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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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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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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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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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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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的通知》(泸开组【2019】69号),下达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0万元,2019年9月,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2019年10月完成《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9年11月由农业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建设内容
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600亩,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机耕道路、农艺措施等。
(1)水利措施
新建排洪渠道4条长4880m,已建隧洞清淤633m,落洞清理2个。
(2)机耕路措施
新建机耕道路1条3214m,新建路边排水沟1条长3214m。
(3)农艺措施
1、采用种植绿肥改良土壤800亩。种植绿肥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每亩需种子2公斤。
2、采用配方施肥改良土壤800亩。
3、采用深耕翻压进行改良土壤800亩。深耕翻压可提高土壤的通透性。
项目计划总投资390万元,其中:水利措施投资215.31万元;机耕道路措施投资162.99万元;农艺措施投资11.7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三)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引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发挥效益,实施脱贫攻坚项目,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产业、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脱贫步伐,巩固提升已脱贫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项目采取国家在资金上扶持、政府在技术等方面帮助的基础上,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以进一步完善,增加蓄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轻了农民取水的劳动强度和难度,促进优质蔬菜、中草药栽培等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农作物产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增大土地利用率,有效解决产业结构单一及农业增产增收难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覆盖2个村委会3个自然村11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6户1105人。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的通知》(泸开组【2019】69号),下达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0万元。项目资金于2019年11月全部到位。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截至2019年12月3日,项目资金划拨341.80万元,占总投资91%以上,项目预计2020年4月底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资金支付率达1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小组。负责全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按照《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红财农发〔2017〕42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的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组织好项目的技术实施、指导和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宣传、发动及具体的管理实施:
1. 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到实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收集有关详细资料,并对项目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今后发展目标作认真分析。
2. 建立项目建设法人制,公示制,使项目建设公开化,公正化,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3. 建立项目区群众投工投劳方式及保障制度。
4.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5. 做好项目痕迹管理,健全各种项目档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计划新建排洪渠道4条,总长4880m,已建隧洞清淤633m,落洞清理2个;新建机耕道路1条,总长3214m,新建路边排水沟1条,总长3214m; 改良土壤800亩。投入资金390万元,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内容及单价实施目标任务建设,严格控制目标正本,合同内项目总投资不超390万元(不含设计变更)。
2.项目完成质量
建设高标准农田2600亩,新建排洪渠道4条长48800m,已建隧洞清淤633m,落洞清理2个;新建机耕道路1条3214m,新建路边排水沟1条长3214m;改良土壤800亩。预计4月中旬可全部完成。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建成后,提高保护对象的抗洪排涝能力,使其在遭遇洪涝灾害时减免水害损失来体现的。通过排洪渠道的建设,改善了项目区的水利状况,使耕地不在受洪涝的危害,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项目区的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是把因防洪排涝工程而减少的损失作为效益,而不是直接创造财富。机耕路建成后,使农业机械化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将大大减少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转移时间,使农机田间作业的有效利用时间提高约20%左右,降低农田作业成本5%以上。解决了0.26万亩耕地生产资料和收获粮食运输问题,避免了因雨雪天气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使项目内部收益率达到18.66%,财务净现值256.55万元,投资回收期5.94年。
4.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减轻了水土流失危害。田间水窖在减轻了农民取水劳动强度和难度的同时,加快了优质果蔬种植、中草药种植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项目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农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基础民主政治更加发展,社会和谐基础更加稳固,呈现出农村和谐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由于项目实施内容符合群众意愿,以解决和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项目实施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目标吻合,可达到预期效果。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做法和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个职能小组。把工程建设列为全乡重点工作,由扶贫办、项目办、乡纪委进行督查和问效,强势推动项目建设。
2.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干部深入村寨进行调研,组织开好群众、村民代表、党员、村组干部会议,从而了解群众要求,倾听群众呼声,做好项目落实工作。
3.强化资金管理,推进阳光扶贫工程。一是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二是资金跟着项目走。三是实行财政报帐制,四是实行程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
(二)存在问题
1. 扶贫投入与需求矛盾突出。贫困村几乎没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完全需要外界的支持和扶持,贫困村既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加速发展,需求矛盾较为突出。
2. 部门资金整合难度大。各部门在项目的选择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恰好以扶贫开发项目选择“先难后易”的原则相佐。
3. 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狭窄。经济结构单一,群众增收渠道少,增收难度大。
4. 发展不平衡,整体效益不够明显。一是工程建设需求,面大量广,投入明显不足,由此造成项目实施整体效益不够明显。二是由于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各村情况千差万别,村与村之间的实施效益、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发展不平衡。
(三)下步工作打算
1. 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各项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资源、配套建设;发动群众,自建家园,为实现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努力。
2. 坚持以贫困人口为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群众收入为重点,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做好各类工程项目建设。
3.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为构建社会和谐稳固,农村和谐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的泸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受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会有所滞后,现重新对施工进度统筹计划,争取在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 月24日
附件【泸开组办〔2020〕4 号附件3-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泸开组办〔2020〕4 号附件2-2019年泸西县永宁乡大小蒿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