出。
8.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13为空表,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9.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表14为空表,原因为2021年未预算非税收入。
10.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15为空表,原因为2021年未预算非税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