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30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1-26
-
时效性有效
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关于做好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红石岩村小组,隶属中枢镇既比村委会,属于山区,是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村。距离村委会10公里,距离镇政府31公里。国土面积5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800米,年平均气温14.5℃,年降水量98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包谷等农作物。有耕地399.32亩,其中人均耕地0.7亩;有林地2338.7亩。有农户150户571人,居住着汉族。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目前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5户147人,已脱贫35户147人。
(一)项目简介
项 目 名 称: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功能提升建设项
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项目建设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小组
项目建设工期:2019年9月~2019年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1.在红石岩村建设一套培训活动用房,建设面积580平方米,采用彩钢瓦钢架结构建设;建设公共厕所一个,建筑面积50平方米,砖混结构建设;安装钢制大门一道,面积14平方米;新建水窖一座,容积50立方米;安装铁艺栏杆50米;C25砼硬化场地、道路工程420立方米;场地开挖土石方工程3200立方米;安装配套设施一项,含篮球架一套、室外健身器材一套。2.发展500亩桑树种植基地;建设300平方米小蚕育房;苗木嫁接500亩;购买500亩桑树种植肥料。采取“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公司连贫困户”的发展方式,涉农部门在种植技术上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合作公司(泸西县傣缘果蔬有限公司)派驻专门技术指导、保底全额收购合格产品
投 资 估 算:项目概算投资170万元。
资 金 筹 措:项目预计投资170万元(其中:上海市徐汇区对口支援项目资金150万元,村小组自筹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州县各级提出的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本地区经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夯实脱贫发展基础为目标,提高本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建立健全本地区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后,能有效改善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内卫生环境,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建成后,将惠及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农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发展种桑养蚕采取模式运行管理,引入具有生产管理经验的公司实行保护价订单收购,村集体通过为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产生收益,其他收益向贫困户倾斜,采取集体购买劳务服务(优先使用贫困户劳力)实现扶贫,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取报酬。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元,已划拨项年日(凭证)收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入泸开组〔号元,还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月月〕元;
(年日(凭证)支付泸开组〔号红石岩功能提升项目资金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合组办》〔2018〕20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32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村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中枢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合民意,在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立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枢镇项目办,由镇长任指挥长,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专人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管理项目资料。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预算法、成本法。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分部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标准执行。
(()由项目管理机构、技术指导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整个项目进行系统质量控制。
(()中枢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在技术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理报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项目管理机构。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预期目标完成9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内卫生环境,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建成后,将惠及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农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发展种桑养蚕采取模式运行管理,引入具有生产管理经验的公司实行保护价订单收购,村集体通过为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产生收益,其他收益向贫困户倾斜,采取集体购买劳务服务(优先使用贫困户劳力)实现扶贫,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取报酬。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行完好,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乡村组满意度达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形成的自身债务长期难以解决,虽然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集体投入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非常有限,加之镇财政困难,可用财力严重不足,配套资金很难到位,导致项目实施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增大单个项目的资金量,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
||||
评价组 机构职位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备 注 |
组长 |
孟乔兵 |
镇 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
副组长 |
杨振勇 |
副镇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
成员 |
张 俊 |
主 任 |
中枢镇项目办 |
|
周邦云 |
中枢镇项目办 |
|||
朱艳琼 |
中枢镇项目办 |
|||
曾利斌 |
所 长 |
中枢镇财政所 |
||
牟宬燊 |
中枢镇财政所 |
|||
戚红芳 |
书 记 |
既比村委会 |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