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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23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时效性
    有效

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关于做好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枢镇位于泸西县中部,地处东经103°41′24″--103°49′12″与北纬24°27′--24°35′24″之间,是泸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东南与三塘乡相连,东北与白水镇接壤,北与金马镇比邻,西与舞街铺镇相邻,南接永宁乡,是泸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镇国土面积251.3平方公里,辖18个村委会83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2个居民小组。境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壮、傣六种民族,总人口123650人。镇内地势呈东高西低,可分为东部山区,中部坝子和西部坝子,森林覆盖率达到36﹪,耕地总面积67404.2亩,人均耕地0.74亩。海拔1655~1955米,年降雨量900-10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094.4小时,年平均气温15.2℃,无霜期272.7天,相对湿度77﹪。适宜种植烤烟、玉米、水稻、小麦、蚕豆、蔬菜、中草药、高原水果等多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是一个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自然灾害能力弱,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较大的集山区、多民族、贫困三位一体的乡镇。

  中枢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44户6932人。两不愁、三保障年实现年实现年顺利通过省评估组的评估检查。年累计脱贫1604户6084人,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240户848人,贫困发生率由原来的7.82%降至1.12%。

  (一)项目简介

  项 目 名 称: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项目建设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32个村民小组

  项目建设工期:2019年1月~2019年4月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修缮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实施M7.5浆砌石挡墙,院心C20砼底板硬化,安装不锈钢旗杆,屋面做防水、赶浆,室内贴脚线,墙体瓷砖粘贴等内容,改善我镇32个村民小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40户2826人的文化活动场所。

  投 资 估 算:项目概算投资3090124.53元。

  资 金 筹 措:项目概算投资3090124.53元,其中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084000元,镇政府自筹6124.53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州县各级提出的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本地区经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夯实脱贫发展基础为目标,提高本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建立健全本地区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设能够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娱乐方式,提高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改善我镇32个村民小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40户2826人的文化活动场所,提高村民的生活娱乐文化保证率,使村民在生产生活之余,能够有一个相对集中的地方,锻炼身体、休闲娱乐、放松身心,加强村民间感情交流、信息交换。在提高该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间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步伐。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3,084,000元)

  2019年1月29日(1月4#凭证)收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中枢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3,084,000元。

  (3,084,000元)

  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308.4万元用于修缮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实施M7.5浆砌石挡墙,院心C20砼底板硬化,安装不锈钢旗杆,屋面做防水、赶浆,室内贴脚线,墙体瓷砖粘贴等内容。

  (1)2019年1月29日(1月5#凭证)支付既比-上新民、小雨杂村等32个村村级活动场所修缮费1,620,241.50元;

  (2)2019年4月23日(4月2#凭证)支付挨来-知府塘村、阿平小雨龙等13个村村级活场所修缮费1,031,965.65元;

  (3)2019年5月22日(5月1#凭证)支付既比-核桃沟老寨、新寨-陆良寨村等4个村村级活动场所修缮费431,792.85元。

  (1)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3)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4)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18〕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7)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8)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9)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项目实施合规合民意,在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立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枢镇项目办,由镇长任指挥长,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专人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管理项目资料。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预算法、成本法。

  2.项目完成质量

  (()各项分部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标准执行。

  (()由项目管理机构、技术指导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整个项目进行系统质量控制。

  (()中枢镇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在技术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理报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项目管理机构。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中枢镇上新民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中枢镇小雨杂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白泥坡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核桃沟老寨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汗泥沟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既比租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夸西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固白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里比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小挨来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木得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知府塘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中挨来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小雨龙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阿平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西华寺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落水洞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路纳租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泸源洞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江头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寺门前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大龙甸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黄草洲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陆良寨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新寨子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小兴寨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格来河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小立岗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大立岗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马鞍山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尖山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中枢镇水箐村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实施后,受益覆盖中枢镇32个自然村,活动场所修缮工程使中枢镇直接受益农户7692户,人口2776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40户,贫困人口2826人。

  中枢镇村小组活动场所修缮项目,还将使全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并带动村里各种服务业的发展,消化村内的富余劳动力,带动就业,从而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实现村民的全面脱贫。项目的实施还能带动本村建筑业的发展,提升本地工程建设技术水平。通过项目建设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获得劳务报酬。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整个项目从立项申报到批复实施工程完工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按质按量按要求圆满完工,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综合效益。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形成的自身债务长期难以解决,虽然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集体投入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非常有限,加之镇财政困难,可用财力严重不足,配套资金很难到位,导致项目实施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增大单个项目的资金量,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价工作组及相关人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张 俊

主 任

中枢镇项目办

 
 

周邦云

 

中枢镇项目办

 
 

朱艳琼

 

中枢镇项目办

 
 

曾利斌

所 长

中枢镇财政所

 
 

牟宬燊

 

中枢镇财政所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