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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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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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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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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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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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措施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理论武装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印刷业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6.从宏观上统筹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媒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与各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会同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参与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统筹、指导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监督管理电影放映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9.负责拟订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建议,指导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2.统筹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13.参与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力实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十大工程”,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中共泸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了10次集中学习活动(主题教育2次),邀请专家、学者讲学4次,专题研讨学习4次,累计参学1976余人(次);全县48个党委(党组)累计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355余场(次),参学人员8241余人(次)。
泸西县积极整合人才资源,着力构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宣讲队伍“人才库”,储备县级宣讲人才33人,县委宣讲团28人、乡镇(部门)宣讲队207人,村(社区)宣讲小分队87支702人,电影放映宣讲队10支,广场舞文艺宣讲队伍50余支,覆盖全县87个村委会(社区),实现基层常态化宣讲全覆盖,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动、理论宣讲促动、部门单位联动、道德建设拉动的“四动结合”大宣传格局。截至目前,电影放映宣讲队共放映场次2776场,观影人次达29万余人,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幸福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开展“人人当主播,齐学十九大”“红高原之声·听原文悟原理”等语音栏目,将党的声音传播到基层干部群众心中。已经录制红高原之声40多期,红高原少儿之声40多期,2019年,累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320余场(次)6.4万余人次,开展党员干部教育120余场次8400余人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200余场次,参学人数8000余人次、农技培训60余场次790余人次。
大力开展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与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员活动室、村史馆等相融合,整合各类项目及培训资源,创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12个(其中:州级示范基地1个、县级示范基地11个)。截至目前,各示范基地场地规范、制度健全,配备投影仪等音响设备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人民日报》等教材及报刊杂志,明确基地主要宣讲员12人,有效地推动了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实现了宣传阵地和宣讲人才队伍建设的共同提升。
积极推动“红高原·泸西”文化创意成果转化,8个乡镇“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全部顺利完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自强、诚信、感恩”脱贫攻坚文艺下乡演出活动、群众广场舞电视大赛、“我为贫困户拍全家福”、“新春送祝福”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顺利开展。
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巩固,大力培育和创建更多的示范单位和行业标兵。目前,泸西县获得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村镇7个、文明单位13个、文明校园1个,州级文明村镇13个、文明单位24个、文明校园9个,县级文明村镇23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校园7个。继续开展“革除陋习促脱贫”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脱贫攻坚氛围营造、村史室(墙)建设、“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口碑、逆行”等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提升乡风文明。目前,建成村史室(墙)4个(面),在建7个(面),即金马镇新坝村史馆、午街铺镇凤午村村史室、白水镇小直邑村史室,旧城镇秧田坝村委会者白村史墙。2019年年底计划新增16村史室(墙)个,届时,扶贫搬迁安置点村史室(墙)覆盖占61%,贫困村村史室(墙)覆盖占36%。各村委会进行“爱心超市(文明驿站)”项目建设工作进入设备设施统一采购的最后阶段,已建成爱心超市16个,在建65个。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承发展、开拓前进,奋力开创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713,24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247.58元,占总收入的99.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67,914.07元,降低了7.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压缩开支,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65,898.61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915.61元,占总支出的68.08%;项目支出1,265,983.00元,占总支出的31.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8,747.36元,增长了6.0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压缩开支,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项目支出占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9,915.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8,035.64元,降低了26.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压缩开支,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5,9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6,783元,增长了74.7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具体项目中国红高原物媒物联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3,45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00,297.84元,增长了10.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8,6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8%。主要用于宣传事务—行政运行2,193661.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7,741.37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47,741.9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5,90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支出55,901.7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87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4,5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205.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92.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00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887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129.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1,037.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37.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相关成本费用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2,121.00元,增长了7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了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了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121.00元,下降71.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相关成本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03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宣工作接待,日常公务接待,中国红高原物媒物联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果蔬包装,扶贫项目接待等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53.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9,786.95元,下降了44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压缩开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1,739,771.07元,其中,流动资产234,159.22元,固定资产97,541.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64,005.00元,其他资产444,06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6,427.3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398.18元,固定资产减少456,489.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20,54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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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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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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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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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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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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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39,771.07 |
234,159.22 |
97,54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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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4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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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005.00 |
444,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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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2019年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表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