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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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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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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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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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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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onghe Da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凤凰路
Address: Mengzi county, Yunnan Province, China
电话Tel:0873-3197729 传真Fax: 0873-2139722
目录
二、评价目的、依据、原则、方法........................................................................ 2
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5
1.项目立项及目标设定情况.................................................................................. 5
四、项目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16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建议...................................................................................... 17
1.项目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17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3
4.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26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þ
项目名称: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项目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泸西县扶贫办、泸西县财政局
组织方式: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þ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þ 专家组£ 评价组£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主管部门 |
泸西县扶贫办、泸西县财政局 |
||
主要实施主体 |
县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
评价资金范围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
||
项目数量 |
183 |
||
计划投资(万元) |
24756.13292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4756.132926 |
实际支出资金(万元) |
22440.113317 |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综合得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
其他项目 |
1 |
单项得分 |
91.54 |
89.86 |
94.4 |
2 |
权重 |
63% |
36% |
1% |
3 |
加权平均分 |
57.67 |
32.35 |
0.94 |
|
综合得分 |
90.96 |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1投入(18%) |
1.1 项目立项 |
1.1.1 项目立项规范性 |
|
|
|
4 |
0.29 |
3.71 |
|||
1.1.2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0.09 |
3.91 |
||
1.1.3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0.09 |
3.91 |
||
1.2 资金落实 |
1.2.1 资金到位率 |
3 |
|
3 |
|
1.2.2 到位及时率 |
3 |
|
3 |
||
2 过程(32%) |
2.1 业务管理 |
2.1.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0.01 |
1.99 |
2.1.2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2 |
1.09 |
10.91 |
||
2.1.3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0.09 |
1.91 |
||
2.1.4 档案管理规范性 |
2 |
0.62 |
1.38 |
||
2.2 财务管理 |
2.2.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
2.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0.46 |
4.54 |
||
2.2.3 会计核算规范性 |
4 |
0.06 |
3.94 |
||
2.2.4 财务监控有效性 |
3 |
0.4 |
2.6 |
||
3 产出(30%) |
3.1 项目产出 |
3.1.1 实际完成率 |
10 |
0.28 |
9.72 |
3.1.2 完成及时率 |
10 |
0.14 |
9.86 |
||
3.1.3 资金使用率 |
10 |
2.47 |
7.53 |
||
4 效果(20%) |
4.1 项目效益 |
4.1.1 经济效益 |
5 |
0.4 |
4.6 |
4.1.2 社会效益 |
5 |
0.07 |
4.93 |
||
4.1.3 可持续影响 |
5 |
0.07 |
4.93 |
||
4.1.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1.83 |
3.17 |
||
合 计 |
|
|
100 |
8.46 |
91.54 |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1投入(18%) |
1.1 项目立项 |
1.1.1 项目立项规范性 |
4 |
0.15 |
3.85 |
1.1.2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0.3 |
3.7 |
||
1.1.3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0.3 |
3.7 |
||
1.2 资金落实 |
1.2.1 资金到位率 |
3 |
|
3 |
|
1.2.2 到位及时率 |
3 |
|
3 |
||
2 过程(32%) |
2.1 业务管理 |
2.1.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2.1.2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2 |
1.62 |
10.38 |
||
2.1.3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0.02 |
1.98 |
||
2.1.4 档案管理规范性 |
2 |
0.65 |
1.35 |
||
2.2 财务管理 |
2.2.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
2.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0.5 |
4.5 |
||
2.2.3 会计核算规范性 |
4 |
0.07 |
3.93 |
||
2.2.4 财务监控有效性 |
3 |
0.5 |
2.5 |
||
3 产出(30%) |
3.1 项目产出 |
3.1.1 实际完成率 |
10 |
0.8 |
9.2 |
3.1.2 完成及时率 |
10 |
0.42 |
9.58 |
||
3.1.3 资金使用率 |
10 |
2.68 |
7.32 |
||
4 效果(20%) |
4.1 项目效益 |
4.1.1 经济效益 |
5 |
0.15 |
4.85 |
4.1.2 社会效益 |
5 |
0.12 |
4.88 |
||
4.1.3 可持续影响 |
5 |
0.15 |
4.85 |
||
4.1.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1.71 |
3.29 |
||
合 计 |
|
|
100 |
10.14 |
89.86 |
(三)其他项目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1投入(18%) |
1.1 项目立项 |
1.1.1 项目立项规范性 |
4 |
|
4 |
1.1.2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
4 |
||
1.1.3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
4 |
||
1.2 资金落实 |
1.2.1 资金到位率 |
3 |
|
3 |
|
1.2.2 到位及时率 |
3 |
|
3 |
||
2 过程(32%) |
2.1 业务管理 |
2.1.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2.1.2 制度执行有效性 |
12 |
2 |
10 |
||
2.1.3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 |
|
2 |
||
2.1.4 档案管理规范性 |
2 |
|
2 |
||
2.2 财务管理 |
2.2.1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
2.2.2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
5 |
||
2.2.3 会计核算规范性 |
4 |
|
4 |
||
2.2.4 财务监控有效性 |
3 |
|
3 |
||
3 产出(30%) |
3.1 项目产出 |
3.1.1 实际完成率 |
10 |
|
10 |
3.1.2 完成及时率 |
10 |
|
10 |
||
3.1.3 资金使用率 |
10 |
|
10 |
||
4 效果(20%) |
4.1 项目效益 |
4.1.1 经济效益 |
5 |
|
5 |
4.1.2 社会效益 |
5 |
3 |
2 |
||
4.1.3 可持续影响 |
5 |
|
5 |
||
4.1.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0.6 |
4.4 |
||
合 计 |
|
|
100 |
5.6 |
94.4 |
三、评价结论
(一)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标准分值 |
优[得分≥95] |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
评价分值 |
90.96 |
|||
评价结果 |
良 |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准分值 |
优[得分≥95] |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
评价分值 |
91.54 |
|||
评价结果 |
良 |
(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标准分值 |
优[得分≥95] |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
评价分值 |
89.86 |
|||
评价结果 |
良 |
(四)其他项目
标准分值 |
优[得分≥95] |
良[85≤得分<95] |
中[60≤得分<85] |
差[得分<60] |
评价分值 |
94.4 |
|||
评价结果 |
良 |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
职 称 |
单 位 |
签 字 |
周云方 |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刘宇峰 |
会计师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王丹丹 |
助理会计师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陈奕翰 |
助理会计师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李弘雯 |
会计员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张钰莹 |
会计员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俞 棋 |
会计员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
中介机构名称 |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 |
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扶贫办委托,于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对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绩效目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类、产业发展类、其他类三个部分。
项目实施单位为泸西县水利局、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泸西县财政局等十一个县级部门及中枢镇、午街铺镇、白水镇、金马镇等八个乡镇,实施项目183个(光伏扶贫等项目合并实施绩效审查评价),项目资金拨款合计24756.132926万元,(下达数25462.684671万元,后期收回706.551745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项目区产业发展力度、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调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加快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脱贫步伐,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
二、评价目的、依据、原则、方法
(一)评价目的
了解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评价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
5.《云南省县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财预〔2018〕198号);
6.《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
7.《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宗委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3号);
8.《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
9.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10.《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发〔2016〕100号);
11.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12.《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政发办〔2019〕17号);
13.《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
14.《关于印发< 泸西县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泸开组〔2019〕83号);
15.《泸西县财政局 泸西县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跟踪审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联发〔2020〕34号);
16.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方法
本项目采用目标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算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序。
3.调查问卷法。通过统一设计的问卷向项目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获取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的方法。
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及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资金安排下达文件,上报项目请示、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等资料,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已审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但部分项目存在属于“负面清单”范围、未源自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未取得项目批复、未批先建等问题。
2.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及相关单位的财务资料,我们对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4756.13292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详见“表一”,具体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详见附件1。
表一 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使用、结余情况表
|
|
|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抽查项目 |
||||
下达资金 |
上缴收回 |
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结余资金 |
||
1 |
县农科局 |
4429.1 |
|
4429.1 |
4070.81179 |
358.28821 |
2 |
县交通局 |
2863 |
|
2863 |
2703 |
160 |
3 |
县财政局 |
612.43 |
|
612.43 |
589.359245 |
23.070755 |
4 |
县林草局 |
1035.7 |
|
1035.7 |
987.016 |
48.684 |
5 |
县文旅局 |
20 |
|
20 |
20 |
|
6 |
县教体局 |
400 |
88.2 |
311.8 |
311.8 |
|
7 |
县信用联社 |
998.225912 |
|
998.225912 |
998.225912 |
|
8 |
县农业银行 |
30.007758 |
|
30.007758 |
30.007758 |
|
9 |
县供销社 |
390 |
139.487069 |
250.512931 |
250.512931 |
|
10 |
县水利局 |
721.95 |
|
721.95 |
698.438569 |
23.511431 |
11 |
县发改局 |
2161 |
189.720926 |
1971.279074 |
1674.003935 |
297.275139 |
12 |
县扶贫办 |
19.6 |
|
19.6 |
19.6 |
|
13 |
金马镇人民政府 |
756.522551 |
|
756.522551 |
495.590935 |
260.931616 |
14 |
三塘乡人民政府 |
1292.33 |
23.929 |
1268.401 |
993.462168 |
274.938832 |
15 |
永宁乡人民政府 |
1719.5 |
|
1719.5 |
1528.9 |
190.6 |
16 |
向阳乡人民政府 |
1343.9561 |
20.81 |
1323.1461 |
1265.502475 |
57.643625 |
17 |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
1754.6417 |
39.8605 |
1714.7812 |
1606.229023 |
108.552177 |
18 |
白水镇人民政府 |
1283.68 |
98.96125 |
1184.71875 |
1121.64 |
63.07875 |
19 |
旧城镇人民政府 |
2107.07765 |
105.583 |
2001.49465 |
1724.347976 |
277.146674 |
20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1523.963 |
|
1523.963 |
1351.6646 |
172.2984 |
合计 |
25462.684671 |
706.551745 |
24756.132926 |
22440.113317 |
2316.019609 |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明确责任,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泸西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办法》(泸开组办〔2019〕19号)、《泸西县扶贫资产管理细则(试行)》(泸开组〔2019〕83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政发办〔2019〕17号)、《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等管理制度。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过程管理,实施环节相对较为规范。但仍存在项目库填写不规范、公告公示期不足、公告公示内容不完整、建设内容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和预留质保金等问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泸政发办〔2019〕17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的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我们在查阅项目财务资料时,资金使用总体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支付较为规范。但仍存在部分项目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报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4.档案管理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按要求报送了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相对较规范,但仍存在项目台账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实施的185个子项目中,已完成验收的项目160个,已完工的项目21个,实施中的项目1个,尚未开始实施的项目3个。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情况详见“表二”。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详见附件2。
表二 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应实施 |
其中: |
备注 |
|||
未实施 |
实施中 |
已完工 |
已验收 |
||||
1 |
县农科局 |
14 |
|
|
10 |
4 |
|
2 |
县交通局 |
8 |
2 |
|
|
6 |
未实施项目为2019年农村公路小桥危桥改造项目,2019年农村公路嘉乐桥危桥改造项目,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于2019年11月28日拨入,前期工作较多,项目规划实施年度为2020年。 |
3 |
县财政局 |
9 |
|
|
|
9 |
|
4 |
县林草局 |
12 |
|
|
|
12 |
|
5 |
县文旅局 |
1 |
|
|
|
1 |
|
6 |
县教体局 |
1 |
|
|
|
1 |
|
7 |
县信用联社 |
1 |
|
|
|
1 |
|
8 |
县农业银行 |
1 |
|
|
|
1 |
|
9 |
县供销社 |
1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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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水利局 |
8 |
|
|
|
8 |
|
11 |
县发改局 |
1 |
|
|
1 |
|
|
12 |
县扶贫办 |
1 |
|
|
|
1 |
|
13 |
金马镇人民政府 |
12 |
1 |
1 |
1 |
9 |
未实施项目为金马镇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水泥补助项目,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无带贫减贫效益,故项目未实施。 |
14 |
三塘乡人民政府 |
11 |
|
|
3 |
8 |
|
15 |
永宁乡人民政府 |
19 |
|
|
|
19 |
|
16 |
向阳乡人民政府 |
15 |
|
|
|
15 |
|
17 |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 |
24 |
|
|
2 |
22 |
|
18 |
白水镇人民政府 |
11 |
|
|
2 |
9 |
|
19 |
旧城镇人民政府 |
21 |
|
|
1 |
20 |
|
20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14 |
|
|
|
14 |
|
|
合计 |
185 |
3 |
1 |
21 |
160 |
|
经查阅项目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及时进行验收等情况。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下达资金25462.684671万元,后期收回706.551745万元,项目实际拨款合计24756.132926万元,已使用资金22440.1133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0.64%;结余资金2316.019609万元,资金结余率9.36%。
(1)截止2019年末大额结余率项目单独具体分析
①2019年金马镇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水泥补助项目结余资金6.4万元,项目未实施,结余资金待上缴;
②2019年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02.651151万元,项目正在实施,尚未支付资金;
③2019年农村公路嘉乐桥危桥改造项目结余资金78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年度为2020年,项目未开始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④2019年农村公路小桥危桥改造项目结余资金42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年度为2020年,项目未开始实施,资金尚未支付;
⑤金马镇2019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结余资金8.460474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⑥2019年永宁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结余资金51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⑦2019年三塘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结余资金175.667632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⑧2019年旧城镇农产品分拣包装和暂储车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9.74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⑨2019年三塘乡优质产业区田间水窖建设项目结余资金50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⑩2019年永宁乡法衣村早熟油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0万元,项目已完工,存在应付未付款。
(2)造成结余资金原因分析
①资金下达时间不统一,分批次不同时间下达资金,例如:2019年泸西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2019年泸西县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019年泸西县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2019年泸西县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2019年泸西县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泸西县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2019年泸西县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2019年泸西县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2019年泸西县第四批、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2019年泸西县第六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泸西县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泸西县第十批、第十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泸西县第十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2019年泸西县第十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2019年泸西县第十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因资金到位时间不统一,造成支付资金不及时。
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开工建设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未及时开展竣工结算或决算审计,导致无法列支。
各项目实施责任部门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表一,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附件1。
(四)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及可持续影响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效益性及可持续影响
基础设施的建设能降低包括生产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风险成本和决策成本在内的总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村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如: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能减少农产品的产后储存损失,起到保值、增值、保温和保鲜的作用;完善的农产品市场流通和销售设施能够降低销售成本和流通费用,加速农产品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了农民面临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如:完善的水利设施可以提高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可以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建设乡村道路、供排水及市场硬件设施,将会促进农村产业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产业规模的积聚和结构的优化,促进经济总量在空间上的积聚,加快城镇化步伐,实现农村的现代化。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配置(农业)劳动力,增加社会就业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功能。实行“以工代赈”既可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也可以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的使用效率,从而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拓宽了就业领域。
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整治村庄脏、乱、差的现象,提高和改善项目区域内的生态和居住环境,从源头上削减村落生活污染。通过项目的建设,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无公害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积极的意义和典型的示范作用,也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优良条件。
(2)产业发展项目效益性及可持续影响
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主导产业带动更多的农户参与,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多方面优化,确保农民产生效益。
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收。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素质,扩大就业空间,壮大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当地卫生状况;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减轻当地人口对土地的依赖,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能找到适宜就业机会,有助于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其次,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有力促进全县产业发展。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农产品质量,改善农业种植结构、品种单一及品种搭配不合理的现状,还能促进地方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是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的强有力措施,为脱贫攻坚产业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再次,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贫困户风险抵抗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改善当地人居环境,让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证。
2.受益对象满意度
在对项目实施地民众进行实地问卷调查,被调查对象包括受益(影响)群众,调查方式采用问答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800份,收回1800份。经汇总统计,民众对实施效果的满意度为82%。
四、项目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据拟定的《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实地了解情况,对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包括: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立项公示监督情况、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资金使用率、效益情况等。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评价资料,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量化打分:全县涉及评价项目185个,其中3个项目2019年度未实施。根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其他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加权平均,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综合得分90.96分,评价等级为“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1个,平均得分91.54分,评价等级为“良”;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0个,平均得分89.86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他项目1个,平均得分94.4分,评价等次为“良”。详见附件5。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建议
建议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在绩效评价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调整。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投入超范围,属于“负面清单”事项项目8个,具体为:2019年白水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金马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泸西县旧城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19年三塘乡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午街铺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2019年向阳乡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2019年永宁乡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
该事项不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号)第一条关于“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832个贫困县中已经正式公布脱贫摘帽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2019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整合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种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的规定。
(2)未录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6个,其中:
①向阳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5个,具体为:2019年向阳乡提升人居环境改路项目、2019年向阳乡勺布白村委会大石盆村小组村内环境治理项目、2019年向阳乡公共卫生文明厕所项目、向阳乡补充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19年向阳乡勺布白村委会阿矣坎村小组坝塘道路修复项目;
②中枢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1个,具体为:2019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
该事项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支出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第二条第(四)点改革县级项目规划储备关于“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贫困县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中的项目,要按照先入库,后进盘的原则,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的规定。
(3)未批先建项目10个,其中:
①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项目7个,具体为: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泸西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2019年向阳乡沙马村100亩草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旧城镇青禾村间道路建设项目、金马镇爵册蔬菜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泸西县白水镇益谷村花卉生产基地高效节水项目、2019年泸西县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全覆盖项目;
②旧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1个,具体为:2019年旧城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
③永宁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1个,具体为:2019年永宁乡阿朝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④中枢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1个,具体为: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
该事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1号)第一条“(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严格禁止未批先建”的规定。
(4)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未全覆盖。如:午街铺镇卷洞门排灌沟渠配套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午街铺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改路”项目、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四四部分第七条关于“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的规定。
(5)项目制定绩效指标不细化。绩效指标的制定应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多方面例示,应设立多级指标以反映指标完整性。
该类事项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92号)第一条关于“县级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在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时同步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行业绩效目标实现”的规定。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库填报不规范,项目要素不完整。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关于“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收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的规定。
(2)部分项目未执行公告公示制;已公示项目存在公示期限不足、公告公示内容不完整、无公示痕迹资料等问题。详见附件4。
该类事项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一、总体要求 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二、公告公示内容 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项目招投标、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受益对象、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等;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三、公示公开方式 乡镇、村级…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的规定。
(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手续不规范。其中未按照《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办理招投标手续的项目为:2019年白水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午街铺镇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2019年泸西县金马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泸西县旧城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该事项不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办理招投标手续的规定。
(4) 部分项目实施缓慢,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具体为:2019年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5)项目存在未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如:部分种养殖项目无具体验收标准;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未聘请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管、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以及竣工决算不及时等问题。详见附件4。
该类事项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五条关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法〔2019〕15号)文件第五条关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决算。各县(市、区)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结算及项目审计等制度,规范程序,明确标准,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的规定。
(6)部分项目台账资料存在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 《泸西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台账清单》的要求。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的情况,如:各乡镇村级活动室修缮项目及未录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
该类事项不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号)“严禁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负面清单规定事项”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支出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的规定。
(2)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报账资料不完整等问题。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二十八条关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的规定及《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报账资料的要求。
(3)部分项目存在未扣留或超额扣留质保金的问题。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文件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额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
(4)存在以拨代支,资金二次沉淀。如:泸西县供销合作联社转拨泸西县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工程项目中工程项目资金转拨至各乡镇,由乡镇实施;向阳乡人民政府转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提升人居环境改房项目资金至向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村委会实施。
该事项不符合《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关于“第七条 除向下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资金外,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内所有资金支出,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报账程序请款”的规定。
(5)部分项目资金结余率较大。如:2019年金马镇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水泥补助项目结余资金6.4万元,结余率100%;2019年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02.651151万元,结余率100%;2019年农村公路嘉乐桥危桥改造项目结余资金78万元,结余率100%;2019年农村公路小桥危桥改造项目结余资金42万元,结余率100%;金马镇2019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结余资金8.460474万元,结余率54.58%;2019年永宁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结余资金51万元,结余率51%;2019年三塘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结余资金175.667632万元,结余率50.19%;2019年旧城镇农产品分拣包装和暂储车间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9.74万元,结余率50.12%;2019年三塘乡优质产业区田间水窖建设项目结余资金50万元,结余率50%;2019年永宁乡法衣村早熟油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0万元,结余率50%。
(6)泸西县旧城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19年三塘乡村级活动场所修缮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
(7)上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结余情况数据不准确。2019年中枢镇大兴村田间道路建设项目上报的使用资金较实际使用资金多90元,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建设项目上报的使用资金较实际使用资金少120万元。
该事项不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资金试点工资的通知》(财农〔2019〕7号)第四条关于“…梳理做实整合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围绕项目如实反映资金的渠道来源、指标调整、科目列支及支出情况等要素,将台账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的规定。
(8)部分项目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及账务处理不及时。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关于“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
4.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竣工决算不及时;部分实施责任部门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项目建设。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法〔2019〕15号)文件第五条关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决算。各县(市、区)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结算及项目审计等制度,规范程序,明确标准,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的规定。
(2)部分项目存在实际完成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不一致,且无相关变更手续等问题。详见附件4。
该事项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及《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7号)“第四章 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对已审批下达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上级政策调整或脱贫攻坚目标调整,确需调整项目的,由乡镇或部门提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调整”的规定。
(3)部分项目绩效执行显低,项目产出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缺乏后续运营管理机制。
5.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落实“预算决策有绩效评估、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有绩效监控、预算完成有绩效评价、绩效结果有反馈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如本次工作要求于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审核上报,但截止日前,仅有县供销社、农科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上报了20个项目的自评报告。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跟踪问效力度不够。
(2)项目管理及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存在转嫁项目前期费问题,同时造成实施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施工进度、成本控制等施工环节难度增大。
(3)部分项目单位财务和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项目管理疲于应付。
(二)建议
1.项目立项方面的建议
(1)建议县级主管部门根据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情况安排项目资金。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程序,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3)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资金支出方向将项目分类填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覆盖扶贫资金涉及的所有项目。
2.业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1)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县级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工作,全面反映项目情况。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增强公开时效,畅通举报聚到,完备公告公示要素,并保留公告公示痕迹资料。
(3)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手续,标准数额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根据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4)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决算。加强技术验收监测,确保工程量真实性、可靠性。加强项目痕迹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并根据《泸西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台账清单》要求管理完善项目台账资料。
3.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1)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工程款项支付审核,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款方、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预留质保金以及现金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完善报账手续、规范报账资料,并按内控制度对项目资金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系统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过程,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
(3)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4)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及时规范“以拨代支”问题,乡镇一级作为财政资金最末级核算单位来核算财政扶贫资金,严禁再将资金违规拨付村级账户。
(5)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强化对资金支出进度的检查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提高上报各项扶贫资金精准度,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严禁虚报、瞒报数据。
4.项目产出方面的建议
(1)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的相关要求及质量标准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完善验收手续。
(2)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开展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使其尽早发挥效益。
(3)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实施,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内容,获取相关批复。
5.其他方面的建议
(1)加强各级各部门对全面绩效和项目管理的学习培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贯穿于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加强项目财务和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2)积极筹措一定程度解决项目前期、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保障项目规范实施。
附件1: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结余表
附件2: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
附件3: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效益情况表
附件4: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问题清单汇总表
附件5:泸西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汇总表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1-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结余表.xlsx】
附件【附件2-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3-项目实施效益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4-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5-项目评分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