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9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3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000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二是将监督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坚守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定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切实增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合力。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减存量、有效遏增量,紧盯“三类人”。全力做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整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六是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举,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七是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84075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0753.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0.12%,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导致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14437.3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3184.38元,占总支出的99.46%;项目支出61253元,占总支出的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4.50%,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79500.34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69%,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88%,主要原因是减少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用于办案场所的建设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内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执纪审查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0753.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与上年对比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2825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3%。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91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35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400元,支出决算为198447.18元,完成预算的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293元,完成预算的3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54.18元,完成预算的12.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2114.45元,增加7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811.27元,增长7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303.18元,增加66.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93元,占61.62%;公务接待费支出76154.18元,占3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2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154.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154.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其他县市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487.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主要原因分析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558580.69元,其中,流动资产3375827.62元,固定资产26214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0875.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4675.22元,固定资产增加866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745.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111



附件【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202008271129087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