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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多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爱祖国、爱人民、讲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促进全镇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我镇全体教职员工在过去的一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作了认真的学习,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指引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安全为中心,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依法执教深入实行改革,执行教育行政的各种准则、理论、规章、制度,继续深入师德培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高度热情,发扬光大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上下一致,团结协作,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特岗教师6人,遗嘱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3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493,145.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98,345.53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8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133,494,838.6元减少了4.5%,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教育体育局减少工作经费的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6,079,04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72,228.35元,占总支出的89.05%;项目支出13,806,820.64元,占总支出的10.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32,920,814.65元对比减少了5.15%,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教育体育局减少工作经费的划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72,228.35元。与上年118,451,871.87元对比减少了5.5%,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教育体育局减少工作经费的划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06,820.64元。与上年14,468,942.78元对比减少了4.58%,会议费减少原因主要是积极推行厉行节约等原因。培训费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对新教师的培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镇所有小学都能按质按量的实施全寄宿制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严格监控食堂卫生和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严格监控食堂各项支出,努力维护学生利益,办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学生食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13,27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132,248,160.9元对比减少了4.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8,583,13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2%。工资福利支出82072478.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0325.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2133元;资本性支出:571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58,24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2%。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71,89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9,933,554.31元,其中,流动资产4,360,388.38元,固定资产25,573,12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932099.87

4360388.38

64191757.3

39047717.19

0

0

     

3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7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5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0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9,7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中心学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