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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5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000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加强队伍管理,锻造能力素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积极主动作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网上巡查导控。继续加强“415机制”工作,以“扫黑除恶”、“云剑”和“净网行动”为主线,严格落实7×24小时应急处置和值班备勤机制,持续开展网络巡查、舆情监测管控、网络安全执法检查等基础工作,保持严打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网上政治安全。

  2.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以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全面落实排查预警、源头管控、依法处置等措施,切实做到“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摸清底数分级管控。

  3.切实保障人民安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紧紧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努力使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持续深入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关键环节,推动依法严惩工作纵深推进。着力宣传发动。充分整合传统和新媒体宣传资源,持续开展常态宣传;注重社会、法律效果两统一,坚持边打击、边宣传的原则,大张旗鼓开展集中现场指认工作,将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寓于现场指认。

  (2)持续深入抓“乱象”整治。严打人身伤害等暴力犯罪。

  (3)持续深入抓“乱点”整治。高压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围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高压严打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

  (4)持续深入抓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强化宣传教育。以“110”、“3.15”、“4.15”、“5.15”等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宣传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5)持续深入抓“三非”打击。持续开展“靖边”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职能管理作用,坚持清理查处“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与常态化,严厉打击 “三非”人员,最大限度挤压“三非”人员空间。强化卡点查缉能力。

  (6)持续深入抓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安保做好大型活动安全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57辆,在编实有车辆5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462,00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91,268.60元,占总收入的93.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70,735.60元,占总收入的6.34%。与2018年度收入110,148,295.58元相比减少9,686,291.38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7,430,809.36元。其中:基本支出85,992,907.47元,占总支出的88.26%;项目支出11,437,901.89元,占总支出的1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度支出124,767,280.75元相比减少27,336,471.39元,减少21.91%,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92,907.47元。与2018年度支出87,629,223.41元对比减少1,636,315.94元,减少1.8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37,901.89元。与2018年度 37,138,057.34元对比减少25,700,155.45元,减少69.20%。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2019年,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逸圃派出所建设项目、向阳派出所建设项目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尚未全部支付计入支出。2019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官,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93,099.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2%。与2018年度 111,548,615.82元对比减少19,455,516.28元,减少17.44%。主要是基本建设类项目完工未结算,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5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车辆租赁及警犬相关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80,914,93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6%。主要用于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30,24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232,36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6,3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8,809.86元,完成预算的5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6,939.86元,完成预算2,801,700.00元的6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0.00元,完成预算534,600.00元的0.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40,996.72元,增长2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6,139.72元,增长2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3.00元,下降73.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342876.1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6,939.86元,占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1,870.00元,占0.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6,939.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2,876.10元,购置车辆3辆。主要原因是部门执法执勤车辆车况较差,日常维修费用较高,存在安全隐患。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4,063.7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指导、协同办案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4,540.08元,与上年12,831,526.32元对比增加633,013.76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使得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运行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5,505,174.67元,其中,流动资产51,166,479.77元,固定资产66,800,67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31,634.66元,无形资产12,506,384.6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13,054.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652,090.48元,固定资产减少44,327,751.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34,564,707.50元,无形资产减少272,686.7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98.73平方米,账面原值1,550,781.09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0,453.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651,234.0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0.5平方米,账面原值8,496.9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7,536.8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7,55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1,784.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1,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4,629.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7,554.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未公开具体项目及项目支出汇总在相关功能科目公开的情况说明。因具体项目及部分功能科目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属涉密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