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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351
  • 发布机构
    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名、撤销,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一是从严到实,党的思想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县委对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实现治党管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提升。按照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督促7个党委、21个县直部门党组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186次;督促163个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900余次;在县直机关单位推行“周五学习日”活动,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坚持每月一次,组织县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优秀党员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开展党课教育389场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243场次,优秀党员讲党课143场次。二是从选到育,党员干部教育培养到位。坚持把党的政治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培训,先后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党员干部1374人次;举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1期,历时3天,培训249人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历时3天,培训181人次。三是从点到面,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有序。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主线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构建起了“以学习教育夯基,以调查研究导向,以检视问题自警,以整改落实问效”的一体化推进格局,坚持夯基固本,坚持聚焦主题开展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夯实主题教育根基。建立了学习教育“自学、研学、导学”三步法(每天一个小时集中自学、每周一天集中研学、领导班子随时指导帮学)机制。坚持把调查研究牢牢抓在手上、并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采取“六不一直接”的方式,分散分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课题调研,先后到20多家单位进行了调研活动,撰写了4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先后对照检视出问题27个,已经整改17个,其余问题将逐步进行整改。

  2.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突出队伍建设,实现管理提升。按照“建强组织、示范引领、发挥作用”要求,理顺组织关系,2019年全年转出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1个;更名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27个;新成立机关党委2个、党支部19个;撤销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28个;按期换届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105个;调整党组织书记 、副书166名,委员262名。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6人;发展预备党员22名,转正预备党员45名。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缴党费62.51088万元。使用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全省党员管理系统、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调整规范下辖党组织隶属关系39家,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1000余人次。二是突出重点督导,实现质量提升。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责任制重点监督三项责任制度,对2018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清单列出的整改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对账销号;召开党建工作例会16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创新提质、支部规范化建设、“互联网+党建”、意识形态分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活动进机关等重点工作任务;期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主要负责人谈话等的方式,先后4次对所属7个党委、14个党总支、163个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下发整改意见清单163份,对存在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全部完成整改并已销号。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专题巡视泸西县时反馈的“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没有组织考核验收,全县机关党建基础薄弱,规范化建设水平普遍不高”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抽调机关党务工作骨干20人和工委班子成员组成5个考评验收工作组,对96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突出“互联网+党建”运用,配合县委组织部建设网络平台,配置机顶盒,通过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机关党建QQ群、微信群,抓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记实管理,积极推广“微党课”、“微讲堂”实践运用,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扎实开展“书香机关·书香支部”读书活动,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达标创建,实现组织提升。按照《县直机关建设“模范机关”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通过建立机制、命名授牌、对标创建、考核验收、动态管理五个步骤的工作措施,突出“严”“实”“硬”,对2019年申请达标创建的96个党支部从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等5个方面进行了考核验收,达标创建率达92.31%。通过示范引领,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坚持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廉洁机关。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以案为鉴,长鸣警示之钟。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重点,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及道德操守等经常性提醒、警示。组织召开了“肃清黄兆坤余毒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机关工委班子自身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自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制度,开展家庭助廉促廉活动2次。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覆盖到党支部“最后一公里”,延伸到党员干部的“神经末梢”。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和党员志愿为民服务活动,在县直单位、部门设置党员责任区34个、党员示范岗126个、党员示范窗口84个,推动党员干部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286件。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对138名困难党员、老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全年慰问金和慰问品支出5.828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62,473.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473.01元,占总收入的97.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5%。与上年对比减少155,837.34元,减少主要原因财政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和所属单位补助党建经费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04,485.41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485.4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57.25元,减少原因财政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和所属单位补助党建经费减少所致本单位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4,485.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57.25元,减少原因财政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和所属单位补助党建经费减少所致本单位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1%。

   

  支出分布图(支出经济分类)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76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对比减少6,542.03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8,41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93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5,42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紧缺只够维持办公运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2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00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紧缺只够维持办公运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48.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1.86元,减少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用车租车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员计提的办公经费,报刊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6,034.81元,其中,流动资产5,040.06元,固定资产20,99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077.9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673.73元,固定资产减少37,40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0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0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0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拨款,所以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制订《项目方案》和绩效目标经审核报政府批复实施,上级项目 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62,473.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473.01元,占总收入的97.95%;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5%。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55,837.34元,减少10%。本年支出合计1,504,485.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5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485.41元,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80,911.15元,公用经费123,574.2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完善《中共泸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一定的成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经自评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二是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二级账面金额与资产台账不一致。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加强新会计制度培训,规范账务处理,提高业务水平。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财务科,主要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3)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我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20200828527054805248.xls