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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23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6
  • 时效性
    有效

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关于做好2019年-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乡镇基本情况

  中枢镇位于泸西县中部,地处东经103°41′24″--103°49′12″'与北纬24°27′--24°35′24″之间,是泸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东南与三塘乡相连,东北与白水镇接壤,北与金马镇比邻,西与舞街铺镇相邻,南接永宁乡,是泸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镇国土面积251.3平方公里,辖9个村委会43个村民小组,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1个居民小组。境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壮、傣六种民族,总人口126011人。镇内地势呈东高西低,可分为东部山区,中部坝子和西部坝子,森林覆盖率达到36﹪,耕地总面积67404.2亩,人均耕地0.74亩。海拔1655~1955米,年降雨量900-1000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094.4小时,年平均气温15.2℃,无霜期272.7天,相对湿度77﹪。适宜种植烤烟、玉米、水稻、小麦、蚕豆、蔬菜、中草药、高原水果等多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是一个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自然灾害能力弱,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较大的集山区、多民族、贫困三位一体的贫困乡镇。

  中枢镇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44户6932人。两不愁、三保障年实现年实现年至月累计脱贫1604户5959人,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240户848人,贫困发生率由原来的7.82%降至1.19%。

  全镇201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3亿元;农业生产总值8.74亿元,增长16%;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6.01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2亿元,完成计划的100.2%;乡镇企业总产值31.94亿元,同比2011年增长16.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达1.29亿元;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93元;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3亿元,农业生产总值8.74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6.013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28元。

(二)项目村基本情况 

  项目涉及中枢镇瓦窑、桃笑、糯布、西华、石洞、立岗、阿勒、龙甸、固白、阿平10个村(居)委会27个村(居)民小组,属于坝区,国土面积218.2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823米,年平均气温14.7℃,年降水量983毫米,适宜种植烤烟、蔬菜等农作物。截止2018年底有农户9646户34045人,其中贫困户888户贫困人口3267人,平均贫困发生率1.41%。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水稻烤烟蔬菜水果为主。

  (三)项目简介

  项 目 名 称: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

  主 管 单 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建设单位: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瓦窑、桃笑、糯布、西华、石洞、立岗、阿勒、龙甸、固白、阿平10个村(居)委会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建设是对各项目村村间道路及通村道路实施C20混凝土硬化,改造村内道路里程23689米,道路宽平均3.5米,硬化C20混凝土11262立方米。对所需工程材料(硬化C20混凝土所需的碎石、浇筑砂)提供补助,具体补助方式为:1m3C20砼补助碎石0.92 m3,浇筑砂0.58m3。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 设 年 限: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投 资 估 算:总投资764347.35元。

  资 金 筹 措:总投资764347.35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764347.35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扶贫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州县各级提出的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本地区经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夯实脱贫发展基础为目标,提高本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建立健全本地区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实施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完善农村基本路网工程体系,基本实现“布局合理,满足农民出行要求,顺直通畅”。达到农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夯实贫困村发展的基础,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使农村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

  该项目实施后,受益覆盖中枢镇瓦窑、桃笑、糯布、西华、石洞、立岗、阿勒、龙甸、固白、阿平10个村(居)委会27个村(居)民小组,直接受益农户432户,人口1512人,项目区覆盖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88户,贫困人口3267人。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000,000元)

  2019年 10 月31 日(10月6#凭证)泸开组〔2019〕68号2019年中枢镇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改造项目1,000,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已付1,000,000元,县财政收回多兑付资金235,652.65元,实际支付764,347.35元)

  (1)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阿平村委会26户(入户道路硬化)72,097.62元;

  (2)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龙甸村委会67户(入户道路硬化)209,397.54元;

  (3)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固白村委会94户(入户道路硬化)174,095.00元;

  (4)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西华村委会31户(入户道路硬化)56,349元;

  (5)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阿勒村委会22户(入户道路硬化)20,883.65;

  (6)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瓦窑村委会10户(入户道路硬化)10,368.25元;

  (7)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桃笑村委会5户(入户道路硬化)40,743.8元;

  (8)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立岗村委会5户(入户道路硬化)4,735元;

  (9)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石洞村委会8户(入户道路硬化)9,246.65元;

  (10)2019年11月29日(11月17#凭证)支付泸开组〔2019〕68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糯布村委会81户(入户道路硬化))402,083.49元。

  (11)资金收回情况(235,652.65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糯布村委会技术人员情况不清,将政府补助的水泥计算在收方结算总工程款内,后经镇人居办审核后提出整改,糯布村委会糯布、小兴寨、大兴寨、资舍4个村小组81户改路农户已兑付资金402,083.49元(含已补助水泥),实际已应兑付资金166430.49元,多兑付资金235,652.65元,应收回多兑付资金235,652.65元,于2020年2月24日根据泸开组〔2020〕7号文件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已收回多兑付资金235,652.6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3)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4)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5)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18〕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7)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8)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9)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组织实施好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中枢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镇长任组长;同时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办公室设在中枢镇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管理、技术指导及安全监管;成立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加强资金的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现“专款专用、效益到户”用好资金;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专人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管理项目资料。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预算法、成本法。

  2.项目完成质量

  (1)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2)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项目实施村委要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每户工程材料用量。

  (3)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4)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向中枢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中枢镇人民政府根据书面验收申请,组织相关镇属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要求做到精准到户,验收时有农户的签字认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已全部完工,预期目标完成度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19年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的实施,将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并带动村里各种服务业的发展,消化村内的富余劳动力,带动就业,从而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实现村民的全面脱贫。项目的实施还能带动本村建筑业的发展,提升本地工程建设技术水平。通过项目建设还为贫困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获得劳务报酬。

  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实施对村庄的道路通行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建设,使规划更加科学,布局更加合理。项目将对全镇其它村寨起到示范、榜样的作用,带动全镇其他村寨进行村庄规划和发展。建设过程中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议事、定事的工作方法将有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干群关系的融洽,这样的基层工作方式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整个项目从立项申报到批复实施工程完工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按质按量按要求圆满完工,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行完好,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村组满意度达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每个项目村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2.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中枢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路项目点多面广,虽然群众积极性很高,但项目实施资金有限,加之有的村组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形成的自身债务长期难以解决,导致村集体投入资金也非常有限,镇级财政困难,可用财力严重不足,难以配套足够资金,导致项目实施覆盖面不广。建议上级部门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增大单个项目的资金量,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扩大群众的受益覆盖面。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价工作组及相关人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所属单位/处室

组长

孟乔兵

镇 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副组长

杨振勇

副镇长

中枢镇人民政府

 

成员

杨建兵

主 任

中枢镇人居办

 
 

曾利斌

所 长

中枢镇财政所

 
 

牟宬燊

 

中枢镇财政所

 
 

王家忠

书 记

西华居委会

 
 

罗炳荣

书 记

糯布村委会

 
 

沈元林

书 记

石洞居委会

 
 

杨家会

书 记

立岗村委会

 
 

王永生

书 记

阿勒村委会

 
 

施树良

书 记

龙甸居委会

 
 

饶国勇

书 记

固白村委会

 
 

王彦雄

书  记

阿平村委会

 
 

周建柱

书 记

瓦窑居委会

 
 

杨石祥

书 记

桃笑居委会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