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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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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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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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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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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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关于做好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三家村委会:1.西华村委会,总人口4370人,建档立卡133户、484人,未脱贫22户、80人;2.逸圃村委会,总人口7554人,建档立卡123户、448人,未脱贫28户、95人;3.新寨村委会,总人口5915人,建档立卡100户、386人,未脱贫11户、47人;项目建设区拟在中枢镇新寨村委会陆良寨小组。
新寨居委会是全省扶贫工作对象建档立卡非贫困村,距离中枢镇5公里,距离县城5公里,于2017年由村委会改居委会。全村国土面积2.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05亩,其中水田1210亩、旱地 1195亩。平均海拔1869米,年平均气温14.5℃,年降雨量900—1100毫米,属温带气候类型土地平整,水源通畅,交通便利,适宜种植的农作物有水稻、水果、蔬菜;适宜种植的经济作物有香芹、青蒜、藕、巴西蘑菇等。全居委会辖黄草洲、陆良寨、新寨子、神树坡4个居民小组,有农户1718户5976人,201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7365.4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325元。全居委会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86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水果蔬菜为主。
陆良寨村,属于坝区。全村有农户686户2382人,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41人,全村经济总收入1977.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300.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426元。陆良寨村经济实力薄弱,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农村发展困难,为解决果蔬交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拟建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一)项目简介
项 目 名 称: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建设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陆良寨居民小组
项目建设工期:2019年8月~2019年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在陆良寨建设9.96亩洗葱厂一个。硬化场地6640平方米,新建沟渠243.4米,交通桥一座,620立方米水池一个。
投 资 估 算:项目概算投资200万元。
资 金 筹 措:本项目预计投资20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0万元,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竣工后交由合作公司建设厂房、购置及安装设备等设施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州县各级提出的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本地区经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夯实脱贫发展基础为目标,提高本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建立健全本地区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实施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完善蔬菜产销体系,基本实现“布局合理,满足生产发展要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夯实贫困村发展的基础,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使贫困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2,000,000元)
2019年9月30日(9月16#凭证)收到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入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州级)2,000,000元。
,400元)
(1)2019年11月28日(11月11#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4号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988,400元;
(2)2019年12月13日(12月9#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4号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890,000元。
截止2020年3月17日止结余121,600元。
(1)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3)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4)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18〕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7)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8)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9)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合民意,在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立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枢镇项目办,由镇长任指挥长,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专人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管理项目资料。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预算法、成本法。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分部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标准执行。
(()由项目管理机构、技术指导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整个项目进行系统质量控制。
(()中枢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在技术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理报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项目管理机构。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9年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新寨居委会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内卫生环境,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成后,将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户386人。
中枢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大力推动该村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优质蔬菜产业,让贫困地区群众直接受益,符合脱贫攻坚“短、平、快”的产业布局。项目竣工按年加工25000吨测量将产生年毛利润100万元含成本收入,人工、水电、税收后纯利润预计20万元。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扶贫事业,公益事业,12万元(60%)按入社股量化分红未脱贫建档立卡户61户,222人,人均540.54元;8万元(40%)用于公益性支出。
项目将对全镇其它村寨起到示范、榜样的作用,带动全镇其他村寨进行村庄规划和发展。建设过程中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议事、定事的工作方法将有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干群关系的融洽,这样的基层工作方式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整个项目从立项申报到批复实施工程完工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按质按量按要求圆满完工,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形成的自身债务长期难以解决,虽然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集体投入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非常有限,加之镇财政困难,可用财力严重不足,配套资金很难到位,导致项目实施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增大单个项目的资金量,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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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 机构职位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备 注 |
组长 |
孟乔兵 |
镇 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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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杨振勇 |
副镇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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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张 俊 |
主 任 |
中枢镇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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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邦云 |
中枢镇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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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琼 |
中枢镇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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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
所 长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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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宬燊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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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海云 |
书 记 |
新寨居委会 |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